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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

(新加坡13日讯)无视双亲的个人保护令,42岁不孝子手掐父亲脖子、用藤条鞭打母亲,还对父母拳打脚踢,造成他们身体多处受伤入院,今天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坐牢12个月。 《8视界新闻网》报道,由于他在假释期间犯案,法官下令他需额外坐牢230天,他的刑期因此是12个月又230天。 两次惊动警方上门 根据法庭文件,案件发生与今年8月9日清早。42岁的被告梁坤庆(译音,Neo Koon Keng)面对4项蓄意伤人和违法个人保护令的罪状,伤者是与他同住的75岁和76岁年迈父母。控方以其中两项加以提控,另外两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前夕在家时突然对母亲发脾气,还对她动粗,用藤条打她的臀部,母亲没有理他就返回自己的房间,但被告跟着走进去,还抢走她的手机。 父亲回家后,他也对父亲发脾气,迫使父亲于清晨5时许报警求助,警方上门调解后离去,但短短15分钟后,被告就拿着一根类似竹竿的物体走向父亲,然后用双手掐住他的脖子。 父亲害怕,找机会躲进房间,锁住房门,母亲也立刻报警。 撞开房门家暴父母 被告试图追上父亲,但被锁在门外,一气之下使用不同的物件敲坏门锁,闯进父母的房间对他们拳打脚踢。 父亲被他推倒,头部被打;母亲则被他推去撞墙,头部也挨揍。 被告对父母一阵家暴后才返回自己的房间,父母则伺机离开住家,等待警方到来。 警方赶到后逮捕被告,父母则因身体多处受伤而入院,需要治疗,直到5天后才出院。 案发时,被告的父母都申请了个人保护令,阻止被告对他们动粗,被告的家暴行为因此违反了个人保护令。
2星期前
3月前
7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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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4日讯)男子凌晨私闯公寓单位还要鹊巢鸠占赶走住户,甚至对到场的警察大言不惭说自己就住那,结果被判罪成监禁15个月,另外由于他在假释期间犯案,也被下令需额外坐牢80天。 《8视界新闻》报道,根据法网的判词,49岁被告谢汉忠(译音),面对在去年10月27日凌晨1时许至清晨4时许,擅闯苏菲亚路一公寓和破门私闯其中两个单位5项控状,他否认罪状,称自己是去找女友,但却又说不出女友的名字和住址,法官最终判他罪名成立,依法判他坐牢。 尾随住户进入公寓 根据判词,警方在案发当天接到一名男子报案,指有个陌生男子闯进他女友租住的公寓房间,警员到场后通过公寓的电眼画面发现被告在当天凌晨1时许就在公寓外徘徊,也一度企图自己打开公寓闸门,最终他尾随一名住户闯入有关公寓。 进入公寓后,被告若无其事搭电梯上6楼,发现其中一个单位的大门没锁,他竟打开大门进入,不久后又出来,接着搭电梯下楼去了5楼一个同样没上锁的单位,然后一直跟着其中一名女租户上下楼3次,其中一次还是在女租户的男友的报警后,“陪着”那女租户和她男友下楼去带警察上楼,但中途先行返回公寓单位。 被告称自己就住在公寓单位 调查的警员去到事发的5楼单位后,被告仍“大摇大摆”待在单位里,被问起名字和住址时,被告称自己就住在那个公寓单位里,但在拿不出任何证据后就说想先行离开。 女住户的男友供证时表示,公寓大门门锁损坏,当天清晨4时31分左右,他和女友返回公寓时,赫然发现被告就蹲在女友的房门外,他们起初没放在心上,打开房门就走了进去,但被告随后“不请自来”也打开他们的房间,男友客气开口请他离开,被告反而要求他离开房间,男友直接当着他的面报警。 当警员抵达时,女租户和男友下楼帮警察开门,被告竟一路跟随“护送”他们下楼,之后再自己返回公寓单位。 被告称去公寓找“女友” 答辩时,被告称自己是去找住在那里的女友,但却说不出女友的全名和地址,最后也承认他根本不住在案发公寓单位里。 法官认为被告的反常行为分明是在骚扰那里的住户,另外,他也是监狱的常客,自1990年起就多次因破门擅闯、抢劫伤人、偷窃、触犯毒品法令、蓄意重伤他人等罪名被判监打鞭,这次也是在他从监狱假释出来的期间干案,法官因此判他坐牢15个月之余,也下令他需多坐牢80天。
8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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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5日讯)一名囚犯趁工作假释时落跑,潜逃3个多月期间犯下连串罪行,包括偷车、无牌驾驶撞车,以及持刀恐吓租车公司职员等。 《联合早报》报道,现年36岁的被告莫哈末诺昨天在法庭上对危险驾驶、刑事恐吓和吸毒等13项控状认罪,他另外面对的10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被告告诉法官,他的父亲料在接下来几周上绞刑台,他希望能在还押期间继续与未婚妻沟通,并得到有关父亲的消息,因此要求延迟入狱服刑。法官考虑后决定将案件展期至12月12日下判。 根据案情,去年7月,原本在监狱服刑的被告获安排参与工作假释计划(Work Release Scheme),以及改到史拉兰公园社区监督中心服刑。工作假释计划是社区服刑计划的一种,旨在协助囚犯重返社会,现已被就业准备计划(Employment Preparation Scheme)取代。被告原定在今年1月完成服刑,庭上没有透露被告是因什么罪行入狱。 去年8月13日,被告被安排出外工作,他原本得在同天午夜之前回到社区监督中心,但被告决定落跑,没有遵守规定回去报到。 在接下来的3个多月,被告犯下连串罪行。同年10月31日晚上,被告在卓源路某停车场看到一辆停放着的白色汽车,并且发现车主把钥匙放在其中一个轮胎上。被告取下钥匙,擅自把车子开走。 吃安眠药开车    撞上卡车车尾 凌晨4时许,被告驾着偷来的车子行驶在大士南三道,吃了安眠药的他没有谨慎驾驶,结果撞上一辆卡车的车尾。为了不被当局逮捕,被告赶紧下车逃离现场。警方过后在车上找到被告的DNA。 11月13日,即撞车事件发生约两周后,被告驾驶一辆车来到兀兰关卡,车上坐着另外3名乘客。关卡人员要被告把车子开到一旁做进一步检查,但被告没有照做,而是开车逃离关卡,他一度逆向行驶长达100公尺,威胁到公众的安全。 一个多星期后,被告请朋友以自己的名字,租用一辆车子给他使用。11月27日,租车公司职员在榜鹅一带看到所出租的汽车,但他发现车上的司机并非前来租车的人。他于是开车截住被告,结果反遭被告开车撞击;被告还持刀恐吓他:“你如果想找我麻烦,我就把你砍了。”租车公司职员吓得拔腿就跑。 同天晚上,有公众报警说在淡滨尼快速公路看见被告,警方当晚逮捕被告,并且从他身上起获毒品。被告落网后就一直被还押,等候案件的审理。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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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0日讯)继父好友的未成年继女约他聊天,男子被指在深夜里在组屋楼梯口性侵得逞,由于少女案发时未满14岁,男子落网后被控强奸罪,他否认罪行,案件今天在狮城高等法院开审。 为保护受害者身份,法官发出限制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8视界新闻网》报道,案发2020年3月23日晚上11时许,地点是蔡厝港一座组屋的楼梯间,受害者目前16岁,案发时年仅13岁。而现年27岁的被告当时24岁,案发时,他也刚从监狱获准假释不久,需遵守一些假释条例。 除了强奸,被告也面对两项性侵控状,他坚持否认有罪,控方针对3项罪状一起进行审讯。 根据控方的开庭陈词和双方同意的案情,由于两家人关系亲密,受害者小的时候曾被送到被告家,由他的家人代为照顾数个月,期间,被告曾长时间陪伴受害者。 后来,受害者的继父和母亲的关系闹僵,继父虽然仍和被告一家保持密切关系,她和母亲则多年没再和被告一家联络。 案发前相约聊天 2020年2月份,受害者发现继姐姐和被告视频聊天,随后从继姐姐那里取得被告的联络方式,两人进而重新取得联络,并开始互传短信聊天。 2020年3月23日晚上,受害者约被告见面聊天,两人碰面后一起到案发附近组屋楼下的长凳上聊天,期间,两人开始有些肢体接触,被告也一度把手指伸进受害者的私处性侵她。 受害者之后走上附近组屋的楼梯,被告跟在她身后。在楼梯间时,被告趁四下无人之际,先用手指性侵了受害者,之后脱下裤子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 被告向受害者道歉 事后,受害者跑去附近的一个游乐场,被告追上去找到她,向她道歉。 受害者之后因担心被父母责骂不敢回家,而去投靠亲戚。 约一个星期后,即2020年4月1日,受害者离家出走,之后她在不同时候分别向继父和继姐妹透露自己遭被告强奸。 2020年5月20日,她的一个继姐姐带她报警,被告隔天落网。 控方将传召30名证人出庭供证,案件仍在续审中。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