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必打丹7日讯)一名男童在海滩戏水时突遭强浪卷走,所幸路人及时发现,合力救起。
这起事件于昨日下午约五时在哥龙岸海滩(Pantai Gorongon)发生,当时有6名男童在海滩戏水,突然一阵强浪袭来,其中一人遭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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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达丹消拯分局主任诺莎丽雅娜表示,消拯局于昨日下午5时14分接获通报后,立即派员到场施援。
“事发时,现年11岁的男童正与5名同伴一起戏水,突然一阵强浪袭来,把他冲到离岸约50米的海域,其同伴尝试拉住他的手,但未能成功,他们立即上岸向路人求救。”
4名男子听到呼救声后,立即向男童方向游去,幸好男童在海面漂浮时抓住油桶,为救援争取时间,最后男童被救起带回海滩,身体状况无碍。
消拯员到场后,对男童进行初步检查,过后交由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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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7日讯)涉嫌虐待6岁男童至昏迷、抢救后不治身亡的保姆与其丈夫,于今天被押往吉隆坡法庭,在儿童法令以及谋杀条文下被控。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鲁斯迪今早发文告指出,警方今天将涉案的保姆和其丈夫(皆25岁)押往吉隆坡法庭,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 a)(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以及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提控他们。
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 a)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不少于30年及最高40年监禁,及不少于12下鞭笞。
较早前,警方接获一名医生投报,指一名保姆于本周一(3日)早上7时30分,将一名昏迷的男童送入吉隆坡医院接受治疗,经过抢救后,男童仍然伤重不治。
警方在甲洞地区逮捕了涉案保姆以及其丈夫;剖验结果显示,小死者的头部、手部、腿部及身体等有20处钝器造成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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