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網
星洲網
星洲網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網 Newsletter 聯絡我們|星洲網 聯絡我們 登廣告|星洲網 登廣告 關於我們|星洲網 關於我們 活動|星洲網 活動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星洲人

|

會員文

發佈: 5:02pm 05/04/2025

豬仔

星期天頭條

詐騙車手

豬仔

星期天頭條

詐騙車手

【獨家】臺“打工”淪“車手”(三) | “好賺輪不到你” 小馬勸別赴臺做車手

獨家報道:張玳維
去年11月7日,苗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逮捕一名32歲大馬籍余姓男子,他以觀光名義入境“短期打工”,卻從事詐騙車手,在面交取款後遭警方逮捕。(中央社照片)

個案一

“我奉勸大馬華人,不要來臺灣做車手,如果你覺得好賺的話,臺灣人都自己賺了,輪不到大馬人過去賺,真的不要相信這種快錢的東西!”

ADVERTISEMENT

在臺灣任詐騙“車手”落網的小馬(匿名,30歲),接受《》越洋電話訪問時,給予大馬人苦口婆心的勸告。

小馬是眾多落網“車手”當中,其中一個不知道自己到臺灣幹不法勾當的大馬人。他想到自己替詐騙分子當跑腿拿錢的受害者都是五六十歲的人,可能就是人家的棺材本,內心自責不已。

小馬以過來人身分勸告:“不要去相信這些東西,能的話,在大馬也是找到吃的。”
好奇點擊被連接“面試”環節

已婚的小馬來自雪蘭莪州,原本從事銷售業,由於生意陷入困局,收入不穩定,他急著尋找一份高薪工作。去年8月28日在臉書發現“高薪徵聘”啟事,好奇之下點擊查閱,就直接被帶到Telegram應用程式進入“面試”環節。

“是很正式的面試,對方叫我發送履歷表,說明工作內容是類似幫公司收賬的工作。面試官叫我等待消息,等了不久,就說臺灣需要人,直接買了一張單程機票叫我去臺灣開工,月薪7000令吉。”

在大馬要找一份7000令吉的工作不容易,至少比沒有基薪的銷售業強,況且他想,收賬員也是正常工作。

小馬也沒有簽署僱用合約,就帶著一點小錢,去年9月18日瞞著家人隻身飛往臺灣。

抵達臺灣第一天,“公司”派人到酒店交給他一臺手機就走了。前幾天都沒有任務,直到9月23日,“公司”以Telegram聯繫他,指示他去找人領錢。

憂被監視硬頭皮完成任務

第一項任務是到高雄指定地點,向一個人領取50萬新臺幣(約6萬7800令吉)。他與對方沒有對話,對方看起來是自願付款,他完全不知這筆錢的用途。

“我只是有一點奇怪,為什麼收錢要鬼鬼祟祟?就是那種不可以給警察看到的模式,這使我擔心和害怕,覺得這工作應該是不正當的。”

儘管憂心忡忡,但想到自己一舉一動受到“公司”監視,只好硬著頭皮告訴自己:“做完今天,明天就不做了,向公司請辭回國”。

同一天公司又給他發第二項任務,讓他收取21萬新臺幣(約2萬8500令吉),接到第三項任務時,他以為做完就可以收手了,但一切太遲。

“公司要我去跟一個人收26萬新臺幣(約3萬5200令吉),拿了錢後,突然很多警察出現,把我壓在地上,也扣押我的手機及身上所有物品。”

在他被逮捕後,現場監視的詐騙團伙立刻銷燬Telegram的一切證據。

被捕才知墜詐騙陷阱

小馬這才知道自己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他第一次聽到“車手”這個名詞。警方錄完口供後把他押到地檢所盤問,相信是他配合調查和犯案一天,警方當場釋放他,無需羈押;惟6個月限制出境。

為了避免家人擔心,小馬一直隱瞞他們,直到今年2月才向父母道出真相,“我一直想辦法自己解決,但出事太久了,爸媽年紀又大,我一定要讓他們知道”。

由於家裡經濟欠佳,父母沒有來臺灣見他,只透過電話聯繫,“他們很傷心、很擔心,為什麼兒子會做這樣的事情?不過,不錯都已經錯了,總要面對。”

慚愧淪為“詐騙分子”

小馬最感慚愧的是淪為“詐騙分子”,他說:“3個面交者都是五六十歲的人,他們拿給我的都是棺材本吧?我看過新聞,臺灣曾有一家人被騙光家產,跳樓自殺。”

小馬這5個多月來無依無靠,沒錢買食物,只好冒險“打黑工”,他盼望法庭判決快點到來,結束飄搖的日子。

“不要相信外國賺快錢這些東西,在大馬也是找到吃的,即使沒有那麼高的工錢,但怎樣都好,不要來做車手,因為真的不是你們想象的那麼好。”

個案二

Jack:以為只是收賬
當車手2周獲1.5萬
Jack(右)在湯炳超的陪同下,通過視訊接受《星洲日報》記者訪問。(譚湘璇攝)

“我不懂什麼是車手,我以為只是收賬,馬來西亞也有公司幫人家收賬的,我以為很正常,也不懂是犯法的,如果是犯法,我不會做。”

在雪州從事傢俱業的Jack(化名,40歲),人生面臨前所有未的低潮,育有一個18歲兒子的他,妻子離世,傢俱業生意慘淡,彷徨無助。

去年12月8日,一位朋友介紹他去臺灣當收賬員,工作約2個星期就有1萬5000令吉,還包辦來回機票、住宿及生活費,他絲豪沒有懷疑就接受了,12月24日就飛往臺灣“工作”。

“那位朋友說任務是負責收錢。至於收什麼錢,我不知道,他沒跟我說。”

從未到過臺灣的Jack抵達臺北後,下榻在“公司”安排的酒店,接頭人找到他後,指示他交出護照和手機,再把一臺“公司手機”交給他,指“公司”會以Telegram應用程式安排工作。

兩天後開始第一項任務。他被指示向一個臺灣老翁收賬,對方把裝有30萬新臺幣(約4萬1000令吉)的袋子交給他,他讓老翁以手機簽名作證,之後公司發送位置圖信息,要他步行3分鐘前往指定地點,見到一輛等候的轎車後把錢袋丟進車,不到5分鐘就完成任務。

Jack說:我不懂什麼是車手,我以為只是收賬。(譚湘璇攝)
做最後一單任務落網

Jack對這些工不想太多,反正訂了1月11日的回程機票,準備1月10日做完最後一次就回大馬。

最後一單任務要他到臺北萬華區向一人收款,就在任務完成時,一群警員冒出來將他逮捕。詐騙團伙弄丟他的護照和手機,亦被警方逮捕歸案。

ADVERTISEMENT

熱門新聞

百格視頻

发布: 6:13pm 12/04/2025
【总编推荐】林瑞源:特朗普大捞不义之财 美国人信心跌败象已露

ADVERTISEMENT

點擊 可閱讀下一則新聞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