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27日综合电)台湾云林县一名陈姓男子疑因不满遭检方起诉并判刑,周四上午前往该名检察官的住老家神明厅内自焚身亡。
据了解,60岁的陈姓男子去年因涉嫌性骚扰友人妻而遭云林地检署起诉,经法院审理后判刑4个月,12月上诉被驳回。陈男心有不甘,周四前往柯姓检察官老家神明厅内点火自焚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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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约11时20分,屋内人士闻到一股烧焦味,连忙出来查看,发现一名男子身体著火倒在地上,赶紧灭火报警处理。
警方赶抵后,确认陈男已被烧死,在附近寻获疑似装汽油的瓶子和打火机,无他杀嫌疑。
柯姓检察官的老家邻居指出,春节过就发现有一名男子常在附近路上徘徊,还多次向附近住家打听检察官住家位置。
根据案件判决书,受害者是陈男已故友人的妻子,她指证陈男某日突然来到家中,强塞1000元(新台币,下同,约135令吉)给她,她拒绝并把钱还给陈男时,陈男竟伸手袭胸,吓得她马上将陈男赶走,没多久陈男又跑来,将一只鸡放在她家门口就离开。
陈男坦承有送现金和鸡,却否认性骚扰受害者,还称是受害者主动投怀送抱,他用手抵住对方肩膀。但其说词不被检察官和法官接受,并认定陈男已构成性骚扰,而且陈男在案发后曾带著西瓜,希望以1万元和受害者和解不成,法官依性骚扰罪判处陈男监禁4个月,可以罚款代替。
事发后,云林地检署已派检察官前往现场相验,厘清相关案情。警方也将进一步调查陈男生前行动轨迹及确切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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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7日讯)原本对性骚扰女童罪名已认罪的一名残障人士(OKU)男子,在今天的下判日改口不认罪。
被告(19岁)涉嫌于本年2月在乌鲁雪兰莪峇冬加里一间清真寺,性骚扰一名女童。
被告今日在安邦地庭内,在聆听本身的控状后,向承审法官诺希拉卡玛鲁丁改口表示不认罪。
身穿一件灰色有领衬衫的被告说:“明白控状,不认罪。”
本案原定今日为判刑日,此前他于上月27日在同一法庭承认该项指控。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2月21日早上6时20分,在峇冬加里一间清真寺内,性骚扰一名年仅10岁8个月大的女童。
被告在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刑。
辩方将申请撤销控状
主控官娜迪雅马烈副检察司向法庭表示,由于被告已更改认罪立场,控方申请另外择定日期,向法庭提呈相关文件。
被告代表律师林斯瓦兰星指出,辩方将提呈陈情书,申请撤销该项控状。
案定4月29过堂
法官随后择定案件4月29日过堂,以完成文件交接程序。
在这之前,网络广泛流传一段闭路电视录像,画面显示一名戴白色祈祷帽的男子悄悄潜入女性祈祷区,在一名女童跪拜时从后方将其抱住,并在未被其他人察觉的情况下试图将其带走。
视频显示,该男子试图侵犯受害者,但在受害者反抗情况下,男子逃离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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