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2日综合电)一名男子元旦在中国杭州步行街人群放飞气球期间,点燃烟花向空中喷射,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杭州市公安局周三在微信公众号通报,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立案侦查的一起刑事案件,与当天在互联网传播的“男子在人群中对着空中放飞气球点燃烟花”视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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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22岁李姓男子为博取眼球,1月1日零时许在湖滨步行街人群放飞气球期间,不顾旁人劝阻,点燃随身携带的烟花向空中喷射。
执勤民警将男子控制并对烟花予以收缴,现场无人员受伤。男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提醒,今年杭州的跨年夜,湖滨步行街峰值人流近9万,累计人流超过27万。在人员聚集区域,向空中气球喷射烟花,极易引发爆燃,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杭州各地已公布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和临平区全域,上述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烟花爆竹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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