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6日讯)中国广东一所中学被指让学生签“承诺书”,内容包括“如果我出现自残、自杀行为,均与学校无关”,引起了网民的关注和讨论。当地教育局说,已接到家长的投诉,校方将向家长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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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商报》报道,网传广东五华县一所中学给学生签的“承诺书”内容显示:“我将永远珍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珍惜生活。”
内容也写道:“如果我出现自残、自杀的行为,均与学校无关,我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不会以任何理由向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主张任何损失和赔偿,也不会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这份“承诺书”在网上传开后,引起网民议论。有部分网民认为校方的做法合理,认为“承诺书”是在教育学生珍爱生命。
不过,也有许多网民认为,即便有“承诺书”,如果发生学生自残、自杀事件,学校若没有及时采取心理疏导等防范措施,校方依然需要负上责任。
五华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今天(25日)收到学生家长的相关投诉,当局已经向校方反馈,校方将向家长进行解释沟通。
当地受访律师表示,签署“承诺书”行为不合法,也违背公序良俗。
律师说,“承诺书”不仅不人道,还有当做“挡箭牌”的嫌疑,因此,校方这一举措并不可取,不仅毁了校方的形象,还伤了学生及家长的心。(8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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