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一名电召车司机今日在士拉央推事庭面对一项侮辱伊斯兰的指控时表示不认罪。
现年70岁的林金廷(译音)被控于2024年6月4日晚上8时,在鹅唛的Pasti办公室发表冒犯穆斯林的宗教感情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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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298条文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一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蔡源福(译音)批准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并须提供一名担保人,同时将案件过堂日期定于3月21日。
此案的主控官为阿末阿兹曼副检察司,而被告则由律师海赞奥马代表。
去年,一段疑似由外国游客拍摄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疯传,视频中一名电召车司机在途中与该游客对话时,被指发表了贬低伊斯兰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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