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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酒

(新山4日讯)犯罪集团在工厂制造假酒,为假酒贴上商标与关税标签,以假乱真销售市场。然而警方最终捣毁了这一非法活动,充公了总值125万令吉的假酒、生产设备和车辆。 这个被警方称为“阿明党”的犯罪集团,共有3名男子落网,警方正通缉另两人包括首脑在的男子。 新山北区警区主任峇维尔星今召开发布会指出,警方于9月2日下午分别在新山的柔佛花园和太子岭花园(Taman Kempas Utama)搜查两工厂单位,并逮捕上述男子。 峇维尔星表示,这项行动是由该警区刑事调查组联合淡杯水警行动部队第二分队,共同展开。 他指出,被通缉的犯罪集团首脑是关兴河(Kuan Sin Hor,50岁,译音)和孟伟龙(Mang Wey Lon,48岁)。 他说,3名被捕的本地男子,分别为50岁、44岁及47岁。前者被延扣至9月9日,另两名男子则被延扣至13日。 他提到,这些酒类相信主要贩卖至本地市场,当局尚在调查其销售网是否涉及外国。 关于详细案情,他透露,警方首先在柔佛花园的一家工厂,逮捕50岁的男子起获564箱各种酒类、2两个空塑料桶、4个连接水管的电子泵、1包关税假标签、2包瓶贴、2箱对盖、1台手机等。 另外,他说,警方过后在甘拔士的太子岭花园工厂,逮捕2名分别为44和47岁的本地男子。 他表示,警方充公一辆罗里、5辆轿车、一些已缴关税的贴纸、4台瓶盖压机、18包某个著名的酒类品牌贴纸、2包关税贴纸。 他提到,根据初步调查,犯罪集团已运作6个月,将位于柔佛花园的工厂作为生产及贩卖假酒的地方,至于太子岭花园的工厂则用来储存假酒。 他说,落网的3名嫌犯中,有一人拥有非法投注前科。 警方援引援引1967年关税局法令135(1)(d)条文(收藏或拥有未经关税局批准的货物) 查案,罪成者可被判处不少于充公物10倍的关税或5万令吉,视何者为高,以及不超过充公物20倍的关税或50万令吉,或监禁不少于6个月及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警方也援引1976年国产税法令76条文(非法贩卖烈酒)查案。罪成者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 今日出席发布会者,尚包括淡杯水警行动部队第二分队指挥官莫哈末再拉尼、新山北区警区副主任尤索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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