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21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说,无论“人民讨厌贪污”集会在何处举行,都须获得有关场所或建筑物拥有人的许可。
针对上述集会预计于1月25日在吉隆坡十合(SOGO)购物广场前或独立广场举办,他反问,究竟上述集会要在何处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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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如果是在吉隆坡默布草场,就须先获得吉隆坡市政局(DBKL)批准。
“吉隆坡到底有哪些公共场所,是没有拥有人的;确定吗集会的地点没有其拥有人?每个建筑物,都有其拥有人。”
他揶揄主办方不懂和平集会法,如果熟悉,就不会发表上述的疑问;也没必须发表恫言的言论。
他说,打从何时开始,独立广场是没其拥有人的,吉隆坡任何的公共场所都有其拥有人,主办方都必须事先获取许可。
赛夫丁敦促主办方,重新详细地阅读和平集会法令条文,尤其是关于主办单位的责任范畴。
他重申,和平集会法阐明的其中3项条文,包括主办单位、警方及集会参与者的责任。
他说,若有重新阅读主办单位的相关条文,就知道必须向警方呈交通知信函,好让警员能履行好警方的职责。
“法令条文也阐明,宗教膜拜场所、油站、通讯变电站等公共场所是禁止集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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