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27日讯)一名女子因涉嫌在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大马印裔社会转型单位(MITRA)贪污案中故意提供虛假情報、不完整或误导性情报而被控,她表示不认罪。
被告米娜洛诗妮(35岁)今日在地庭面对3项控状,皆因在反贪会调查MITRA贪污案时涉嫌故意提供虛假情報、不完整或误导性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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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于2023年12月20日在雪兰莪柏里玛斯里鹅唛的一处宣誓官办公室所作出的一份法定声明,与她此前2022年1月24日至25日,在布城反贪污委员会总部所给予的证词存在矛盾。
“在该法定声明中,被告称她直接与提出MITRA资金付款申请的承包商接洽,并表示从未与某人就该事项有所接触。
“然而,她向反贪会官员提供的证词中却表示,对每位承包商的付款都是由该名个人直接通过支票、线上转账或现金方式进行。”
被告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7(2)条文下被控,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监禁10年、罚款1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承审法官拿督莫哈末纳西尔准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附加条件包括须将护照交予法庭,并每月一次到就近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此案定于4月30日过堂;控方是玛兹雅副检察司,辩方代表律师是卡纳嘎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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