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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器

10月前
(麻坡15日讯)4年前发生于东甲巴也挽路旁的命案今日下判,遭控谋杀的印裔大道维修员工因控方证据不足,获法官宣判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当被告听闻被判无罪释放时,喜出望外步出法庭,与前来听审的两名印裔女子相聚,并向辩护律师马尼安马拉邦及哈苾利可儿致谢。 开庭时,麻坡高庭法官拿督哈丽嘉花费10分钟来宣读判词,并以4项理由判决被告姆吉南(31岁)表罪不成立。 她说,控状书上死者被杀的日期与报案书上指死者离家的日期并不一致,无法证明死者是在哪一天被人致死。 此外,解剖医生也无法证明死者的真正死因;控方也没有提出充足的直接证据与环境证据来证明死者是遭人致死。 “尽管被告是最后见到死者和汽车的人,但控方依然没有提出充足的证据来证明死者死亡与被告有关连。” 现年31岁的被告姆吉南是一名修路员工,他被控于2018年7月4日晚上10时至深夜12时之间,在东甲巴也挽路旁谋杀苏巴玛尼(死时56岁),触犯刑事法令第302项条文。若罪名成立,唯一的刑罚是判处绞刑。 案情显示,其中一名已故嫌犯比基尼斯21岁的妹妹莎拉玛迪,于2018年间与死者在昔加末火车站邂逅,两人迅速发展成情侣关系,死者也每个月支付家用给莎拉玛迪。 莎拉玛迪也承认怀有死者的骨肉,死者曾于2018年5月11日到医院探访即将临盆的莎拉玛,并支付住院费用。 命案发生后,警方于4个月后在东甲一间棕油厂后方发现死者的骨骸,但没有寻获任何凶器,并先后逮捕4名印裔男女。 警方于2019年1月17日援引谋杀罪名将姆吉南控上东甲推事庭,2名女嫌疑人则被转为污点证人,另一名印裔嫌犯比基尼斯则在扣留期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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