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7日讯)资深律师拿督峇日星表示,政府需要确认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一案的特赦附录,是否曾在特赦委员会的会议上讨论。
他今日在文告中说,在纳吉的特赦令中,特赦附录的存在提出了一些重大问题,需要得到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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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必须确认特赦委员会在审议此事时,是否有包括时任联邦直辖区部长和总检察长在内的所有6名指定成员。”
根据《联邦宪法》第42(9)条文,特赦委员会必须考虑总检察长在相关时间提供的任何书面意见。
“为了维护这一程序的公正性,特赦委员会应披露促成有关特赦附录增编决定的会议记录。”
他说,如果特赦委员会会议没有讨论增编,就会产生法律问题,因此会议记录至关重要。
“这种透明度对于保持公众对赦免程序公平公正的信心至关重要。”
此外,峇日星表示,《联邦宪法》明确规定了特赦委员会的作用及其对国家元首的咨询职能。
关于巫统要求全面赦免纳吉一事,峇日星说,此事更多的是一种政治声明,而不是法律立场。
“很不幸,现任国家元首继承了这个问题,因为特赦委员会的角色和机制从根本上来说是简单明了的,但却因为围绕此事的情况而变得复杂。”
“目前,在我看来,没有任何悬而未决的问题需要现任国家元首审议。”
他也说,鉴于针对纳吉的法庭诉讼正在进行中,在现阶段审议赦免将使特赦委员会面临挑战,并有可能站不住脚。
他补充,遵守正当程序对于确保公平和维护法治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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