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26日讯)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周四称,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刘跃进最为人熟悉的,是因成功侦破“湄公河案”声名鹊起。案件后来更由香港导演林超贤改编和执导,拍成电影《湄公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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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刘跃进利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年65岁的刘跃进生于广西桂林,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刑事侦查专业后,长期在天津市公安局任职,升至副局长兼刑侦局局长,后历任公安部办公厅主任、中国武警学院副院长兼党委副书记、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正局级)、公安部禁毒局局长。
在公安部禁毒局局长任内,他以湄公河“10·5案”专案组组长身份,带领专案组成员破获2011年金三角中国船员遇袭案主犯糯康。 2011年10月5日上午,“华平号”和“玉兴8号” 两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攻击,造成“华平号”上的6名中国船员和“玉兴8号”上的7名中国船员全部罹难,其中1人失踪。
刘跃进带领专案组成员经过6个多月的努力,于2012年4月25日,在寮国波桥省抓获案件主犯糯康。2013年3月1日,案件主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在云南昆明被执行死刑。
2014年11月,刘跃进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又任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5年12月出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副部长级)、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
2018年3月担任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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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亚南14日讯)网络媒体当今大马的记者南达古玛涉嫌收取2万令吉贿金,今日在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现年42岁的南达在法官拿督莫哈末纳西尔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并获准以1万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且需交出护照兼每个月到临近的反贪会报到。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从一名巴基斯坦人收取2万令吉现金贿赂,条件是撤回并不再跟进任何涉及巴基斯坦外劳贩运集团的相关报道。
他被指于今年2月28日晚上11时45分在沙亚南一家酒店作出上述行为,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即索取/接受贪污;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与罚款。
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阿丽丝依扎蒂副检察司要求法庭,让被告以2万令吉交保并附上额外条件,包括交出护照及每个月到反贪会报到一次。
“控方恳请法庭提醒被告,切勿干扰证人,以及避免发布可能影响或损害未来案件审理的文章或言论。”
被告的代表律师P普尔索塔曼则要求法庭,考虑降低保释金至5000令吉,因为其当事人育有两名年龄分别为18和11岁的孩子。
他说,其当事人在协助瓦解威胁国家安全的犯罪集团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甚至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协助政府,因此,应考虑予以最低的保释额。
法官较后将保释金定在1万令吉,且谕令被告交出护照及每月需向反贪会报到,并择定于4月23日为此案进行重新过堂。
在这之前,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接受马新社电访时证实,本地一家网媒的记者在雪州某家酒店被逮捕,以协助调查贪污案件。
他说,该名男记者是因涉嫌贪污案而被捕,并非因其撰写的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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