(八打灵再也22日讯)马来显要组织(G25)对登嘉楼伊斯兰上诉庭维持伊斯兰高庭,对一名触犯幽会罪行的42岁鳏夫判以公开鞭刑的判决,提出强烈异议,并促请有关当局立即取消将于12月27日执行的公开鞭刑。
该组织表示,他们非常尊重的促请中央政府和统治者理事会采取积极立场,即各州政府通过各自的伊斯兰法令,将穆斯林的道德罪行刑事化,以及施加残酷惩罚,是错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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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组织发文告表示,这已侵犯了人权和联邦宪法所保障的基本自由。
“鉴于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强调改革,他应该及时干预此事,公开表态反对公开鞭刑,以便还来得及采取行动。”
“况且,伊斯兰法庭的公开鞭刑已经违宪,也违反1965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法案(355法令),该法案并未规定公开鞭刑。”
文告表示,莫哈末阿芬迪拥有5名年龄介于16岁至21岁的孩子,他的孩子或许会因父亲受公开体罚而遭遇情感伤害。
吁公众勿参加鞭刑仪式
“如果公开鞭刑仍进行,我们呼吁公众不要参加这一鞭刑仪式,让我们以克制和尊重的方式和行为,表明我们不支持这种残酷,而具有羞辱意味的惩罚形式。”
“触犯幽会罪行的罪犯不应被视为犯罪者,因为这些个人的行为不会对生命、财产、国家的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文告指出,各州宗教部门应通过传教活动,采取更加人道的方式对触犯宗教罪行的人进行辅导和引导,而非通过公开羞辱的方式,更何况,可兰经中并未规定必须对触犯幽会罪行的人实施公开鞭刑。
文告说,公开鞭刑定于瓜拉登嘉楼的阿尔慕达菲比拉沙清真寺进行,而且是周五祷告后,这不仅剥夺个人的尊严和隐私权,也亵渎了伊斯兰教的同情、仁爱价值观。
“这不仅破坏清真寺的神圣,还可能玷污清真寺的形象,使其成为一个羞辱和惩罚的场所。”
“我们支持大马人权委员会呼吁废除体罚,并认为马来西亚应该加入《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UN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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