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国家银行为了确保车险投保人在道路事故或自然灾害等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获得公平的赔偿,而修订了《理赔政策文件》(Claims Settlement Practices Policy Document,简称CSPPD),力求将理赔平均总处理时间(即周转时间TAT)缩减一半。
ADVERTISEMENT
根据《2024年国行年报》,普险与伊险公司必须告知投保人俗称“互撞自赔”的“自身保险索赔”(Own Damage Knock-for-Knock claim,ODKfK)选项。
国行在报告中指出,互撞自赔选项允许投保人在非自身过错的道路事故中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而无需与对方的保险公司交涉。
“这种方式使消费者能够享受更加便捷、迅速的索赔流程,且不会影响其无索赔折扣率(NCD)。”
为了让投保人更了解理赔流程,国行要求普险与伊险公司必须在官方网站上发布《车险保户服务章程》,说明服务标准与理赔预期处理时间。
“如果投保人对普险与伊险公司的决策不满意,可以向金融市场申诉专员服务(FMOS)或国行Laman Informasi Nasihat dan Khidmat(BNM LINK)投诉,寻求进一步的帮助。”
另一方面,国行也在政策修订文件中阐明汽车全损(Total Loss)的两种理赔,即“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 ATL)和“维修费超出车价”(Beyond Economic Repair, BER)。
“消费者往往因为不太了解这两类理赔的差异而常常混淆,通过政策文件阐述,消费者可以明确了解其车辆理赔属于哪一类,并依此做出决定。”
国行举例说,若车辆理赔属于实际全损,车主将获得和解金,车辆必须报废,至于维修费超出车价,车辆虽然可以维修,但由于维修费超过保费,车主可选择接受和解金并报废车辆,或者保留车辆并承担部分维修费。
国行要求普险与伊险公司必须在投保人接受理赔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陆路交通局(JPJ)报告实际全损与维修费超出车价车辆的状态。
“维修费超出车价的车辆必须通过电脑验车中心(PUSPAKOM)等机构的严格检查,确保车辆符合道路安全标准。其次,普险与伊险公司需确保实际全损车辆在授权的汽车处理设施报废,以避免非法转让与欺诈。”
国行强调,普险与伊险公司不可仅仅因为车辆归类为维修费超出车价而拒绝承保,他们必须提供明确的理由,并告知消费者其他可用的保险选项。
ADVERTISEMENT
熱門新聞





百格視頻
(八打灵再也16日讯)一名德国籍男子因误信冒充为内陆税收局及国家银行的诈骗集团,听从指示将300万令吉分成25次转进指定的银行户口,损失惨重。
雪州总警长拿督胡申指出,受害者(69岁)早前接获一封声称来自上述政府机构的电邮,内容指第三方将会汇一笔款项给予他,但他必须先在UBS银行开设账户,并缴付税款给上述2个政府机构。
他指出,警方调查显示,因诈骗集团出示了机构公函,为此受害者在不疑有诈的情况下,分25次将308万9800令吉转到指定的银行账户。
他说,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调查此案,并呼吁民众切勿轻易相信任何自称来自政府机构或银行的来电、电邮及讯息。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