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首相署法律事务组兼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秘书处表示,2024年1月29日特赦局会议的官方会议记录,没有关于允许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拘留的特赦附录,也没有收到国家王宫任何正式通知或指示。
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第61次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会议,由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主持,审议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提出的特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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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署法律事务组今日发表文告,该组确认其官方记录中没有任何补充文件或附录,亦未收到国家王宫的任何正式通知或指示。
维护特赦局公正性
对于任何可能误导公众有关特赦局角色或地位的声明,首相署法律事务组认为是不可取的,并可能会对此需要采取适当行动。
此举旨在维护特赦局的公正性,并向社会传达准确的信息。
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承诺,将根据联邦宪法和相关法律,以诚信、透明和专业的态度履行特赦局秘书处职责,所有与特赦局相关的事务将严格按照法律和既定程序进行。
秘书处事务直接汇报元首
首相署法律事务组也声明,该组所处理的特赦局秘书处事务,不会与首相署(法律与体制改革)部长进行接触,而是根据联邦宪法的规定,直接向国家元首汇报。
同时,该组指出,特赦局也不是隶属首相署法律事务部的关系,而是仅作为特赦局的秘书处。
根据联邦宪法第42(11)条款规定,联邦直辖区的特赦局由国家元首担任主席,而联邦直辖区部长作为局委员。
该组说,特赦局的程序及信息完全受官方机密法令约束,相关文件仅供特赦局委员授权的个人查阅,无论职位或身分,其他任何人均无权访问这些文件,以保障保密性与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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