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我国必须制定全面的政治献金法律,以应对贪污风险从而提升透明度。
她说,政治团体的运营资金通常来自会员费、捐款、资产管理和商业活动,但这些途径可能带来贪污风险,有者可能借助资金需求获取不当影响,并以回扣或特殊待遇作为交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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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到,我国缺乏专门的政治献金法律,导致制度出现显著的漏洞,贪腐风险相应增加。
“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规定竞选开销的上限,并要求报告选举支出,但仅适用于候选人,政党则无需披露其资金来源。
“因此,如今是大马推动制定健全且高效的政治献金立法的良机,以解决这些问题,并与昌明法律和体制改革议程相一致。”
她今日出席国际政治献金大会,在会上致开幕词时这么说。在场者包括国会人权、选举及体制改革委员会主席梁自坚、民主与经济事务研究中心(IDEAS)首席执行员艾拉阿扎里等人。
阿莎丽娜说,许多先进国已制定政治献金的相关法律,以促进其政治进程的透明度与诚信,这些法规包括限制捐款额,并鼓励会员及公众小额捐款,以减少对有影响力捐款人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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