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日讯)沙巴州宗教司拿督邦苏支持登嘉楼州对触犯伊斯兰教法者进行公开鞭刑的决定,认为此举能为其他人带来教训。
他披露,沙巴之前同样曾执行过公开鞭刑,但他强调,公开执行鞭刑必须遵守严格的条件,包括不能在大庭广众下执行,只允许穆斯林出席、以及不能录像及传播相关视频与相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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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公开执行,反选择躲起来执行,则无法成为其他穆斯林的教训,这也是为何选择公开执行的原因之一。”
邦苏在今日出席于必打丹敦慕斯达法纪念公园举行的悼念仪式后,受询沙巴州对登嘉楼州执行公开鞭刑一事的看法时,向记者这么表示。
据了解,沙巴曾在2016年于斗湖对违反伊斯兰教法者进行公开鞭刑,但是被执行鞭刑的为两名违反伊斯兰教法的民众。
此外,邦苏也指出,公开鞭刑属酌量刑罚(takzir),即由州政府或州宗教当局针对伊斯兰教法内没有阐述特别刑罚之罪行而裁定的刑罚,符合伊斯兰教法的要求,以及旨在教育社会。
“执行公开执行鞭刑是登嘉楼宗教当局的权力,任何人都不应把此事政治化或成为对宗教的辩论。”
他说,登嘉楼是依据本身的情况而决定执行,其他州属或有不同看法或情况,包括反对,但依然不影响登嘉楼的决定,因不属于其他州属所能管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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