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高庭驳回现已解散的MGSB公司72名投资者针对政府、警方和国家银行提出的510万令吉的集体诉讼。
司法专员颜德昌(译音)允许其中一名答辩人,即国行金融情报与执法部官员西蒂瓦基雅提出的撤诉申请,裁定诉讼“毫无依据、滥诉且滥用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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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蒂瓦基雅是当局援引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调查MGSB及其四名董事刑事金融一案的主要调查官。
根据志期2019年8月23日声明,国行表示,MGSB及董事因未经许可接受存款并从事洗钱活动,被判罚款共计8亿8100万令吉,并在认罪后被判处监禁。
国行冻结MGSB名下54户头
在调查过程中,国行根据相关法律冻结了MGSB名下的54个银行户头,并查封了令吉和其他外币现金。
在当前的诉讼中,起诉人试图追回他们存放在MGSB的420万令吉的现金,这些款项据称是用于如椰子进出口、印尼西兰达岛的开发项目及印尼的上市首次公开募股(IPO)等项目。
起诉人对答辩人释出部分查封资金的决定表示不满,认为答辩人共同或单独滥用职权,作为公职人员涉嫌失职。
起诉人进一步指出,答辩人作为参与联合突击检查的公务员及执法人员,应在所有相关时期对MGSB的资金和被查封的资产负全责。
寻求归还510万或本金420万
起诉人寻求法庭下令,要求答辩人释出或归还510万令吉,或归还420万令吉的投资本金,作为被查封资金的一部分。此外,他们还寻求赔偿85万1000令吉,即MGSB承诺的利润。
西蒂瓦基雅在答辩中指出,依据2009年国家银行法令第87条文的规定,她享有法律豁免权,该条款保护国行官员在履行职责时免于法律诉讼。
司法专员颜德昌裁定,起诉人所称的损失与西蒂瓦基雅的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起诉人自愿付款给MGSB
“她并未从起诉人处接收任何款项,而起诉人则是是自愿付款给MGSB。
“西蒂瓦基雅只是根据国行或检察官的指示,履行调查MGSB的职责。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她作为参与突击检查和调查MGSB的调查官存在缺乏诚信的行为。
“她似乎仅因为是调查官而被列为共同答辩人。一般的失职指控不足以证明将她与她的部门一起列为共同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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