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讯)2名一马发展公司(1MDB)前董事拿督卡玛及拿督斯里诺阿兹曼,在1MDB向该公司前主席丹斯里依尔旺,及前首席执行员阿鲁甘达追讨65亿9000万美元案件中,剔除他们作为案件第三方的身分失败。
他们是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述申请。在本案中,若依尔旺及阿鲁甘达败诉,第三方需要分担上述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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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支付3万堂费
联邦法院三司,即沙巴及砂拉越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联邦法院法官拿督诺丁哈山及拿督阿都卡林,今日针对2人的申请作出一致裁决。
阿都拉曼在宣布裁决时指出,这不是一个适合法庭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权法令96条,可行使自由裁量权批准上诉许可的案件。
他说,2名申请人需要支付3万令吉的堂费。
去年11月6日,上诉庭批准依尔旺提出的上诉申请,允许在1MDB向他追讨65亿9000万美元的案件中,将3名人士列为第三方,这3人除了上述两人,还有另一人是1MDB前首席财务员阿兹米。
去年5月30日,依尔旺针对六人提交单方面申请,寻求在他被判负责该案任何赔偿时,由第三方提供赔偿或分担责任。
2021年5月,1MDB起诉莫哈末依尔旺和阿鲁甘达,指控他们在公司投资1MDB-Petrosaudi Ltd案中滥用信托和合谋,导致公司损失18亿3000万美元,这些投资后来转换为Brazen Sky Limited的投资,据称可从Bridge Global Fund追回。
1MDB还指控两人通过挪用支付给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35亿美元和支付给Aabar Investments的12亿6500万美元,实施滥用信托和合谋。
1MDB声称莫哈末依尔旺与阿鲁甘达串通,延长一项雇佣协议,支付高达290万令吉的款项给阿鲁甘达,无视1MDB的利益,导致公司蒙受损失。
因此,1MDB寻求从两人索赔66亿5900万美元的赔偿,以及因延长雇佣协议向莫哈末依尔旺额外索赔29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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