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9日综合电)台湾一名男子去世后,一对儿女入禀法庭争夺家产,儿子称父亲生前抱怨女儿不孝欲断绝关系,女儿则指弟弟在父亲临终前到新加坡游玩,直到头七前一天才回来;法官经过审理后,判决终于出炉。
根据台湾CTWANT新闻网报道,彰化一名赖姓男子在2022年死亡,留下4笔土地和2间房子,本来预定由独子继承,但因为赖男病危的时候,都是由前妻所生的女儿在照顾,就连处理后事也是女儿搞定,独子则是出国玩到头七前一天才回家,因此前妻女儿决定打官司争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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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决书,来自彰化的赖姓男子于2022年去世后,留下4笔土地和2间房子遗产,他与前妻所生的女儿主张,她在2个月大时,父母就离婚,随后跟随母亲到台东居住,期间均有以电话或LINE持续与父亲联系,反而弟弟在父亲临终前到新加坡游玩,直到头七前一天才回台湾,因此她决定打官司争取遗产。
独子则表示,父亲生前不断和友人抱怨女儿不孝,“生病叫她回来也都没回来”,而且姐姐已经好几年没联系,甚至最后一通电话是要“断绝父女关系”,但姐姐没接到电话,让父亲感到心寒,才会写下遗嘱将财产权交由长子单独继承。
法官审酌遗嘱没有赖男的签名,也未载明作成日期,不符合民法第1189条所定任一遗嘱形式,并非合法有效之遗嘱。因此独子找来姑姑和伯父作证,2人也证实赖男生前多次抱怨“女儿不孝”、“只想要钱”、“叫女儿回来都没回来”、“女儿只有需要钱才会找他”等语。
前妻女儿则辩称,父亲临终前她都在旁边照顾,并出示医护人员和弟弟的对话纪录,实际掌握父亲住在哪间医院和病房,在得知父亲离世后就立刻回到彰化奔丧,并提醒弟弟要在头七前回到台湾,没想到弟弟竟玩到头七前一天才返台,还差点因为冠病隔离无法参加头七。
法官认为,独子和亲友等人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姐姐丧失继承权,扣除丧葬费用1万2990元(1776令吉)后,剩余的遗产分割比例为1比1共有,可分得4笔土地与2间房子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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