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沙鲁丁宣布,警察需满足身体质量指数(BMI)低于28的条件,方能获得擢升资格。
他今早在出席武吉阿曼警察总部的常月集会上致词时指出,这项新增条件是为了确保警队的擢升流程更为严格,同时也是确保警察保持良好的健康和技能,从而为社会和国家提供最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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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警队已强化擢升流程,以确保过程更为透明且公平,并为每位符合资格的警察提供平等机会。
“高级警官擢升政策通过实施电子课程和在线能力评估(PeKAT)也得到了改善。”
拉沙鲁丁补充,有关政策旨在遏制偏袒和指控问题,并确保选拔出合适、有能力且合格的人选。
2018年起列入BMI评估
2018年开始,警务人员在面试擢升时,BMI评估被列为其中一个擢升的条件,旨在提高警员健康指数及塑造标准的体型。BMI必须低过28则是新增的条件。
时任全国警察行政部总监拿督斯里阿兹米(现任全国警察内部安全及公共秩序部总监)曾指出,截至2023年11月,全国共有3万4316名警官和警员属于肥胖型,其中2万6421名为低阶警员、3364人为警官,其余则是在警队工作的公务员。
他指出,为有效解决警察肥胖问题,警队将持续举办减重活动与“健身与瘦身”计划,同时将有机会升职的警察BMI标准定为18至28之间。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官网,BMI被建议用于做出超重和肥胖诊断,而其计算方式是以体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当获得指数大于或等于25时为超重;至于指数大于或等于30则为肥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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