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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释

1星期前
4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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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前
4月前
(新加坡18日讯)涉嫌导致狮城陆路交通管理局人员殉职的18岁青年,被加控一项把Singpass户头资料交给他人的控状,不得保释。 18岁青年早前被控6项包括抵触滥用毒品法令、公路交通法令,以及腐蚀性和爆炸性物体和攻击性武器法令等的控状。 《联合早报》报道,这起案件今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过堂,他被加控一项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目前共面对7项罪名。 由于被告犯案时未满18岁,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得公开他的身份。 新控状显示,被告涉嫌于2023年年中,在不知名人士承诺借300元(新币,下同;约1043令吉)给他后,把Singpass户头密码等资料交给对方。 被告目前仍被还押,不得保释外出。案件展期至7月22日进行保释检讨。 根据早前报道,被告涉嫌于6月4日早上10时42分,在实里达快速公路(SLE)往武吉知马高速公路(BKE)路段,未按陆交局执法人员指示停车,随后横穿两条车道逃离现场,试图躲避执法人员的检查。 其他控状显示,他涉嫌在未持合格驾照和保险的情况下骑行、持有一把武士刀 ,也被指于2023年8月7日吸食冰毒。 殉职的陆交局执法人员兹杜尔菲卡(Zdulfika Bin Ahakasah)当时尝试拦截这名违规骑行的18岁青年时,不幸撞上中央分界堤,连人带车抛飞,伤重不治。 26岁的兹杜尔菲卡原定7月结婚,婚礼已准备就绪,请柬也已发出,如今却因这起事故与未婚妻阴阳相隔。 被告早前在面控时说,他和执法人员都赌上自己的性命。“我或许是造成他死亡的原因之一,但这不能怪我。”
4月前
(新加坡26日讯)涉嫌与三人在2018年操控集团股价,触犯证券及期货法令而被控的新丝路集团前主席吴仁轩医生,以参加女儿在英国的大学毕业典礼为由,申请在保释期间出国,获法官批准。 《联合早报》报道,吴仁轩(55岁)今日向新加坡国家法院申请在保释期间出国,到英国伦敦探望女儿和参加她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毕业典礼。法官批准申请,允许吴仁轩在7月17日出国,直至7月24日。 除了现有的15万元(新元,下同;约52万1407令吉50仙)保释金,法官谕令吴仁轩额外缴付一笔7万5000元(26万零703令吉75仙)的保释金,并且在启程前把出国行程细节和海外住址资料交给查案人员,确保查案人员能随时联系到他等。吴仁轩回国后也必须在24小时内把护照交给当局。 吴仁轩和另外三人涉嫌在2018年操控集团股价,触犯证券及期货法令,于2023年9月20日被控。 根据控状,吴仁轩被指在2018年2月26日至8月27日期间,与三人串谋操控股价,在31个交易日里制造交易假象,把新丝路集团的股价推高。这些操作行为包括涉嫌通过新丝路集团的企业交易户头进行股票回购。 吴仁轩也涉嫌在2018年8月31日至12月4日,在八个交易日通过他的交易户头买入新丝路集团的股票,以推高股价。 吴仁轩因此共面对39项抵触证券及期货法令的控状。 吴仁轩是荣誉国务资政吴作栋的儿子,他的案件定在7月9日进行审前会议。
5月前
5月前
(新加坡28日讯)青年被通缉后在咖啡店吃饭时,偶遇警员逃跑不果,竟挥拳伤人。 《新明日报》报道,现年22岁的被告昨天在庭上承认袭击公务员、触犯私会党法令、违反防疫条例、违反毒品相关条例,以及欺骗等5项罪名,另有7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他被判监10个月又4个星期,罚款3000元(新币,下同;约1万零530令吉)。 由于案发时被告未满18岁,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得报道被告的名字和资料。 案情显示,被告曾因吸毒被捕,在保释期间未按时前往警署进行尿检,又未按时出庭,在2023年5月被警方通缉,之后一直潜逃在外。 2023年9月10日凌晨约4时,被告与一名女郎身处桥南路的一家咖啡店,受害警员与同事正在附近的沙球朥路执勤。 受害警员的同事注意到了被告,心虚的被告当时转移目光,想避开与对方的眼神接触,之后与女郎开始快步离开咖啡店。 受害警员与同事追了上去,被告和女郎则冲过交通灯,想要逃跑。受害警员向被告大喊,让他停下,并表明自己的身份,然而被告心知被通缉,因此没停下脚步。 受害警员与同事之后跟丢被告,但15分钟后在余东旋街中央城附近再次找到被告。受害警员追上被告,并试图将他按压在地。 被告当时一直挣扎,还用拳头打了受害警员两三下。受害警员抓住被告并用手机寻求支援,最后在同事的协助下,成功逮捕被告。 受害警员之后前往医院就诊,被诊断出面部肌肉受伤,左前臂擦伤,获得3天病假。
8月前
(麻坡25日讯)原本被控4项肢体性侵及强奸罪名的26岁快递员,今日加控一项强奸未成年女友的罪名,被告否认有罪,地庭法官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峇加聆听了被告透过律师要求保释的理由及被告父亲愿意作保后,批准被告保释出外,惟在保释期间不可干扰受害人。 被告莫哈末沙希旦(未婚,26岁),来自吉隆坡新街场达锡公寓。 在提控的过程中,被告透过律师阿末纳兹里向法庭保证他遵守承诺,不会干扰受害人及准时出庭受审。 控状指他于2018年4月4日凌晨1时,在东甲坤兰于汝巴力顿务的一间房屋内,强奸当年只有16岁的女友,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 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刑。 法官把案件展期至今年4月28日过堂。休庭后,被告的父亲前来缴付保释金。 在这之前,被告也面对2项控状,即在麻坡黄金丹绒一间旅舍,强奸2名分别只有12岁的未成年少女,以及把性器官插入其中一名受害人口中和触摸另一名少女的私处与胸部,分别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14(d)(肢体性侵)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4条文下被罚。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刑。 案情显示,受害人是于2018年4月4日向东甲警方报案,警方于3天后逮捕被告助查,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调查案件。
8月前
10月前
10月前
(新山15日讯)一名隶属昔加末商业罪案调查组的女曹长,涉嫌受贿2万令吉作为不逮捕失信案的酬劳,今早在新山法庭面控时不认罪。 新山反贪污法庭允准总计1万2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是每月到昔加末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并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案件订于3月24日过堂。 根据控状指,35岁被告乌莎南蒂,是昔加末警区的商业罪案调查组曹长,她于去年8月28日下午4时50分,在任职的警局内向一名华裔男子苏礼贤(译音)收取2万令吉的贿金,以作为不逮捕其妻子赵玉泰(译音)的酬劳。 案发时,昔加末警区的商业罪案调查组正对赵玉泰牵涉一起失信案展开调查。 被告的行为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受罚。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聆听控状后不认罪,此案主控官林伟强向法庭提出4项保释条件,1万5000令吉保释金、1名大马籍担保人、没收护照和每月必须到新山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 案展3月24日过堂 被告代表律师沙万德兰求情时表示,被告自2015年投入警队工作,丈夫则是一名私人企业的营销助理,两人育有2名介于5岁至6岁的孩子,同时也需要供养家境贫困的岳父和岳母。 另一方面,他也强调,被告在去年9月被拘捕助查,获得保外继续执勤,直到今天,前前后后到昔加末的反贪会共14次配合接受调查,高额的保释金已超出被告丈夫的能力范围。 他形容,保释金不是罚金,而是确保被告会依时出庭审讯,被告的丈夫只能承担8000令吉的保释金,也要求每月必须到新山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的条件,改为昔加末反贪会办公室。 主控官林伟强则认为,被告犯下贪污的重罪。法官西蒂诺莱达最终允准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是每月到昔加末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并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案件订于3月24日过堂。 长发遮脸 被告乌莎南蒂于今早8时46分在其丈夫的陪同下,现身新山法庭。不过,被告身穿蓝色连帽上衣,全程躲在丈夫背后,避开媒体的镜头。 被控面控不认罪,随后被扣上手铐步出法庭,她以长发遮脸,拉低连帽上衣低头躲避摄影镜头。
10月前
(新加坡11日讯)在网上以售卖Grab点数为幌子骗走12人超过10万新元(约35万令吉)被控,男子在保释期间又再设骗局,一人分饰两角,以不同投资计划欺骗一人召集朋友投资近74万新元(约258万令吉),甚至谎称其中一项计划在45天后就可获得高达240%的固定回报。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吴俊杰(32岁)共面对13项欺骗控状和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他昨天承认其中4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入狱49个月。 根据案情,25岁的女受害者在2021年6月通过一名男友人的介绍认识“莎莉”。男友人指他跟着“莎莉”投资,获得可观回报。受害者对此感兴趣,于是联系“莎莉”。 接着,“莎莉”通过短信向受害者介绍数个投资计划,每项计划皆要求后者投入一定的投资金额。“莎莉”向受害者承诺,在一段时间后就会收到固定回报,可让她在3至175天后,获得9%至240%的回报。 受害者向至少21朋友介绍投资 为了筹集资金,受害者向至少21名朋友介绍这些投资,并把收集到的钱汇给“莎莉”。 2021年9月21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间,受害者共汇了73万8160新元(约257万7023令吉)给“莎莉”。她起初还有收到约27万5785新元(约96万2805令吉)回报,但在2021年12月左右,所谓的投资计划开始出现问题。 受害者因迟迟未收到回报询问“莎莉”,后者开始以不同理由拖延,甚至搬出名为“SS”的上司,向受害者再三保证会收到回报。受害者间中还接到“SS”来电,她最终选择相信对方而继续投资。 2022年2月,被告致电受害者说,“莎莉”和“SS”其实是由他假扮的,并指他再也没有能力给予受害者任何回报。 调查揭露,被告把这笔“投资”资金花在线上赌博,希望借此赢钱来支付向受害者承诺的回报。由于他的银行户头因其他欺骗罪行被冻结,他因此使用妻子的银行户头收款,还向妻子谎称这样的安排是基于工作需要。 借钱还受害者    仍继续收取资金 2021年11月,被告因输钱向借贷公司借钱,支付受害者的投资回报。但是,他仍继续从受害者处收取资金,直到负债累累才向受害者坦白。 另外,被告也在交易平台以约10%至25%的折扣价售卖Grab点数,如以400新元(约1396令吉)售卖500新元(约1746令吉)的点数。他一般会要求买家提前付款,但最终都无法交货。 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2月8日期间,他以上述手法欺骗12人共10万4760新元(约36万5732令吉)。这笔钱的其中一部分成了被告上赌场的赌本,他也因此在2021年8月被控。被告过后只赔偿其中两人共4000新元(约1万3965令吉),以及支付一人150新元(约524令吉)的Grab点数。 被告的代表律师在求情书中指出,被告的妻子现年23岁,两人育有两名年幼小孩,而被告的教育程度不高,必须打多份零工养家,妻子近期还不幸流产。 律师也说,被告已经感到后悔,承诺会改过自新,恳请法官轻判。(人名译音)
10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