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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

2星期前
2星期前
(新加坡4日讯)新加坡一名74岁清洁工老妇称儿子假结婚,“媳妇”不知所踪,如今在儿子死后入禀当地法庭,要求法庭判儿子婚姻无效,让她能以母亲身份申请遗产执行委托证,处理儿子遗产。 《新明日报》报道,新加坡高庭判词显示,起诉人是74岁的纪长琴,她是名清洁工人。 她的儿子在2013年5月14日与越南籍答辩人丁氏秋贤结婚,四年多后于2017年6月18日过世,得年45岁。 起诉人的儿子没立遗嘱,名下有一间政府组屋,她目前是屋子的住户。 起诉人无法申请“遗产执行委托证”办理儿子遗产,因此入禀新加坡法庭,要求宣判儿子与丁氏秋贤的婚姻无效,以及丁氏秋贤无权取得和管理儿子的遗产。  起诉人称儿子是假结婚,女方婚后便失联。 起诉人透露儿子在2013年9月的一个家庭聚会上,告诉家人说他为了钱与女方假结婚。 儿子当时跟哥哥、弟弟和妹妹说,有中介安排他与女方注册,他因此能获得3000元(新币,下同;约9951令吉)一次性酬劳,之后每月还有400元(约1326令吉)入袋。 岂料,女方婚后不久便失联,也没有继续支付400元酬劳。 儿子之后在家人的劝告下到警局报警,说女方失踪。 起诉人指女方没有出席儿子葬礼,她和儿子住在一起时都没见过女方;她在儿子死后到警局报了两次案,表示儿子假结婚,还指女方没有踏进屋子半步,也没尽妻子的责任。 起诉人因此要求法庭将“遗产执行委托证”判给她,并让她继承儿子全部遗产。 法官表示,起诉人儿子与女方婚后分开住,没有请亲友出席婚宴,家人也不知道证婚人是谁,由此可推断这是一场虚假的婚姻。 在法官看来,两人结婚是为了协助女方在新加坡申请永久居民或公民权,而且当时起诉人的儿子无业,他可借假结婚来获得金钱上的好处。 法官指出,起诉人的儿子离世已超过7年,他的“妻子”至今仍下落不明,若法庭不裁定这是一场虚假婚姻,该国政府提供的公共住屋与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好处,有可能会被人利用,这对死者的家属也不公平。 因此,法官决定宣判这桩婚姻无效,女方无法继承起诉人儿子的遗产。 不过,法官表示,起诉人应到家事司法法庭申请“遗产执行委托证”,以处理儿子遗产的事务。(人名译音) 找越南律师发信 报纸登广告寻“媳妇” 起诉人为了找“媳妇”,千辛万苦找越南当地律师发法庭信件到对方的家,还在越南报章上刊登广告。 根据判词,起诉人得知丁氏秋贤已回到越南后,托越南当地律师帮忙找对方在越南的住址,然后在2022年10月5日,把传讯令状和索赔状寄到对方的家。 不过,起诉人得知对方已不住在那里后,去年9月12日在越南报章上刊登广告,通知对方有关高庭的官司,但依旧没获得任何回应。 法官公开名字 望当事人看到 一般上,法庭在处理家事法院案件时,会在文件中遮蔽当事人的名字,但法官这次特地指示公开双方名字。 他解释,如此一来,假设丁氏秋贤看到这则判词,并想对法庭裁决上诉,她便可以这么做。  判词没有揭露起诉人儿子的名字,以及组屋房型及地点。
2星期前
(新加坡25日讯)一名越南籍女子为了延长逗留新加坡,于是支付4万4000元(新币,下同;约14万5168令吉)与当地男子假结婚,被判坐牢6个月又7周。 《8视界新闻网》报道,31岁的被告阮氏翠娟(译自Nguyen Thi Thuy Quyen)昨日承认两项抵触新加坡移民法令的控状,其他两项控状也在判刑时被纳入考量。 她被控与名为郭子豪(译自Jonathan Kwek Zi Hao)的男子假结婚,以申请长期探访准证。庭上并未揭露这名男子是否已被提控,或将被控。 一名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高级检察官告诉法庭,被告的工作准证有效期是从2022年8月27日到2023年2月2日;被告持有工作准证,在新加坡当表演艺人。 在她的工作准证即将到期时,她从网络通讯平台看到一则有关假结婚的广告,这则广告称可以协助外籍人士延长在新加坡逗留的时间。 回复这则广告不久后,被告就接到一名自称为“杰森(Jason)”的男子的电话,安排和她见面,商讨有关假结婚的配套。 该男子后来被确认为新加坡男子黄志宏,他正在潜逃。 付中间人近10万令吉 被告之后同“杰森”和郭子豪见面,而“杰森”表示,郭子豪将会是被告的假结婚对象,以此为她申请探访准证。 作为交换条件,被告必须支付“杰森”3万元(约9万8978令吉),每个月也得支付1000元(约3299令吉)的酬劳给郭子豪。 被告同意这项安排后,便支付“杰森”另外3000元(约9897令吉),让他安排自己和郭子豪见面。 被告之后返回越南,而郭子豪于2023年4月3日飞往越南和被告见面,两人同一天一起返回新加坡。 他们抵达新加坡后就各走各路,一直到同年4月10日,在一家酒店注册结婚才见面;他们婚后并未同居。 第二次延长准证时被驳回 被告之后成功在2023年6月26日申请到长期探访准证,但去年5月12日再次尝试申请探访准证时被当局拒绝。 被告总共支付了4万4000元,包括支付给“杰森”3万元的安排费,和分别在14个月里,每月支付郭子豪1000元。 被告的代表律师沙林达星表示,被告只是整个犯罪群体的其中一人,而她在这起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微不足道”,且是一名“被误导和容易受骗的人。” 根据新加坡的法律,假结婚的罪名若成立,被告可被判坐牢10年,或罚款1万元(约3万2992令吉),或两者兼施。 做出虚假陈述以获取移民便利的罪名若成立,可被判处坐牢1年,或罚款4000元(约1万3197令吉),或两者兼施。
3星期前
(新加坡20日讯)为了继续留在新加坡,越南女付3万元(新币,下同;约9万9176令吉)让“中介”安排假结婚,每月还得给“丈夫”1000元(约3305令吉)。 她昨日认罪,被判坐牢6个月9个星期。 《新明日报》曾报道,新加坡男子黄志宏为多名越南女和狮城男子“牵红线”,推出“假结婚配套”,从中赚一笔。 黄志宏仍在逃,但多对假夫妻已被捕,包括本案被告陈玉芳桃(32岁)。 她面对4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昨日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调查揭露,被告的表演艺人工作准证在2023年1月17日到期,她担心不能继续留在新加坡工作,于是找朋友梅灵帮忙。梅灵就把黄志宏介绍给被告。 黄志宏称能帮她找狮城男假结婚,延长她在新加坡工作的时间。 黄志宏安排被告和张伟杰(28岁)见面,并称婚后张伟杰会帮她申请长期准证,让她继续留在新加坡至少3年。 但是,被告得付黄志宏3万元,以及每月给张伟杰1000元,而被告同意安排。 被告和张伟杰2023年4月6日宣誓及注册结婚。 梅灵还提醒两人要时常发短信,有关当局调查时才会相信两人是真结婚。 让“丈夫”接机 营造真夫妻假象 为了隐藏罪行,越南女把衣物放“丈夫”家,还让他去机场接机,营造真夫妻假象。 2023年7月,被告找张伟杰帮忙签租房合约,虽然张伟杰没有搬入跟被告同住,却在官方系统中,把住址换成被告租下单位的地址。 同年10月,张伟杰带被告回他位于新加坡勿洛北的家,向父亲介绍对方为自己的女朋友。 被告注意到当局对假结婚案看得很紧,在接下来的两个月,还建议把自己的一些衣服放在张伟杰的家,塑造两人同住的假象。 到了去年3月左右,被告搬离起初租下的单位,张伟杰也把住址换回勿洛北的地址。 被告去年5月2日回越南,还提醒张伟杰5月20日接机,若当局人员检查,他们看起来像真的夫妻,张伟杰答应。
4星期前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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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1日讯)越南女子在中介安排下与狮城男假结婚,支付近2万元(新币,下同;约6万5944令吉)给假丈夫当酬劳,被揭发后判坐牢6个月又8个星期。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越南籍的王氏梅芳(Vuong Thi Mai Phuong,28岁),她共抵触8项移民法令,昨日承认其中7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案情显示,2022年底,被告因工作准证到期返回越南。2023年初,被告在微信上看到一则消息,指通过与新加坡籍男子结婚,能长期在新加坡逗留。被告表示有意这么做后,通过一名叫“艾米”的中介,结识狮城男子林明阳(25岁)。 “艾米”透露,若被告与林明阳签订为期3年的假结婚协议,林明阳将作为被告的担保人,为她申请探访准证。作为交换,被告须先支付3000元(约9891令吉),接着每个月再给林明阳1200元(约3956令吉)作为报酬。 被告前后给假丈夫1.96万新元 按照协议,被告在2023年3月至2024年5月假结婚期间,前后给了林明阳1万9600元(约6万4625令吉)。林明阳为被告成功申请长期探访准证和4次短期探访准证。 被告在签署申请文件时曾做出虚假声明,称她与林明阳结婚并非为了长期留在新加坡,并称与林明阳同住在榜鹅临原坪(Edgefield Plains)的一个组屋单位内。 此外,被告称,她没向林明阳提供任何利益或金钱。最终,林明阳与被告于2024年5月23日被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逮捕。 被告的代表律师在庭上求情时说,被告是因对法律的无知,才会犯错,来新加坡工作是为了养家糊口,并且在被捕后配合调查,恳请法官轻判。 被告在闻判后说,需要时间处理私事,家人也即将从越南到新加坡,希望能延期服刑。法官批准被告的申请,让她于3月3日入狱。 新加坡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ICMS)资料显示,林明阳的案件仍在审理中。(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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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9日讯)带着和前夫生的女儿到新加坡求学,当陪读妈妈的中国籍妇女租住当地单身男子的房间后和他“结婚”成为名义上的夫妻,男子却在病逝前立遗嘱把遗产留给继妹,陪读妈妈入禀法院要争夺组屋,但法官说男子清楚表明和她是“假结婚”,判她败诉。 《8视界新闻网》报道,根据新加坡家事法庭发布的判词,案件中的起诉人是男子的中国籍遗孀,答辩人则是他的遗嘱执行人,也是他的侄儿。 男子在2015年9月2日病故,遗孀发现遗嘱一事后入禀法院争产,她指男子病逝前意识不清,无法理解遗嘱内容,也说有人冒签了遗嘱或受人影响而签下遗嘱,要求法官判遗嘱无效,她应是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陪读妈妈租住男子住家 判词显示,妇女在2011年带着女儿到新加坡求学,租住独居男子位于黄埔的3房式住家的一个房间。男子当时已退休,靠出租房间维持生活。 2013年10月16日,男子和妇女在家里注册结婚,宣誓仪式也只有妇女的一对朋友出席当“证婚人”,男子并未通知任何亲戚朋友。 两人之后虽然同住,但没有同房。 2015年7月,男子因呼吸困难而被送进医院接受治疗,之后的两个月里,他的情况持续恶化,最终在2015年9月2日病逝,终年69岁。 医药报告显示他生前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病逝前也患有心脏疾病。 告知好友和陪读妈妈假结婚 男子住院期间,私下找来一名认识四十多年的老友,告知自己和陪读妈妈是假结婚,两人从未圆房,他只是为了帮她继续留在新加坡,陪伴她在这里念书的孩子。 男子的好友在保险业工作多年,清楚知道如何立遗嘱。 他透露,男子除了向他说明和陪读妈妈是假结婚外,也指明要把房子留给较不富裕的继妹,想帮衬她。 朋友随后找来男子的侄儿和证人,向男子解释遗嘱内容,他同意后就在遗嘱上签名。 领完存款和公积金后争夺组屋 陪读妈妈对男子立遗嘱一事毫不知情。 男子病逝后,她从他的银行户头里取出3000多元(新币,下同;逾1万令吉)的剩余存款,跟着也以妻子的名,从他的公积金户头里领出了3万9989元(约13万3332令吉)的公积金存款。 2016年2月份,男子的侄儿上门对陪读妈妈表明,男子已把房子留给他的继妹,要求她搬走。 陪读妈妈质疑遗嘱的有效性,后来找律师入禀法院要求推翻遗嘱。 法官审理了后认为男子自愿立下遗嘱,而且男子也清楚转述自己和陪读妈妈是假结婚,不想把房子留给她,而是想留给一生清苦的继妹,判陪读妈妈败诉。
7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