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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

3天前
(新加坡5日讯)马来西亚失聪男在新加坡下载儿童色情片,并也在大马跟未成年者发生性行为,法官指他对小孩的伤害严重,判他入狱24个月以及打鞭3下。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39岁的莫哈末阿凡迪,他是一名失聪人士,面对一项拥有儿童性虐内容影片和照片的控状。 案情显示,新加坡警方于2022年10月13日接获情报,指有人在新加坡通过云端户头,获取儿童性虐内容。 警方根据电邮和IP地址等资料,确认被告是该用户,并于同月25日发现被告不在新加坡,于是对被告发出拘捕令,最终于同年12月2日在新加坡兀兰关卡逮捕他。 调查显示,被告会通过Telegram群组,下载朋友分享的儿童色情片,也会到儿童色情网站下载影片。 被告也在马来西亚找5岁至16岁的男童和少年进行性行为,并拍照和录影存档,供日后观赏。 警方在被告的云端户头里,找到61部儿童色情片和15张儿童色情照。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持有的视频内容涉及小男孩被侵犯时哭泣的场景,视频也出现多名孩童,包括5岁和两名14岁少年。 法官指出,这些视频和照片被保存在云端两年,有两段视频是被告跟未成年少年发生关系,虽然没有跟他人分享,但他的举止已是加重刑罚的理由。 法官谴责被告拍摄视频满足自己变态的观看欲,并指这种行为严重过下载类似视频。 虽然被告也参与制作影片,但法官指被告的控状是拥有儿童性虐内容影片而并非制作影片,因此控方所要求的鞭打次数过高。 法官最终判被告入狱24个月以及鞭打3下。
2月前
2月前
2月前
(新加坡8日讯)夫妻离婚后,男方申请减少付给孩子的赡养费,还指自己因没钱支付三度入狱。 但是,承审法官认为这或显示男子是不给赡养费的“惯犯”,于是驳回申请。 《新明日报》报道,这对45岁的夫妻育有3名孩子,两人结婚17年后,女方申请离婚。 根据双方2021年3月2日同意的庭令,男方须每月为每一名孩子支付1000元(新币,下同;约3,288令吉)的赡养费。 女方事后申请把赡养费调高至每名孩子每月1500元(约4932令吉),隔年7月5日获批准。法庭也下令男方每年为每名孩子支付800元(约2630令吉)的额外费用。 当时,男方称没能力提出上诉,等了1年,到2023年10月18日才申请把每名孩子的赡养费和每年费用,分别减至每个月500元(约1644令吉)和300元(约986令吉)。 他称先前法庭错误判断他有担任保险销售员和汽车销售员的双份收入,实则他的薪资已经减少。 另外,男方曾因没有支付赡养费三度入狱,每次各1天,他说这显示自己真的没钱支付。 但法官认为,这也可能显示他是一名不支付赡养费的“惯犯”。 法官指出,如今要针对2022年的庭令上诉为时已晚,男方也不该借这个申请“走后门”,以为可以逾期上诉。 更何况,男方的自身情况没有改变,而且他今年3月才开始担任汽车销售员,因此无法提呈相关的税务局文件。 法官最终驳回他的申请。
3月前
3月前
(新加坡30日讯)37岁男子与妻子感情破裂,因不满婚内积累的债务,为求早日离婚,他向朋友借钱买毒品大麻后,在妻子车内放置毒品大麻栽赃对方,被判入狱三年10个月。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陈祥龙(信息技术经理)面对一项抵触滥用毒品法令和一项伪造证据意图让他人被定罪的控状。他于昨日承认持有毒品的罪名,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与妻子何燕莹于2021年2月结婚,但两人在隔年10月感情破裂,妻子搬离被告的住所,彼此不再联系。由于两人才刚结婚不久,不能立刻离婚。被告在咨询律师时,得知若一方有犯罪记录便可离婚。 调查显示,被告对婚姻期间积累的债务感到气愤,认为婚姻对他而言毫无益处。2023年,他聘用私家侦探,想搜集妻子出轨的证据。 计划失败后,他又心生一计,想在妻子车内放毒品,吓唬对方并让她惹上麻烦。他知道计划若顺利,妻子将会被捕,并被控严重罪行。 借2600元买毒品大麻 去年10月16日,被告向朋友借钱,通过Telegram以2600元(新币,约8614令吉)购买约510克的大麻。他于隔日(17日)凌晨到万国连路第984A座组屋17楼的消防立管取货,并在事后删除对话记录。尽管被告从网上得知若是贩运超过500克毒品大麻可被判死刑,妻子可能因此面对极刑,但他仍决定执行计划。 凌晨2时许,他到北岸通道一带的停车场寻找妻子的车子不果,只好暂时作罢。清晨5时许,他从私家侦探处得知妻子车子的停放处后,再次回到停车场。他用钥匙打开车门后,戴上手套把毒品大麻放在后座的储物格内。 同日清晨约5时42分,何燕莹车上的行车记录器检测到异常,她在手机收到通知后查看记录器画面,发现被告的车停在附近,且被告在她车子周围徘徊。何燕莹见状立刻赶到停车场,但只看见被告驱车离开。 由于担心被告对车子动手脚,何燕莹决定报警。警方抵达现场后致电被告,被告谎称他曾因怀疑妻子外遇而在车上放追踪器,当时是在寻找追踪器,接着匆匆挂断电话。 警方在搜寻车子后,并未发现被告所说的追踪器,而是查获11包总重量523.7克的物质,经检测后,确认当中至少含有216.17克的毒品大麻。何燕莹随后被捕,中央肃毒局人员搜查她的住所,并未发现其他犯罪证据。 调查揭露,被告在接获警方来电后,还联系前女友向她坦言计划,称原本是想在妻子开车前往大马时向当局举报,但现在可能会被怀疑,前女友听后劝被告取回毒品大麻。 于是,被告在上午8时许开车回到停车场,但他发现警方在场,便赶紧离开;下午2时许,他打算出门再尝试取回毒品大麻时,在住所的电梯附近被警方逮捕。 控方指出,被告持有毒品的目的是为了诬陷无辜的人,从如何获取毒品大麻、删除对话记录,以及在犯案时戴手套,可看出他的行动都是经过策划的,因此建议法官判他坐牢四年八个月。(人名译音)
4月前
(新加坡26日讯)送货员驾车右转时没有留意路况,撞上正在过马路的63岁妇女,蒙受重伤的她两天后不治,送货员因此被判入狱八个月,以及吊销各类驾照八年。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诺拉齐曼(39岁)案发时是一名送货员,他早前承认一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于今日在国家法院面判。 这起车祸发生于2023年8月11日早上11时41分,地点在后港6道和万国通道的交界处。死者是63岁的白宝玉。 根据案情,被告在案发当天上午约7时30分开工,到格林威治通道取包裹后,驾驶货车开始送货。 上午11时30分左右,被告要返回格林威治通道,领取另外包裹继续派送。他在后港6道朝往盛港中路方向的路段行驶,开到万国通道的交界处时停下,等待行人过马路。 当时,行人交通灯亮着绿灯,有四人正在过马路。当他们越过马路后,被告便右转进入万国通道,就在这时撞上死者。 死者被撞飞时大喊一声,之后落在离货车约1.5公尺外。被告立刻停车查看,原本走在前方的路人也回头提供协助,并电召救护车。 死者送院后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两天后重伤不治,死因是颅脑损伤。 控方指出,被告驾驶的是货车,有别于一般车辆,在路上行驶时应更为小心,且事发地点是住宅区。另外,被告是重犯者,有危险驾驶的案底,因此建议法官判他坐牢八至10个月,以及吊销各类驾照八年。 公设辩护律师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在右转前有停下并查看路况,他很后悔当时没有做最后的检查,由于他选择尽早认罪,并有意为此负责,因此恳请法官轻判。(人名皆译音)  
4月前
(新加坡12日讯)咳嗽药水瘾君子教唆在诊所担任助理的女友,八个月内25次以其他病患名义购买咳嗽药水,被判入狱五个月又两周。 《联合早报》报道,36岁被告黄凯伦面对一项欺骗和两项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于今日在国家法院认罪。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对咳嗽药水上瘾,42岁女友陈彤琳当时在位于裕廊东的陈慧敏诊所(M/S Helen Tan Clinic Pte Ltd)当助理。 这家诊所允许病患在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在没有看诊的情况下购买咳嗽药水。依据诊所规定,同一名病患在九天内只能购买240毫升的咳嗽药水。 2021年5月1日左右,被告为满足药瘾要求陈彤琳“走漏洞”,利用其他病患的姓名帮他购买咳嗽药水。 陈彤琳答应被告,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登录诊所的电脑系统,查看至少65名病患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把这份名单交给被告。这些病患已有一段时间没到诊所看诊,在系统中处于“不活跃”的状态。 2021年5月1日至12月30日期间,陈彤琳至少25次登录系统,重新激活病患的状态,好让被告以这些病患的身份购买咳嗽药水。 被告会在女友值班时到诊所,假意替他人代买咳嗽药水,他提供其他病患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每次购买两瓶120毫升的咳嗽药水。 2022年2月,一名病患发现诊所允许他人领取自己的药物,向诊所投诉。诊所接获投诉后,为了查清此事,花了1万2000元(新币,约4万零3令吉)聘请私家侦探调查,最终揭发被告行径。 控方指出,被告是此案受益人,指使陈彤琳滥用职权犯案。被告的行为可能导致咳嗽药水非法在市面上流通,再加上他有毒品和欺骗相关案底,建议法官判他坐牢五至七个月。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已意识到罪行的严重性,并感到懊悔。他还需抚养两名继子,承诺会改过自新,恳请法官轻判。 陈彤琳早前认罪后,被判坐牢五个月。(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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