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去舊迎新,也或許是要實現孫中山只過元旦新年的願望,於是從1929年開始廢除農曆和禁過農曆新年,也禁貼春聯放煙花爆竹,禁互相拜年等民俗活動,連假日也取消,要照常上班和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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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一個跟元旦相關的故事。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滿清政府後,孫中山領導的同盟會商談組織新政府。
孫中山提出,要中國改用陽曆,不再用陰曆(又稱農曆);由於中國人用農曆已是數千年的習慣,驟然全部改用陽曆,不少人擔心會出問題。
儘管面對質疑和反對,孫中山態度強硬。他說,改朝換代都會大改變,現在是推翻專制改建共和,因此要向西方學習,改用陽曆是革命成功後第一件最重要改革,必須辦到。
民國政府就大力推動過元旦新年,不再過農曆新年。於是,政治領袖和公務員都在慶祝元旦新年。
那麼,小老百姓呢?
話說有個名人叫何芳洲,他積極響應政府號召過起元旦新年。元旦這一天,他就帶著家人祭祖吃年夜飯,還做好準備等親友上門拜年,結果都沒人來。
>等到了農曆除夕時,何芳洲的家人要準備吃年夜飯。他問道,不是之前吃過了嗎?家人說,那一次是吃著玩的。他無可奈何,於是全家又正式隆重地再吃年夜飯,正式過年。
儘管政府大力推動過元旦新年,不再過農曆年,可是小老百姓心中,過農曆新年才是真的過年。
袁世凱當大總統時,就採取兼容的做法。元旦新年還是元旦新年,另外再把農曆大年初一定為春節,從1914年開始實行。
後來,袁世凱想當皇帝,只是他恢復帝制招致全國臭罵和反對。最終,袁世凱取消了帝制,他死後還連累了春節。
因為,春節是袁世凱當權時定的,因此孫中山在1924年就主張廢除春節。
北代成功後蔣介石當權,就下令不準過春節,全國只有一個元旦新年,就是陽曆的1月1日。
為了去舊迎新,也或許是要實現孫中山只過元旦新年的願望,於是從1929年開始廢除農曆和禁過農曆新年,也禁貼春聯放煙花爆竹,禁互相拜年等民俗活動,連假日也取消,要照常上班和營業。
儘管民間一片譁然,但這個社會從來不會缺少,為政府和政策辯護緩頰的人。
除了官方媒體大力宣傳,不少政商名流、社會賢達和名人文豪,都擁護政府的新政策,要過元旦新年不要過農曆新年,彷佛過農曆新年就是封建觀念。
現實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於是你過你的年,我過我的年,小老百姓就是覺得過農曆新年才對味。
最後,這個廢除農曆禁過農曆新年的一紙政令,也不了了之。
這個元旦新年的故事,也反映了三個政治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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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历史上的宗教战争中,战后将教堂改为战胜方宗教场所的例子屡见不鲜。其中最举世闻名的,莫过于土耳其的圣索菲亚大教堂。它原是拜占庭帝国时期东正教的宏伟教堂,后来在奥斯曼帝国统治下被改为清真寺。
百年兴都庙,斯里巴拉卡里雅曼兴都庙面临拆除,让路“马达尼”新清真寺兴建。议题炸开了锅。
即便如此,印裔社群还是展现高度克制。如果议题发生在其他国家或其他宗教,不用等到拆迁,消息一出,恐怕就已发生种族暴动。
这是一些宗教需要学习的,也是那些放任极端传教士不断贬低其他宗教,并且推崇他国暴力宗教斗士的社群,所不可能展现的昌明姿态。
3月25日,隆市政局宣布“解决方案”:兴都庙管理层“接受”隆市政局献议,接受拆迁。
站在管理层角度,“接受”献议意味着形势比人强,原则上放弃抗争,让某些势力得逞,但人们也不得不谅解。
国家最高领导人已经摆出强硬姿态,一边炮轰“外人”干预庙方、炒作议题,一边警告处理庙宇拆迁要坚守法律。
如果要“坚守法律”,庙方恐怕就得颤抖。我国土地法明确规定,拥有注册地契,就是土地绝对拥有者。
闹上法庭,在法律眼中,兴都庙就是“非法侵占”,后果如何,不难想象。到时全盘皆输。
更何况,当年那种为了白小抗争的反对党已经进入体制,放弃抗争。
其中,冲撞体制的先锋政党,行动党,其秘书长以及代表已经在最新的党大会明确认可,党将告别以往的政治路线,专注内部协商,温和问政,并迈向让马来人安心为上的新道路。
单靠捍卫自由律师团这样的小组织,兴都庙的抗争没有本钱,也不会有好果子。
最高领导人扮演“白脸”,配合马来社会的宣传,马来商家“允许”兴都庙“非法侵占”,某些人便以此展现其“宽宏大量”。
从谈判策略的角度来看,震慑对方,让他们觉得抗争也是徒然,就早已立于“不战屈人”的优势高地。
团结政府当中的印裔领袖行事低调。不过,背后想必扮演“红脸”的角色,成功说服庙宇管理人接受搬迁献议。
听闻早前献议,乃庙宇搬迁至遥远的双溪毛糯。如果有这样的心理“锚定”,新献议改为附近位址,就是庙宇方谈判当中获得的一大“成果”,也是隆市政局的一大“让步”。
此外,如果隆市政局为新的兴都庙土地颁布为“宗教保留地”,更是在法理上一劳永逸,彻底解决庙宇土地合法性问题。
人们还可以揣测,“红脸”们或许已经争取到庙宇重新修建的政府拨款,甚至开幕时,或许还有领导人给足面子,莅临开幕。
客观来说,这个“解决方案”,庙宇方似乎还真的是赢了“里子 ”,但或许还是输了一些“面子”。
“解决方案”或许也和捍卫自由律师团,以及公正党议员哈山卡林献议,在原址让兴都庙和清真寺并存,向去不远。不同宗教在毗邻地段,和平共存。
只是,整个过程与结果或许可以赢得庙宇管理层满意,但对外溢效应未必有多大帮助。
所谓“外溢效应”,就是清真寺取代兴都庙的整个象征意义,以及它对非穆斯林心理造成的冲击。
在一片争议声中,安华最坚定的立场就是“虽千万人,吾往矣”——坚持为新清真寺动土。这场仪式,对安华而言真的如此重要?
如果真的这么重要,人们自然要问,重要性在哪?是“我教胜利”的霸气宣示?还是自认全然合理,他人诉求不过是无赖放肆?
穆斯林社群自认,拆兴都庙,建清真寺合理,因为那是土地拥有权的法律问题。但如果庙方早前公布的资料属实,吉隆坡市政局在2014年未经庙方知情的情况下,将该地出售给现今的 Jakel Trading 马来商家,这又该如何解释?
对于已经在那片土地存在上百年的兴都庙,隆市政局售地的决定,难道不是对百年庙宇权益的蔑视?
还有消息显示,庙宇管委曾多次向当局申请土地注册,不过不得要领。既然土地上存在历史悠久的兴都庙,却还要把土地卖给马来商家,最终用来盖清真寺。在此脉络下,兴都庙“占用私人地”的说法,恐怕是误导污蔑,多余事实。
所以,单凭当下土地的注册拥有权,忽视其历史脉络,自认自己是合理正义的一方,还“宽宏大量”,显然是一种自以为是。
有人有意无意,以“动词”提出兴都庙“建在”私人土地上,仿佛暗示兴都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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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土地虽为马来商家所有,却执意挪为己用。这虽然可能只是语文表达的失准,但也可能是恶意扭曲事实。兴都庙建立在先,马来商家购地在后。刻意忽略这个次序,就是有意误导人们。
其实,这也和劳务猫山王农民的困境有雷同之处。农民多年耕耘,也数次向彭亨州政府申请土地注册,不获允许。州政府事后反将土地售予财团,赤裸裸掠夺农民的劳动成果。农民对不公抗争,就被打成多年非法侵占土地、非法务农。
穆斯林社群对兴都庙议题立场鲜明,门面上是站在捍卫法律立场,但深层恐怕有其他的心理情结。
欧洲历史上的宗教战争中,战后将教堂改为战胜方宗教场所的例子屡见不鲜。其中最举世闻名的,莫过于土耳其的圣索菲亚大教堂。它原是拜占庭帝国时期东正教的宏伟教堂,后来在奥斯曼帝国统治下被改为清真寺。
这段伊斯兰文明的辉煌历史,是否形成某些教徒的深层心理,祈望转换其他宗教圣殿成为清真寺,以此成为荣光自身宗教的义务?不得而知。
另一更为本土化的情意结是,对右派马来人来说,马来半岛是马来人的土地。任何异族,原本就不应享有土地绝对拥有权。
兴都庙“占用马来人土地”论述,也符合马来人必须团结、必须掌握大权来防御时刻可能侵占他们权益的外族。马来政党日前发起反对《都市更新法案》炒作,就是基于以上论述。
马来商家就是目前兴都庙所在地的法定拥有者。对兴都庙,以及其背后非穆斯林抗议声浪让步,自然是不可接受的。
安华坚持让兴都庙拆迁,之前又强硬放话,应该都能满足马来右派的情绪。最后市政府提出的拆迁方案,也看似照顾了非穆斯林的感受。
如果希盟认为,这些措施足以安抚印裔或非穆斯林的不满情绪,恐怕过于乐观。
安华为了回应马来社群论述,为市政府拆迁方案定了调:这是马来人宽宏大量的慷慨赠予。非穆斯林能够接受吗?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团结政府在处理伊斯兰传教士查基尔(Zakir Naik),以及赞里(Zamri Vinoth)出言侮辱兴都教方面,没有作为,甚至可说是放纵。
旧怨未解,新恨又起。团结政府在兴都庙拆迁议题上,没有展现更大的诚意,非穆斯林的不满,恐怕难以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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