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讯)一名前营销员因拥有与哈里发国恐怖组织有关的物料,而被判处监禁3年。
47岁的苏海妮对两项控状表示认罪后,法官拿督莫哈末贾米尔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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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项控状判处监禁3年,刑罚同时执行,刑期从逮捕日(去年5月30日)算起,涉案物料被没收,以呈交给控方进一步处理。”
根据控状,苏海妮被控于2024年5月30日下午2时20分,在柔佛哥打丁宜某花园住宅中,其笔记型电脑存有与哈里发国恐怖组织和恐怖活动有关的文章。
她也被控在同日同时,在柔佛哥打丁宜洛兴西区联邦土地发展局区中,拥有5本与哈里发国恐怖组织和恐怖活动有关的书籍。
她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130JB(1)条文下被判刑。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并充公犯罪时使用或意图使用的财产。
根据案情,警方于去年5月27日接获被告涉嫌参与哈里发国恐怖组织的情报,随后在柔佛甘拔士的工业区逮捕被告,并充公被告的笔记型电脑和5本有关达伊沙组织的书籍。
控方要求严惩被告
较早前,莫哈末法克鲁拉兹副检察司要求法庭严惩被告。他说,若不遏制此类罪行,将对国家安全带来重大影响。
“控方请求法庭严惩被告,理由是公共利益比被告的个人利益更为重要。”
被告代表律师沙兹利尼达尤则恳请法庭从轻判刑,理由是其当事人需抚养两名分别14和18岁的女儿,以及供养72岁的父亲。
“我的当事人拥有电气工程硕士学位,并且有悔改之心,承诺不会重犯相同的罪行。在这之前,我的当事人每月收入为22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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