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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06pm 26/12/2024

人权

公开鞭刑

大马律师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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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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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会:确保惩戒又不违人权 吁重审公开鞭刑

(八打灵再也26日讯)律师公会呼吁登嘉楼州政府和联邦政府重审及修订的做法与法律,确保刑罚既能达到惩戒效果,又尊重个人尊严。

律师公会主席莫哈末依兹里发文告说,公开鞭刑超出了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第355法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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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鞭刑未明确提及“公开”

他说,尽管第355法令允许鞭刑,但并未明确提及“公开鞭刑”。

他敦促相关当局重新审查并修订公开鞭刑的执行方式与法律,同时呼吁大马应全面废除体罚,以在司法体系中实现道德、同情心与法治的平衡。

针对登嘉楼政府将援引根据登州2022年伊斯兰刑事法(酌量刑罚Takzir)对一名木匠执行的公开鞭刑,该会坚决反对所有形式的体罚,包括鞭打或鞭笞,因为它们本质上是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

他认为,这种惩罚剥夺个人的尊严。

“虽然我们承认维护公共道德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性,但所施行的惩罚必须符合马来西亚捍卫法治、联邦宪法和的承诺。”

他强调,公开鞭刑加剧被惩罚者所经历的羞辱和痛苦,这使他们沦为公众羞耻的对象,而不是促进其改造或悔改。

文告指出,这种做法破坏个人的尊严,并且可以被视为违反联邦宪法第5条文。

他强调,若我国希望成为一个遵守人权标准并受国际尊重的国家,就不应允许公开鞭刑的存在。

他指出,这种刑罚违反了人权原则,与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规定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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