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5日讯)一名清真寺祈祷司接受7名男子的贿赂金,通过代理向玻州宗教局(JAIPs)提呈简化外国注册结婚或二婚注册程序,涉及金额2万6300令吉,今日面对7项提控时皆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加央第一地方法庭法官拿督努阿曼批准被告莫哈末依萨(53岁),以1万令吉并保外候审,谕令案展2月28日过堂,被告也须交出国际护照,以及每月向反贪会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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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萨面对7项的罪名,即他从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10月24日索取2万6300令吉,协助7对穆斯林情侣在未遵守玻州宗教局的伊斯兰婚姻法,办理国外注册结婚或二婚注册手续,违反2006年伊斯兰家庭法第7条文。
他接受贿赂的行为已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可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即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超过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素札达出任此案主控官,被告由阿里夫、祖希尔及莫哈末阿里夫法汉出任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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