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供称,他在2013年8月通过发出5张支票,向巫统、巫统峇都交湾区部、2家公司和华社领袖丹斯里林顺平支付共2264万9000令吉的款项,并不是用于个人利益。
他也说,这些款项并非源于非法活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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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今日继续为其被控的一马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出庭自辩。高庭是于去年10月30日宣判纳吉在此案中所有25项控状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主控官卡玛峇哈林副检察司就此案的第11至15项控状,交叉盘问纳吉。
根据这5项控状,纳吉被指在2013年8月2日至14日期间,使用从非法活动取得的收益,透过支票,支付款项予巫统(2000万令吉)、巫统峇都交湾区部(10万令吉)、林顺平(24万6000令吉)、ORB Solutions私人有限公司(200万令吉)以及Semarak Konsortium Satu私人有限公司(30万3000令吉)。
在控方举证阶段,第48名控方证人武吉阿曼反洗黑钱刑事调查组副主任胡维铭助理总监供称,根据纳吉在大马伊斯兰银行9694个户头进行的调查和分析显示,纳吉在2013年8月,通过签署5张支票,将源自于1MDB子公司,即1MDB全球投资有限公司(1MDB GIL)的2264万9000令吉非法资金发出。
辩方则主张,上述的款项是来自于时任沙地国王阿都拉的捐款,捐款的初衷是服务于政治和社区建设,造福全体马来西亚人。
卡玛峇哈林今日向纳吉主张,指他通过支付上述款项给予巫统和巫统峇都交湾区部,是为了提升本身当时作为巫统主席的形象,即可以为巫统带来捐款。
纳吉否认上述主张。
但他同意卡玛峇哈林所指,即他向林顺平支付了24万6000令吉,用于支付管理Ah Jib Gor脸书专页的AD Network。
他否认这是为了个人利益。
卡玛峇哈林进一步向纳吉主张:“这(Ah Jib Gor脸书专页)是为了提高你(纳吉)在华社的形象。”
纳吉指出,他所做的一切与沙地捐款信阐明的目的是一致的。
他指出,他当时需要社交媒体以及更多的平台和人民沟通。
卡玛峇哈林接着向纳吉主张:“这是为了你(纳吉)的个人利益。”
纳吉表示,他当时是在履行首相的职务,他要与人民沟通。
针对支付给Orb Solutions的款项,纳吉供称,当时需要额外的平台传递政府的资讯,因为主流媒体平台无法覆盖所有的民众,以接收政府的资讯。
胡维铭此前供称,根据调查和分析显示,Orb Solutions在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如脸书、Instagram、推特和纳吉的私人博客)为纳吉进行宣传服务。
纳吉今日进一步指出,首相办公室有官员处理这方面的事务,但不足够,因此需要这类的额外平台。
此外,他供称,他当年使用Semarak Konsortium Satu提供的英语讲稿撰稿服务,是因为当时很难找到精通英语的公务员。
他说,当时会使用Semarak Konsortium Satu提供的服务,是为了要有一些人协助他在通讯事务上,包括了撰写在国际论坛上的英语讲稿。
卡玛峇哈林接着问纳吉:“你(纳吉)是否同意,即在撰写这类演讲稿方面,首相办公室有人是处理这方面的事务?”
纳吉表示,他需要掌握高英语水平的人撰写这方面的讲稿。
卡玛峇哈林进一步问纳吉,这是否意味着公务员的英语掌握能力不佳?
纳吉表示,他当时很难找到掌握高英语水平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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