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9日综合电)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遭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先前裁定新台币3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案经高等法院发回更裁,北院星期日晚裁定柯文哲7000万元(约954万令吉)交保,并附加限制居住、电子脚镣科技监控、出境及出海等条件,且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的行为。
此次办保的期限为周一(30日)下午5时前,北院已预先通知台银派人配合,若是晚间钱到,可以立即点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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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院上周五(27日)裁定,与京华城案有关的柯文哲和另外4人交保。
台北地方检察署之后对除了前台北副市长彭振声之外的4人,即柯文哲、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柯文哲的总统竞总财务长李文宗,提出抗告。
高院星期日上午裁定,北院裁定不当,柯文哲、沈庆京、应晓薇、李文宗4人均撤销原裁定,发回北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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