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林冠英改变态度,和陆倪和好,不在槟州捣蛋,不为团结政府制造麻烦,或者,基于党内稳定,和维系林氏之情,或者会让他多出任一届全国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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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党目前的形势是:谁会取代林冠英,出任下届全国主席?
排名按照顺序。机会最大的是哥宾星,其次是倪可敏,再来是曹观友,最后是新的林冠英;至于为什么是新的林冠英,和现有的林冠英有什么区别,后面分析。
1. 哥宾星明显居于优势
其一,他目前是全国署理主席,距离主席位子只有一步之遥;其二,他头上戴着“卡巴星之子”的光环,代表延续星家族香火;其三,他的非华人身分,可以稍许平衡火箭浓郁的华人色彩,淡化火箭是“华人政党”的既定形象。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哥宾星没有强烈的领袖欲望,在党内是好好先生,不会挑战当权的陆兆福和倪可敏,能让“陆倪共治”放心。
换一个角度,哥宾星自知没有强大的基层力,在华裔为主流的火箭,如果出任全国主席,就已经是天花板,他也乐得当一个配合度很高的全国主席,放手让陆倪发挥,家和万事兴,大家都满意。
不过,要把主席位委托予哥宾星,也有一些疑虑。他和林吉祥、冠英父子关系甚密,他还是林冠英海底隧道案的辩护律师。当权派可能敏感,一旦“除林”,焉能“保星”?
加上哥宾星近期表现不佳,雪州行动党改选,他连中委都选不上;一方面是被反林风卷到,另一方面是他缺乏乃父“日落洞之虎”卡巴星的雄风。
而不久前安华对国家数字身分证(MyDigital ID)和次阶段5G网络计划一再拖延,愤怒斥责;身为数字部长的哥宾星,首当其冲,甚至传出换人做部长的传言。
不管怎样,哥宾星还是被看好。陆倪深谙政治权术,一边除林,另一边升星,可以服众,特别是给元老派一个交代,不致反弹。
哥宾星机会:40%
2. 倪可敏先行卡位?
全国主席职位,在党内是第二高位,仅次于秘书长。而下届领导层是陆倪共治,陆兆福已经内定续任秘书长,倪可敏的党职就不能太低。
倪可敏目前是全国副主席,表面上名堂不小,但是,行动党共有5名副主席,倪只是其中一人,这个五分之一的副主席已经不符合倪手上的实权。
倪可敏雄心勃勃,他也被看好是陆之后的秘书长接班人。既然如此,台阶必须舖陈,党职才能衔结;作为第二权力人物,之于倪可敏,接过全国主席这个第二高位,先卡住位,顺理成章。
不过,聪明如倪可敏,应该知道有一利必有一弊。如果他接过主席职位,就显得锋芒毕露,风头过度,这会对陆造成一定的威胁。一山若有二虎,就会二虎相争。
与其如此,或许暂且屈就较低党职,把全国主席交给其他没有威胁之人;只要继续把握权力,时候到了,不管是主席或秘书长,是你的就是你的。
倪可敏机会:30%
3. 曹观友是黑马
曹观友近来一洗颓气,眉头不再深锁,脸上更多笑容。之前他一直遭到林冠英穷追猛打,就在山穷水尽疑无路之时,眼前突然柳暗花明又一村。
在槟州行动党选举中,他虽然没有参选,但是,他的派系反扑,颇有斩获,更大的意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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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决党主席权力过大,进而导致执政过后一手遮天的问题,我们必须有双重的制衡机制。
美国在特朗普上任过后闹出了许多闹剧以及涉嫌违反美国宪政的政治举动,让美国一直以来引以为豪的三权分立制度引起了诸多人士的质疑。
那美国的三权分立是否真的就是失效了呢?马来西亚可以如何借鉴这些弱点以推进我国的宪政呢?
首先,美国总统最大的权力制衡,来自于国会。美国国会参众两院负责制定和审批政府预算,这个控制了钱袋子的立法机构对于美国总统控制的行政权一路以来都是一个巨大的制衡。
那为什么在特朗普第二个任期看似失效了呢?
表面上的原因,当然是因为共和党控制了白宫和参众两院,在华盛顿形成完全执政(trifecta)。但纵观美国历史,总统和参众两院由同一个党团控制,未必就能让总统为所欲为。
美国的联邦议员,尤其是参议员一向来的党派立场都不深,投票的时候大多以自身的政治立场为主,而不受党团的控制。
而眼下的特朗普,近乎获得参众两院议员无条件的支持,才是他肆无忌惮的原因。而为什么这些桀骜的议员看似对特朗普完全臣服呢?原因就在于特朗普控制了议员的参选提名权。
在美国,如果你要参选参众两院的选举,你首先必须经过党内初选。党内初选是由该选区内注册的党员投票。来选出代表自身政党上阵正式大选的候选人。
由于其重要性远没有正式选举来得重,因此党内初选通常只有核心党员才会投票,而近年来,特朗普利用其在共和党MAGA党员群众的影响力,往往可以动员党员投票给他公开支持(endorse)的候选人,这就行同控制了共和党可以上阵的候选人。那他可以获得共和党议员的无条件臣服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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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眼下的党团政治生态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政党的候选人,无论是执政的巫统、公正党和行动党,或者在野的伊党和土团党,候选人全权由党主席,或者党主席控制的小圈子来筛选和委任。
一旦执政,这些政党的后座议员对政府完全没有制衡的能力,因为他们必须为未来的上阵机会而小心翼翼。
要解决党主席权力过大,进而导致执政过后一手遮天的问题,我们必须有双重的制衡机制。
首先,候选人的筛选必须由中央党部和地方党部共同决定,杜绝党主席一手遮天。地方党部可以通过地方初选,以及当地民调来决定提呈给中央的候选人名单。中央则必须在地方党部提呈的候选人中,选一个最终人选。这样就把候选人任命权一分为四-中央、地方、民调和初选。
中选的候选人,基于他的政治前景取决于四个因素,那么对党主席的效忠就不会视为一个因素,那么反向而言,党主席也就无法一手遮天。
此外,今时今日的特朗普在联邦政府内几乎无人可挡,原因也在于特朗普委任的司法部长,摒弃了过往司法部长保持专业中立的操守,并变成特朗普手中单纯的检控和执法工具。
美国的司法部长权力巨大,他除了是美国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也是美国联邦政府的执法者,手底下控制着联邦调查局,也可以委任临时联邦检控官以履行检控权。这个集执法、检控权力于一身的阁员,对特朗普延伸政治资本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管道。
同理,马来西亚的总检察长的权力也非常巨大-他由国家元首在首相劝告下委任,形同首相的亲信。他是马来西亚的最高检控官,个人可以最终决定对于任何人的检控,这形同握着一把尖利的刀把子,随时可以捅向首相的政敌。
要解决这个问题,则必须彻底剥离总检察长的检控权。但这还是不足够的-如果未来负责检控的刑事检控专员还是向首相负责,那还是没有分别。
为了长远的司法检控独立,未来设立的刑事检控专员应该也向国会负责-由首相提名,国会通过,然后由国家元首委任,国会应该成立一个专门的司法委员会,来监察刑事检控专员的工作成效。
国会也应该被赋予权力解除任何涉及不公行为的刑事检控专员。如此一来,检控权就不完全由首相控制,而被间接分割给予首相和国会。这就能有效的遏制首相滥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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