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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集团

4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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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灵再也27日讯)卖淫集团涉嫌控制大批外籍女子,在我国进行卖淫活动,移民局在收集情报后展开大规模行动,于雪森两地7个地点展开扫黄行动,一举捣破多个淫窟,逮捕117人,当中包括85名外籍女子。 移民局总监拿督鲁斯林今日发表文告指出,移民局是在本周三(24日)及周四(25日),于雪州史里肯邦安及森州芙蓉展开行动;除了85名外籍女子外,也逮捕了22名外籍男子助查,他们全部年龄15至53岁。 “落网的外籍嫌犯中有48名越南女子、34名印尼女子、3名孟加拉女子、8名孟加拉男子、3名越南男子,以及1名尼泊尔男子。” 此外,鲁斯林也说,当局也在行动中逮捕了10名年龄27至63岁的本地男子,他们相信是这些淫窟的看守员。 “当局展开行动时,有嫌犯透过暗门躲在密室里,也有人反应激烈,不过执法人员还是控制住局势,并破开暗门,把躲藏起来的嫌犯全部捉住。” 他说,调查发现,这些淫窟向本地人及外国人提供服务,顾客到店里可根据名单点选一名女子,透过现金或线上方式付款,每小时收费400至900令吉不等。 他也说,当局检查后发现当中14名越南女子、5名印尼女子及3名孟加拉男子逾期逗留,另外9名越南女子、7名印尼女子、2名孟加拉男子及1名尼泊尔男子的签证则仍有效;其余嫌犯则没有合法入境准证。 “当局起获了1部手机、1部平板、23本越南护照、12本印尼护照、5本孟加拉护照及1本尼泊尔护照,以及7055令吉现金。” 移民局已援引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相关法令、1966年护照法令,以及1963年移民局条例调查落网的外籍嫌犯,并将他们全部带返武吉加里尔移民局扣留中心扣留;至于10名本地嫌犯则在1959/63年移民局法令56(1)(d)及55E条文下受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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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日讯)警方接获情报,捣毁了一个由本地华裔男子操纵的卖淫集团,逮捕了10名涉案男女,其中包括6名涉嫌卖淫的外籍女子。 柔佛州总警长古玛发表文告披露,警方早前接获民众投报后明查暗访,待时机成熟后,于上个月25日傍晚6时50分,兵分三路掩至新山市中心一带和武吉英达花园展开突击取缔行动。 他透露,来自柔州警察总部的反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在行动中逮捕了10名年龄介于26至56岁的男女,他们分别为3名本地男子、1名中国籍女子、5名泰国籍女子和1名越南籍女子。 与此同时,警方也起获15部手机、2支住宅钥匙、各类与卖淫活动有关的物品以及4万9600令吉现金。 古玛说,由于警方在现场也查获总重约2580.80克的各类毒品,因此有理由相信这个卖淫集团也涉及贩毒活动。 “随著警方深入调查,警方发现3名落网的本地男子也负责管理涉及人口贩卖活动的住宅,被捕的中国女子也是这个被当成转介站的住家的助理管理员,其余女子则是性工作者。” 目前,警方援引多项条文调查这起案件,包括刑事法典第372A(组织卖淫活动)条文、372B(招募卖淫)条文、373(提供场所卖淫)条文,以及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无法出示有效入境证明)条文和第55E(允许非法移民居住在安排的居所)条文。 其中,触犯372A条文者,罪成将面临最高15年监禁、鞭笞及罚款;违反372B条文者,可被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抵触373条文者,最高监禁可达15年或被判处罚款; 触犯移民法令第6(1)(c)条文者,罪成将面对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及鞭笞不超过6下;违反移民法令55E条文者,可根据有关居所被发现的非法移民人数,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及不超过3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古玛续指,5名嫌犯已于昨日(1日)被押往新山法庭面控,另外5名嫌犯将待柔州毒品罪案调查组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贩毒)条文完成深入调查报告后,才会被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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