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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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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丹28日訊)彭亨州衛生局昨日展開“雪花行動”(Ops Snow),查獲一批共14種未經衛生部認證的化妝品及一種受管制藥物氨甲環酸(Tranexamic Acid),總值高達120萬令吉。 彭州衛生局副局長拿督旺阿都拉欣今日通過文告指出,該行動是由彭州藥劑執法組主導,並獲得衛生部藥劑執法總部、森美蘭和馬六甲藥劑執法組配合,出動18名藥劑執法官員以及警方派出2名警員參與。   他說,執法人員在直涼一間店鋪單位內進行突擊檢查,發現14種未經衛生部認證的化妝品及一種受管制藥物,即99% 純度的氨甲環酸。 “調查顯示,該化學物質是用於添加入化妝品後,再出售給公眾。” 他說,彭亨州藥劑執法組是接獲公眾投報,指稱有人在電商平臺上銷售未經認證的化妝品,因而深入調查。 “執法單位展開調查後採取相應行動,成功揭露嫌犯的不法手段,即長期在網絡銷售該些非法產品。” 與此同時,根據彭州媒體群組發言人,由於相關執法部門正在進行調查,因此暫時未能透露更多有關嫌犯的身份。 他勸告消費者提高警惕,不要輕信網絡上的廣告宣傳或誇大功效的用戶推薦。 “購買化妝品前,應確保產品已獲得衛生部的認證。公眾可瀏覽衛生部國家藥劑監管機構(NPRA)的官網https://www.npra.gov.my 查看“產品狀態(Cosmetic Status),以確定是否已經認證。 他說,民眾也可致電03-7883 5400瞭解更多,或免費下載“NPRA Product Status” 應用程序,隨時查核產品的認證狀態。 他強調,根據1984年毒品及化妝品控制法令第18 A(1)(a)條文,銷售未經認證的化妝品屬於違法行為,並可在1952年藥物銷售法令12(2)條件下被控。 文告說,首次違法者,可被判罰款不超過2萬5000令吉,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公司若涉及違法,首次可被罰款高達5萬令吉,再犯則可被罰款高達10萬令吉。 衛生局也通過推行“拒絕非法藥物”運動(TOBATS)呼籲大眾杜絕不法藥物及化妝品的銷售打擊,並鼓勵人們通過SOBAT平臺(https://beacons.al/cpfpahang)提供線索,舉報可疑藥物及化妝品。該平臺也可用以查詢化妝品的認證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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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13日訊)現代人出門非常方便,只要帶著手機,沒有帶錢包也不是大問題。然而卻有人濫用手機掃描過賬的方便來欺騙商家,引起網民憤怒和撻伐! 一名店家怒揭,早前有位女顧客上門購買300令吉的化妝品,過後疑展示假的銀行轉賬收據欺騙收銀員,氣得他們在網上公佈閉路電視畫面,並且報警處理。 上述事件於9月9日晚上8時27分,在新山清真寺路的一家本地化妝品專賣店發生。店家的貼文之後獲網民轉發及熱議。 根據店家公佈的閉路電視畫面,該名女顧客正與一名男子在店裡購物,其中女顧客在購物時也忙於按電話。 在選好物品後,女顧客在轉賬付款時,似乎做出轉賬“假動作”,實際上卻沒有登入銀行系統付款。 @zilabeautyshop Rm300 mungkin kecil untuk peniaga besar , untuk kami peniaga kecil boleh cover bayar gaji staff seminggu🥹 KOSMETIK ZILA BEAUTY SHOP 📍NO.3 LORONG C JALAN MASJID KG.MELAYU MAJIDEE JOHOR BAHRU ⏰11PAGI – 10MALM #scammer #qrcode #indian #tiktokindia #fypindia #jbstyle🔥 #johorbahru #xyzbca #4upage ♬ original sound – Z7duckx_Music – Z7duckx_Music 從閉路電視的角度來看,女子的手指在手機屏幕上迅速滑動,看起來像是輸入密碼和付款數額,但實際上卻是在編輯早已預備好的照片,並向收銀員展示假的轉賬收據。 店家表示,女顧客在付款後就急匆匆地取貨走人,而他們在清算當日的營業額時,赫然發現營業額和收入不符。 “我們查看後,發現出現問題的帳單來自該名女子,同時在調閱閉路監視畫面後,發現了她的詭異行為。” 店家指出,她們隨後嘗試多次聯絡對方,但是發現已經被對方封鎖,因此決定報警處理。 “300令吉足以讓我們支付員工的薪水,遇到這樣篡改收據的,真的是太倒霉了。” 對此,店家也要求員工必須確保款項過賬後,才可以讓顧客離開。 同時,她也叮囑店員,如果顧客付款後,店裡當場未收到過賬的記錄,夜蛾必須要求顧客使用另一個管道或平臺再次付款。 “我們會要求有關顧客留下電話號碼,如果之後我們發現兩次扣帳,到時會把款項退回給顧客。” 不少網民在底下留言譴責年輕女子的行為,並認為以對方編輯照片的熟練程度看來,相信是名慣犯。 網民認為店家在沒有確認女子已經付款就放人,本身也必須承擔一定的責任,並建議店家安置顧客已付費的通知器,避免讓有企圖的人繼續以類似方式進行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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