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20日中央电)台湾男子陈柏谚涉杀马来西亚籍蔡姓女大生,台湾最高法院更一审认定不符判决死刑或无期徒刑要件,但符合自首并予以减刑,周四判处18年10月徒刑,可上诉。
台湾高检署表示,等收到判决后,再研议是否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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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等法院指出,依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意旨,符合自首要件者是否给予减刑宽典,仍应综合审酌被告是否悔过投诚、有无因此节省司法资源等情形,而为判断。
高院更一审合议庭指出,陈男符合自首要件,并在试图自杀前将被害人资讯提供父亲,使司法机关可介入调查,于自杀未果后向员警承认犯案,于侦查中及二审审理均坦承犯罪,表现出愿意面对司法裁判的态度。
合议庭指出,在员警不知陈男犯行之际,陈男即对员警坦承已在蔡女士林住处杀害蔡女的犯罪事实,可见自首有助于侦查机关追诉本案犯罪,因此认定可依自首规定减刑。原审认为陈男非真心悔悟,而不予减刑,已有违误。
高院指出,依宪法法庭2024年度宪判字第8号判决及公民及政治权利公约意旨,仅有情节最严重的犯罪,始得判处死刑;更一审考量陈男非预谋性计划犯案,且未以凌虐等方式增加被害人痛苦,也没有破坏现场及毁损遗体等,罪责应未达最严重犯罪程度,加上适用自首减刑规定,因此难以量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更一审审酌陈男智识程度、犯后有后悔态度、更生可能性等一切情形,在本案有期徒刑的量刑上限(20年)内,判处18年10月徒刑,可上诉。
高院判决指出,陈柏谚2022年4月透过IG(Instagram)结识蔡姓女大学生,双方进而见面;陈柏谚同年10月12日前往蔡女位于士林的租屋处,并于翌日凌晨汇款新台币9万9999元(约1万3400令吉)给蔡女,用以协助自创品牌。
陈柏谚于同年月13日上午10时至11时许,要求蔡女返还部分款项遭拒绝,涉徒手掐住蔡女颈部并以玩偶抱枕遮掩蔡女面部导致窒息死亡;陈柏谚行凶后企图寻短,在警消救护期间脱口而出犯行,全案因而曝光。
一、二审均认陈男犯后自首但未给减刑,判处无期徒刑,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案件由高院更一审审理,今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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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灵再也23日讯)高薪伴随高消费,低薪则自然生活成本较低,究竟哪个选择更明智?近日,一则关于吉隆坡与新加坡生活对比的帖子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网民纷纷就此议题展开激烈讨论。
对于许多马来西亚人来说,到新加坡工作一直具有不小的吸引力,即可取得更高的薪资、更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更强劲的货币汇率。然而,高薪背后也伴随着高昂的生活成本、严格的住房政策以及令人望而却步的拥车证(COE)费用。
根据一名已取得新加坡永久居留权的大马网民Axe在其Threads账户“axeandyung”发布的帖文,对吉隆坡与新加坡的薪资与生活成本进行了对比。
他在帖文中写道,吉隆坡的月薪为4256令吉,而不含房租的生活成本介于2000至3000令吉之间,而至于在狮城的薪资为5500新元(大约1万8195令吉),而不含房租的生活成本介于1200至2000新元(约3975至6625令吉)。
不过,在吉隆坡生活,外国人可购买房产,价格从100万令吉起,而汽车价格相对低廉,反观在新加坡生活的外国人无法购买组屋,私人公寓价格高昂,而拥车证费用可能超过10万新元。
对此,他向网民提问,指网民会为了更高的薪资而放弃低成本的生活吗?这一问题迅速引发网民热议,许多人分享了他们的亲身经历和看法。
一名网民指出,帖主忽略了新加坡在交通和日常开销方面的优势,指新加坡的公共交通非常发达,大多数人不需要买车。
“从日常开销来看,新加坡的基本生活成本其实更低。总体来说,新加坡更胜一筹。”
然而,也有网民认为,尽管新加坡的起薪较高,但长期来看未必更有优势。
网民表示,新加坡的起薪确实高,但每年的加薪幅度很小。十年后,5000新元的薪资可能还不如吉隆坡8000令吉的薪资。
此外,一些新加坡网友对帖子中的薪资数据表示质疑,说道:“5500新元?我一定是太穷了,我的薪资远低于这个数字。”
一位曾在两地工作过的网民则分享了自己的经历,指这不仅仅是薪资的问题,更是生活质量的权衡。
”我在新加坡工作了三年,现在的收入才勉强赶上四年前在吉隆坡的水平。”
与此同时,一些网民则指出,吉隆坡的生活并非完美无缺。尽管汽车价格较低,但长期的房贷压力依然沉重。
“吉隆坡的平均薪资远低于4200令吉,许多人需要为车贷还上9年,为房贷还上40年。一辈子都成了债奴”
他们还强调,新加坡完善的公共交通系统让许多人无需购车,这在长期来看是一笔巨大的节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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