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一名幼儿园校长因去年扭伤一名6岁女童的耳朵,导致其受伤,今日在安邦地方法庭认罪后,被判处最高罚款2000令吉。
法官努鲁丽兹万对这名61岁的女被告作出裁决,并谕令她若未缴付罚款,则须服刑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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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控于2024年3月6日上午11时30分,在安邦千百家花园的一所幼儿园内,因女童写错“G”字母而扭伤其耳朵,触犯刑事法令第323(蓄意伤人)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年监禁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写错“G”字母被拉耳朵
根据控状,受害女童的37岁母亲于2024年3月6日接获10岁长子的告知,称被告曾用白板笔敲打受害者的右手,随后还因她写错“G”字母而拉扯并扭伤她的耳朵。事后,医疗检查证实,女童的右耳软组织受伤。
在审讯时,被告的律师珍妮弗请求法庭施以最低罚款,以给予当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被告是一名单亲母亲,育有两名子女,目前担任幼儿园校长,月薪为3000令吉。她已向法庭、警方及受害者表达歉意,并承诺不会再犯。
“每年约有15至20名儿童进入该幼儿园就读,被告希望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在她的教导下,许多孩子都成长为聪慧的人才。她真心希望能在未来的日子里陪伴家人。”
惟主控官莫哈末海鲁里克兰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给予适当刑罚,强调此案公众利益高于个人情况,并表示认罪并不代表应获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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