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8日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指出,联邦法院在审理数宗案件时确认,制定刑事法是属于国会的权限,而不是州议会。
她在2025年司法年度大会致词时,以如Iki Putra案和伊斯兰姐妹组织(SIS)挑战雪州伊斯兰裁决理事会案件为例,说明国会和州议会立法方面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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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根据联邦宪法,国会和州议会的立法权力受到联邦宪法第九附表规范。
“除了共同名单中所列事项外,宪法明确规定,无特殊情况下,国会或州议会均不得就属于对方管辖范围的事项立法。”
她指出,在已经裁定的案件中,其实问题很简单而明确,就是州议会是否有权制定某些刑事法,结果发现,只有国会才有权制定适用于所有公民的通用刑事法。
她说,通过对这些法律的实质和内容进行分析,联邦法院在所有这些案件中一致认为,这些法律(并非全部,如在聂依琳案中)虽声称仅适用于穆斯林,但实质上涉及通用刑事法。
“基于此,以及依据联邦宪法第4(1)条,联邦法院依法撤销了这些法令,因为其超出了州议会的权限而违宪,而这些权力应属于国会。”
东姑麦润提及的标杆性案例:
一、Iki putra案
Iki putra于2020年入禀联邦法院,挑战雪州伊斯兰刑事法第28条文当中有关非自然性行为的内容违宪。
2021年2月,联邦法院九司一致裁定该条文违宪,因为已有一项联邦法律将非自然性行为定为刑事罪行,从而将其置于国会专属职权范围内。
二、伊斯兰姐妹组织案例
2022年2月21日,联邦法院宣判,伊斯兰姐妹组织胜诉,雪兰莪州议会无权制定2003年伊斯兰宗教行政条例(雪兰莪)第66A条文,因为该条文赋权伊斯兰高庭可审核和检讨雪州宗教局作出的裁决,是违反联邦宪法且不合法的。
根据2003年伊斯兰宗教行政条例(雪兰莪)第66A条文,伊斯兰高庭可基于司法公义的理由,在任何一方的申请行使酌量权,以聆听和批准针对在条例下,对执行职务的理事会或委员会所作出的裁决,进行重新检讨的申请。
三、聂依琳案
2024年2月9日,联邦法院以8对1多数票裁定,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 (1)下的16项条文是无效的。
这些条文包括肛交、人兽交、奸尸、偷斤减两、易装、卖淫等。
在法庭允许两名穆斯林女子聂依琳及其女儿东姑雅丝敏申请挑战宪法问题,取消该法令中的18项罪行后,以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九司作出这项历史性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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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30日讯)宪法专家拿督旺阿末弗兹博士指出,国会最近通过的《2025年国会服务法案》,对于巩固大马国会的自主权与效率象征一个重要的开端,其中一个重要的转变是恢复国会行政与财政的自主权,使国会上议院主席与下议院议长免受政府行政单位的施恩,进而影响他们主持会议的公正性。
他说,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于1992年废除后,国会的行政与财政就一直由政府行政单位管辖,但随着《2025年国会服务法案》在国会通过,国会服务理事会(MPP)获得授权管理财政、委任、升职及行政事务,无需再依赖公共服务局(JPA)。
在大马国际伊斯兰大学(UIAM)任职的旺阿末弗兹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表示,在民主制衡系统下,财政拨款方面的保障有其必要性,政府行政单位不应该直接决定国会上议院主席与下议院议长的薪酬,所以此事项在法令内有所说明。
他表示,此举措使国会上议院主席及下议院议长获得自主权,避免由政府行政单位决定他们的薪酬与福利形成的直接控制与恩惠方式,使他们可以公正且不偏不倚地主持国会会议。
他说,在财政的角度,由于国会需要一笔充足的拨款,所以国会服务职员的升迁获得保障,无需胥视公共服务局的决定。
“随着国会通过国会服务法案,大马与几个共和联邦国家落实了同样的机制,尽管形式不是100%相同,但其目标都是实现国会财政与行政的自主权。”
旺阿末弗兹也说,对于团结政府努力恢复自1992年被废除的国会服务法令,各界应该以正面的态度看待,并期望国会可以加以改善几个涉及财政、职位、服务、设备及自主权的事项,确保国会服务职员在履行工作时保持中立的态度,并提供高素质与廉正的服务。
“如果详细了解此法令,就会发现其功能是更倾向于实现一套没有与公共服务界挂钩的服务机制,并把焦点专注于提供国会服务职员与国会上下议院议长支援单位在职培训与服务素质的提升工作。”
他认为,如果国会服务法案可以接纳国会服务职员的工作合约转变为固定职位,则可以更保障他们的工作福利,使他们放心工作,不必担心合约届满不受续约的压力。
《2025年国会服务法案》是于2025年5月5日在国会下议院通过,之后于5月20日在国会上议院通过。该法案的主要宗旨是设立一个与公共服务分开的国会服务单位,由国会服务理事会(MPP)执行国会服务职员的委任与条款,并管制一切有关国会服务的财政事务,以及拟定与落实国会服务相关的培训与活动。
建设图书馆摘取资料参考
旺阿末弗兹建议国会提供完善的服务与设施,并建设一座图书馆,使国会议员可以透过先进的资讯系统,从图书馆里摘取资料作为工作上的参考,以提升立宪民主系统的素质。
他认为,国会资讯管理与传递资讯的改革有必要进行,并且要与时俱进,确保立法系统的资讯开放与效率。
“不仅仅是国会议员,也要让外界的研究人员与公众可以连接国家立法系统的档案记录与教育资讯。”
他说,我国的国会始于1948年联邦立法大会,肯定有很多文件收藏在国会里,必需获得良好的保管与有系统化的管理,让人们容易获取及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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