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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40pm 08/0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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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国家元首

不知涉3R就复制粘贴 小贩社媒发文辱元首判罚3000

**即时国内**:全国:不知涉3R就复制粘贴,小贩社媒发文辱元首判罚3000
再迪马沙(戴眼镜者)认罪后,被判罚款3000令吉。(取自新海峡时报)

(新山8日讯)56岁在社交媒体发表侮依布拉欣陛下言论,今日在法庭面对条文提控并认罪,被判罚款3000令吉。

本地籍的被告再迪马沙(56岁)为熟食小贩,他于今早独自前往新山地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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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他于去年12月29日清晨约5时45分,在新山苏特拉花园住家通过X平台账号,发表侮辱陛下言论,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

案情显示,此案举报人是于去年12月29日在X平台,发现被告上载含有煽动及触犯种族、宗教和王室(3R)课题的贴文,贴文也侮辱国家元首和诋毁王室名誉与形象。

举报人隔天到斯里阿南警区报案,警方随后向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提供消息,委员会查出有关账号属于被告所有。

被告求情时称自己只是街边小贩,需要承担家中生计和奉养年迈母亲,孩子也患有自闭症。

他说,本身当时没有意识贴文涉及3R课题,贴文的句子非出自其手,自己只是复制粘贴及重发有关句子。

被告在庭上请求原谅,承诺不会重犯,并要求法官勿判其监禁,否则家中将失去依靠。

主控官阿都嘉法副检察司要求法庭给予应有刑罚,因被告犯下的错误涉及国家元首,需让其他社交媒体使用者引以为鉴。

法官哈泽丽雅判处被告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半年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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