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8日讯)一名移民局官员因涉嫌协助外国人,避开正常移民检查程序入境国门而被逮捕。
移民局总监拿督查卡里亚发文告表示,该名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二航站楼(KLIA T2)工作的官员是于昨日中午12时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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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众提供的情报及移民局KLIA诚信单位的监控,执法人员对该名官员进行检查时,在他所穿的外套中发现了9本巴基斯坦护照和2本斯里兰卡护照。”
他指出,该名官员已被扣押,并交由移民局总部执法部门援引1966年护照法令第12(1)(f)条文展开调查。
“移民局强调,绝不姑息或包庇任何涉及违反诚信的官员。”
“这包括在国家入境关卡或全国各地移民局办事处涉及滥权和贪污的行为,这类行为不仅损害了部门的声誉,也影响了国家形象。”
他说,如果证实官员有违法行为,移民局将依据现有法律采取严厉行动,包括解雇相关人员。
“移民局严正看待此事,并承诺确保移民局官员的诚信水平始终保持在最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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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17日综合电)台湾财政部关务署近日宣布修订海关规范,针对私运仿冒品入境的处罚标准将有重大调整,未来如果私运侵害商标权等仿冒品,将不再适用“小额免罚”规定。届时无论携带仿冒品金额多寡,皆将面临罚款与物品没收的处罚。新制预计于今年6月正式实施。
综合ETToday新闻云报道,根据现行海关缉私条例,私运货物(即未向海关申报)进出口,或经营私运货物者,通常会被处以货价三倍以下罚款,并由海关没入货物,但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或出口货物离岸价格未逾5000元(新台币、下同,约674令吉),则可免处罚锾,仅没入货物,此项规定并不适用于枪砲、弹药、毒品等违禁品。
此外,对于有向海关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若经查发现为仿冒品,导致侵害专利权、商标权或着作权,则须处以货价三倍以下罚款,并由海关没入其货物,不过这也导致报运者无法免罚,反而使私运者因小额免罚条款受惠,造成法律适用不一致,甚至有鼓励犯罪的嫌疑。
为此,财政部关务署修正了《海关缉私案件免处罚标准》第4条但书,并新增条文,扩大将仿冒品、山寨货纳入无论价值高低均不得小额免罚的范围。修正后的规定明确指出,凡私运侵害专利权、商标权或着作权的物品,均处以货价三倍以下罚锾,并没入货物。
此修正案对于出入境旅客影响最大,尤其是购买假名牌包包、手表、3C产品等仿冒品的旅客,未来这些商品即使价格未超过5000元,仍将被没收,并处以最高1.5万元罚款(约2022令吉)。
此外,海关查获旅客携带侵权商品时,通常会先扣下货物,并移送侦办是否需负相关刑事责任。
根据统计,2024年海关共查获433件进口侵害知识产权案件,涉及27.1万件仿冒品,旅客违规携入案件有12件。关务署强调,此次修正案旨在统一处罚标准,强化边境管制,避免法律适用不一致,并提醒民众出国旅游时勿购买仿冒品,以免触法受罚。
修正草案将对外预告至4月28日,预计6月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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