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芙蓉18日讯)被控虐待女童的托儿所20岁女员工,在案件聆讯时突然改口认罪,芙蓉地庭择定3月19日,待被告律师提交女员工的社会报告后,才宣判刑罚!
此前,被告因涉及以烧热的金属汤匙烫伤女童,对多名女童的身体造成伤害,遭到警方逮捕及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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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去年9月,首次被押往芙蓉的两个地庭面对4项指控时,曾否认有罪,惟这次在法官米奥苏莱曼及苏丽塔面前,选择不再抗辩。
控状指出,被告是被控于2024年8月期间,因涉及虐待年龄介于5至6岁的孩童,抵触了2001年儿童法令31(1)(a)条文。
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20年、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前,主控官英旦诺拉西金及努鲁巴尔基思也向两名法官告知,辩方所提出的审查指控申请,已被总检察署驳回。
在庭上,两名法官获准被告以8万令吉保外候审,惟被告最终无法缴纳保释金,目前已被送往马六甲双溪乌浪监狱,此案的律师代表为博因斯达曼。
根据资料,此案与去年造成全国轰动的GISB儿童之家丑闻有关,在当局展开的“全球行动”中,共有数百名孩童从GISB儿童之家或相关的托儿机构中获救。
最初的突击行动是在雪州及森州18家托儿机构展开,当时共有402名孩童获救,包括201 名男童及201名女童,年龄介于1至17岁,他们被认为是受虐待或被遗弃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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