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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刑

(新加坡8日訊)搜包時動手腳,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人員順手牽羊,共偷走650元(新幣,下同;約2160令吉),但他不滿被判監14個月,因此上訴至當地高庭,獲減刑至10個月監禁。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法德里(37歲)共面對5項偷竊罪名,指他於2023年9月12日到28日,在新加坡樟宜機場第4搭客大廈偷竊。 遭殃的是5名離境旅客,來自南太平洋島國瓦努阿圖、越南、泰國等。 案發時,被告是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人員,他被派遣到樟宜機場第4搭客大廈,負責接待在離境廳的自動通關碰到問題的乘客。 有一次,來自南太平洋島國瓦努阿圖的男旅客無法通關,被告把他帶到一個房間,指示他將揹包的個人物品放在桌上。 被告在點算鈔票時動手腳,把鈔票折進手裡,再塞入口袋。 當時,男旅客正在收拾揹包,沒有察覺。 另一名越南女旅客在2023年9月28日通關時,同樣碰到問題。 被告帶她到房間檢查物品,過程中發現一疊100元(約332令吉),拿出來點算後,再放回揹包。 隨後,被告要求女旅客打開行李箱,當對方蹲在地上,要打開行李箱時,被告趁她不注意,從揹包裡偷走幾張鈔票放入口袋。 被告的行徑被房間的監控器拍下。 控方早前指出,被告專門找即將離境,又對新加坡法律不熟悉的外國人下手,動機純粹是為了個人利益;被告也預謀犯案,故意分散旅客的注意力,利用旅客對他的信任動手。 承審法官下判時指出,作為移民與關卡局人員,被告有一定的權威,指示受害者讓他檢查隨身物品,他本該依法執行公務,卻濫權偷竊。 法官指出,這或會腐蝕民眾對公共機構的信心,因此有必要阻嚇他人再犯,判他入獄14個月。被告對此不滿上訴至高庭。 新加坡高庭法官符曉平昨午指出,案件雖玷汙了新加坡的國際名譽,但被告偷竊的現金數額較低,考慮到他造成的傷害較輕,改判他坐牢10個月。 被告聽聞判刑面無表情,坐在觀眾席的妻子發出驚呼聲,雙手捂住嘴巴,但似乎對減刑感到寬慰。
2星期前
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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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7日訊)新加坡一名巴士司機轉彎時撞倒33歲少婦導致她左腿截肢,被判坐牢7個月,他不滿定罪和刑罰上訴,今獲減刑至5個月監禁。 《新明日報》報道,新加坡高庭法官指巴士司機轉彎前曾多次檢查周遭,也有停車幫忙,因此認為原本判刑過重,減輕巴士司機的刑罰。 這起車禍發生於2021年1月19日發生,被告陳培坤(63歲,譯音)從新加坡巴西立2通道右轉駛入巴西立1通道時,撞倒正在過馬路的33歲少婦,導致她重傷,左腿截肢。 當時,前方的交通燈雖然顯示綠色,但沒有綠色右轉箭頭。 作為巴士司機的被告,早前不承認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控狀指他在交界處右轉時,沒留意路況而撞倒少婦。 新加坡國家法院法官早前判他罪名成立,以及坐牢7個月和吊銷各級駕照5年,但被告不滿結果上訴至高庭。 法官:案件關鍵在於被告是否做出司機該有的合理行為 法官今早指出,被告轉彎前沒有停下或放慢車速,她不認為這是對司機的完美要求;她也同意被告雖在右轉前已多次檢查周遭,但被告違反交通規則駕駛。 法官說,案件關鍵在於被告是否做出司機該有的合理行為,因此被告若停下、放慢車速或移動身子繞開盲點,是否可避免車禍的說辭跟本案無關。 “若被告曾停下檢查周遭情況,就不會被定罪。被告在住宅區駕駛重型車輛,應當更小心。” 不過,法官指被告右轉時曾多次檢查周圍情況,事後撞到人也立即停下,下車提供協助。 “雖然他違反交通規則,但我認為罪責不該那麼高,刑罰過重,因此推翻原判,改判他入獄5個月。” 被告代表律師之後也指被告需時間處理私事,要求延期服刑一週,獲得法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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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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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日訊)獅城立化中學命案19歲被告上訴至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訴庭,要求將現有的16年監刑減至8至10年。 辯方律師蘇呢爾今早向以大法官梅達順為首的三司進行上訴陳詞時指出,高庭早前的判刑未充分考慮被告是受嚴重抑鬱症影響而犯下誤殺罪,以致法庭對被告判予過重的16年監刑。 法官符曉平去年12月為這起備受矚目的校園命案宣判時說,被告患有嚴重抑鬱症,也清楚知道校園殺人計劃是錯誤的,但他還是做了精心部署,下定決心執行如此暴力與殘忍的命案。 蘇呢爾對法官的這一看法做出反駁,他說,被告能在案發前計劃如何殺人,不意味著他的理智未受嚴重抑鬱症的顯著影響。 根據精神評估報告,若非因案發時患有抑鬱症、影響了他做出邏輯判斷的能力,被告不會決定執行殺人計劃。蘇呢爾認為,被告案發前等於活在“幻想世界”(fantasy world)中。 這起令人震驚的命案發生於2021年7月19日上午11時許,死者是中一生韓喆凱。由於被告犯案時僅16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公開他的身份。 法庭原本也禁止媒體報道死者名字,但韓喆凱雙親通過控方申請撤銷禁令,獲得法官批准。 案發前,被告在受嚴重抑鬱症困擾的情況下,自覺一無是處,認為人生無望。他嘗試以不同方法自尋短見,但都以失敗告終,於是想到先在校園殺人,再由警方朝他開槍,想借此尋求解脫。 當時被告16歲,與13歲的死者韓喆凱並不認識。 案發當天,韓喆凱獨自走入校園廁所,殊不知廁所裡已被人預先藏了斧頭和刀子,而被告此時正在附近守候。 被告隨後進入廁所,從後用斧頭攻擊韓喆凱,直至後者一動也不動地躺在地板上。過程中,被告對韓喆凱說了一句:“對不起。” 被告事後覺得情緒得到釋放,但同時感到愧疚,決定放棄殺更多人的計劃並自行報警。上訴案仍在審理中。
10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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