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1日综合电)中国一名少年在二手平台购买了一辆多次转手的电动脚车,12天后电动脚车在家里突然爆炸,将少年当场炸至重伤,送院救治2天后伤重身亡。
陆媒华商报报导,死者是18岁的小磊来自江苏省泰州泰兴,最先发现异常的是小磊的外公,当时电瓶充满电后已经拔掉插头,可电瓶依旧“滋啦”作响,后来小磊起床查看时,电瓶却突然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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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很快到场将火势扑灭,小磊的外公外婆因为在卧室,仅脸部轻微烫伤,小磊则因受伤严重被送往医院抢救。
根据报导,小磊的病历写明:因电动车爆炸起火烧伤全身多处,伤后感创口剧烈疼痛,多处三度烧伤,二度烧伤,累计体表90%以上的烧伤,呼吸道烧伤。小磊入院后就出现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等症状,生命垂危。
2天后,小磊在转院途中身亡。根据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定书,火灾原因排除遗留火种,排除雷击,排除外来火源,不排除的是电池故障。
当地警方调查后发现,涉案电动车已经转卖了6次,小磊是第7个买主,而且这辆车还进行了非法改装。
第一个车主赖某表示,他是在一家维修店买了正规品牌车子,之后委托维修店店主冯某将电动车的电池控制器、车灯、车壳等进行全面改装,并将原车的铅酸电池更换成锂电池。
事后,小磊家人将6名卖家和维修店店主一起告到法院,要求7名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各被告都认为爆炸原因不明,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火灾造成小磊重伤身亡,经消防部门现场勘验、认定火灾的起火位置为小磊所购电动脚车车座下方电池处,起火原因不能排除电瓶车电池故障所致。
而该电动脚车乃违法拼装、改装车辆,一开始由被告赖某所购,由另一被告冯某所拼装,后又多次被转卖,所有买卖过涉案车的,对造成电动车自燃均存在过错,且无法证明涉案电动车的自燃的具体侵权人,则所有被告均应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小磊明知是拼装车仍购买使用,而且在客厅充电,亦违反相关规定,另外在充电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处置不当,应对事故的发生及其损害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作为拼装、改装、转卖车辆责任主体的7名被告,连带承担40%责任,小磊自负6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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