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曼谷18日综合电)一名波兰籍男游客在曼谷一家便利店内,拍打一名素不相识的泰国女路人臀部,而更让人愤怒的是,该男子落网时竟辩称自己的行为并不违法,还表示“这没什幺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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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泰媒《Thaiger》网站报道,遭到性骚扰的女子最初还以为她的朋友在和她开玩笑,但当她转过身看看是谁打她时,却震惊地发现对方竟是一名陌生的外国游客。
她进一步解释说,便利店的工作人员和顾客在袭击发生后一直盯着她看,这让她感到尴尬并迅速离开了商店。她事后告诉了家人这件事,然后决定向警方投报。
这名女性澄清说,她不想从波兰游客那里得到赔偿,相反,她希望对方道歉,并希望他不要再犯。
在通过便利店的闭路电视录像成功识别出波兰游客的身份后,警察联系了他所住公寓的管理层告知此事。
然而,犯案的波兰籍男子并没有出现在警察局向该女子道歉,而是告诉管理层说,“我没有打得很用力。而且我在夜店也常常这样,没什幺大不了的,也没有人说什幺。”
“我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这根本不是犯罪行为。我为什幺要受到惩罚?警察无权管我,而且我马上就要回国了”
最终,受害女子在听到这番毫无悔意的言论后,最终决定对男子采取法律行动,警察于周二(14日)上门逮捕男子,并根据《刑法》第278条因性侵犯15岁以上的人把他提控上庭。
一旦罪成,刑罚为最高10年监禁、最高20万泰铢(2万62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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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7日讯)原本对性骚扰女童罪名已认罪的一名残障人士(OKU)男子,在今天的下判日改口不认罪。
被告(19岁)涉嫌于本年2月在乌鲁雪兰莪峇冬加里一间清真寺,性骚扰一名女童。
被告今日在安邦地庭内,在聆听本身的控状后,向承审法官诺希拉卡玛鲁丁改口表示不认罪。
身穿一件灰色有领衬衫的被告说:“明白控状,不认罪。”
本案原定今日为判刑日,此前他于上月27日在同一法庭承认该项指控。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2月21日早上6时20分,在峇冬加里一间清真寺内,性骚扰一名年仅10岁8个月大的女童。
被告在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刑。
辩方将申请撤销控状
主控官娜迪雅马烈副检察司向法庭表示,由于被告已更改认罪立场,控方申请另外择定日期,向法庭提呈相关文件。
被告代表律师林斯瓦兰星指出,辩方将提呈陈情书,申请撤销该项控状。
案定4月29过堂
法官随后择定案件4月29日过堂,以完成文件交接程序。
在这之前,网络广泛流传一段闭路电视录像,画面显示一名戴白色祈祷帽的男子悄悄潜入女性祈祷区,在一名女童跪拜时从后方将其抱住,并在未被其他人察觉的情况下试图将其带走。
视频显示,该男子试图侵犯受害者,但在受害者反抗情况下,男子逃离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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