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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

翻开孩子的写作簿子,那是他上了中学的第一篇文章。一个个汉字写在方格里,字体不算漂亮,看起来却也端正。这得感谢他小学的两个华文老师,从教部首,教笔画,教笔顺,写生字,甚至抄写文章,写错字要罚打手心,这些教学步骤,至少让孩子写字写得谨慎,写的字像汉字,很多生字自然而然会写了。 写字体现一个人的态度。 突然有这样的感慨,是因为我在课堂上,看到部分学生写的汉字不像汉字。仔细观察,发现他们的汉字是“画”出来的,没依照笔顺写字,结构严重出了问题,挺苦恼的。批改时,我不由自主地先挑选字体端正的簿子来改。这些字体看了让人心情舒畅,改得特别快。 “老师,我的簿子呢?” “嗯,字体太潦草了,我拿起3次,都改不下去,会催眠呐!等我精神状态好的时候再改。” 全班同学笑了。我对着那位同学微微一笑,他也无奈地望着我点点头。那是精英班学生,不给点恶评,他是不会在意自己的字体的。字体不端正的簿子确实会影响我批改的心情。学生明白我是对事不对人,间中没有伤害,不想让自己的簿子受委屈,他就得求进步。 现在的学生不太喜欢写字。一到写功课时间就会唉声叹气。课堂上会发现一些学生提笔写字都没劲。每每发现这样的学生,我通常会瞪着他们,提高声量:“需要老师握着你的手写字吗?” 听到这一句话,他们会立刻拿起笔在簿子上书写,毕竟是中学生了,个子都比我高一个头,若受到老师那样的“恩宠”,相信爱面子的他们也吃不消。字体太潦草的,我会请他们改进或重写,反复几次,他们就会改善字体了。 字写得好的同学,往往是那些学习态度认真,精益求精的学生。这些学生我会写下评语赞一赞他们或在课堂上直接表扬。这样小小的赞美其实能是很大的鼓励。对我而言,写字是一种生活态度。它不仅仅是传递信息的工具,更是一种表达自我的方式,一种重视生活的表现。 “老师,你看,我的字体是不是有进步了哦?” 这是今日课堂上,一位中四后进生举起簿子自信地对我说的话。前后4个月,好几位学生的字体确实改变很多,做事态度也比较认真了。有些习惯不是改不了,而是看他们是否有心去改进。心不难,万事就不难。我总是这样跟他们说。 想当年,我喜欢写字。我特别爱做笔记。中学课堂上,我喜欢把老师授课内容整整齐齐抄进一本厚厚的长簿子里,方便回家复习。尤其是在那个没有网络,没有任何参考书的年代,只能靠笔记复习。哪一天老师忘记自己教到哪里,必会找我,看我笔记本里的记录。此后,我更爱写字了,尤其是汉字。 初中开始,课余时间我喜欢阅读金庸和古龙的武侠小说,也喜欢报章上的连载小说,印象深刻的是严沁的《古屋》。后来我也接触了琼瑶的书籍,琼瑶的戏。因为这些剧情,我有很多幻想,少女情怀总是诗。于是,我开始在纸上涂涂写写,后来在阅读《马来西亚日报》时,发现有个【莘园】版可以投稿。于是,我开始了爬格子的日子。一支笔,一叠稿纸,那是我的精神粮食。每天课余时间都在写作,都在写字。往往写完草稿再抄进稿纸。 写字是与自己对话的桥梁 那是90年代,没有手机电脑的年代,我真的很勤劳写字。字迹间,藏匿着我的心情起伏,记录着我的成长历程。对我而言,写字不仅是与他人交流情感的方式,更是与自己对话的桥梁。在一张白纸上,我可以尽情倾诉内心,思考人生的意义,探索未知的领域。慢慢的,写字成了思维的延伸,是灵魂的抒发,是对世界的理解和感悟。 那些年,我的字写得比别人多。只因为我也报读了中华函授课程。我已不清楚自己是怎么接触到这个课程了。那时,答卷都必须用手写字,答卷还需邮寄去台湾。那时,我每个月会收到一套10份讲义和一本厚厚的答题纸。每天下班后,边看顾因中风卧在病床上的母亲,边读书边写字答题,一笔一画,写满一本本答题纸,握在手中很是满足。就这样,一来一往,当我收到被批阅的答卷时,特别激动,每一份答卷,都获得不错的成绩。连续5年,我报读了14科自己喜欢的科目。一张张证书是自己努力写字获得的成果。这一份坚持让我收获满满。虽说那些证书在国内不受承认,但那是我成长的记录,对生活态度的表现。 然而,在这个数字化的时代,键盘的敲击声取代了笔墨的流畅,电子信息取代了当年书信的温情。如今,无论是工作报告或写作一般都是直接输入电脑,不再用笔写字了。后来,我发现那也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很多明明知道的汉字会在瞬间忘了怎么写。有时在课堂上,学生突然问某个字怎么写,我会突然写不出。当下,为了避免尴尬,我会就地取材,把自己当例子,告诉他们写字的重要。 “你们看,这就是缺乏写字的后果。老师工作用电脑手机,输入汉语拼音,字就弹出来,就因为这样有些字写不出来了。我看到你们当中也有些同学面对这种情况。如果再不好好练笔写字,情况会愈加严重。” 昔日做功课时,不会写的字,我们会翻查字典。现在的孩子,写功课面对不会写的字,直接用汉语拼音代替了事。考试作答时面对不会写的字也一样用汉语拼音替代或放空不写。这似乎体现了他们对生活的态度,随随便便。这样的学习态度实在不可取,不纠正,他们永远会在原地踏步。对于学生的写字态度,我始终有要求。 因此,让我们珍视写字这种古老而美好的行为。无论是在纸张上书写抑或在屏幕上输入,我们都要对它怀着敬畏,用心书写每一个字,用文字传递我们的态度和情感。因为写字不仅仅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态度,一种对待生活的热爱和尊重。
4月前
相信与笔者同样是60年后的,都少不了看4条龙的电影长大,听一条龙的歌过日子,和读一条龙的小说纵横江湖。 先说东方影坛的三大武打巨星,以饰演楚原导演、古龙小说人物而著名的狄龙。 当时是古装戏的天下,剧情围绕在剑客游侠和武艺高强的大坏蛋之间的复仇与争夺宝座故事,剧情千篇一律,却百看不厌。看过电影的同学无不受影响,个个竞相模仿剧中主角,一时间,学校变成中原,集结各路英雄好汉,课后话题讨论剧情比功课多,甚至相互比较谁的武功高强。这全因为当年的狄龙太帅,正义的形象演得丝丝入扣,深入民心。 直到李小龙的“唐山大兄”暴红后,才开启另一个龙的时代,以迅速出拳和独有的李三脚连环踢的真功夫征服了全天下的戏迷。即便是李小龙离世多年,据说为他神魂颠倒的人依旧有增无减,属于奇人怪事之一,果然是一条“猛龙”。 另一个就是成龙,以滑稽可笑的武打形象称霸影坛多年。他不用替身,凡危险动作都亲自上阵的拼搏精神,真的可成为年轻人的励志教材。但有时也觉得以他丰厚的财富,应该减少再冒如此风险。其名字,已成了望子成龙的父母的精神标志。 西方影坛还有一个传奇人物,从寂寂无名奋斗多年后,以拳击手“洛基”系列名满天下。他便是史泰龙,演出过的角色都成为经典,至今无人能超越。 我的年轻岁月没有太多追求,除了看电影就是听歌,与现代的年轻人没有太大差别,“追星”是年轻人都做过的事,追星也发生在不同年代。当时电台几乎无时无刻不播放龙飘飘的歌曲,特别是华人农历新年,没听“龙腔”贺岁歌,总觉得少了过年气氛。 以上名字中有龙的,全是艺名,本名根本与龙扯不上,说也奇怪,也非有龙字艺名的就可以大红大紫。龙字虽好,但非人人可用。 至于新派武侠小说家古龙,曾与金庸齐名,两人风格差异很大,但都曾经各领风骚数十年。 成长岁月有“龙”相伴,却不曾见到传说中的龙。或许龙在天涯,是自己未曾到过罢了!
10月前
信与笔者同样是60年后的,都少不了看4条龙的电影长大,听一条龙的歌过日子,和读一条龙的小说纵横江湖。 先说东方影坛的三大武打巨星,以饰演楚原导演、古龙小说人物而著名的狄龙。 当时是古装戏的天下,剧情围绕在剑客游侠和武艺高强的大坏蛋之间的复仇与争夺宝座故事,剧情千篇一律,却百看不厌。看过电影的同学们无不受影响,个个竞相模仿剧中主角,一时间,学校变成中原,集结各路英雄好汉,课后话题讨论剧情比功课多,甚至相互比较谁的武功高强。这全因为当年的狄龙太帅,正义的形象演得丝丝入扣,深入民心。 直到李小龙的“唐山大兄”暴红后,才开启另一个龙的时代,以迅速出拳和独有的李三脚连环踢的真功夫征服了全天下的戏迷。即便是李小龙离世多年,据说为他神魂颠倒的人依旧有增无减,属于奇人怪事之一,果然是一条“猛龙”。 另一个就是成龙,以滑稽可笑的武打形象称霸影坛多年,他不用替身,凡危险动作都亲自上阵的拼搏精神,真的可成为年轻人的励志教材。但有时也觉得以他丰厚的财富,应该减少再冒如此风险。其名字,已成了望自己家孩子成龙父母的精神标志,家长甚至干脆替孩子取名成龙。 西方影坛还有一个传奇人物,从寂寂无名奋斗多年后,以拳击手“洛基”系列名满天下。他便是史泰龙,演出过的角色都成为经典,至今无人能超越。 我的年轻岁月没有太多追求,除了看电影就是听歌,与现代的年轻人没有太大差别,“追星”是年轻人都做过的事,追星也发生在不同年代。当时电台几乎无时无刻不播放龙飘飘的歌曲,特别是华人农历新年,没听“龙腔”贺岁歌,总觉得少了过年气氛。 以上名字中有龙的,全是艺名,本名根本与龙扯不上,说也奇怪,也非有龙字艺名的就可以大红大紫。龙字虽好,但非人人可用。 至于新派武侠小说家古龙,曾与金庸齐名,两人风格差异很大,但都曾经各领风骚数十年。 成长岁月有“龙”相伴,却不曾见到传说中的龙。或许龙在天涯,是自己未曾到过罢了!
11月前
一 又有人在谈论金庸的小说,而我仅看过《连城诀》,所以只有听的份,但天晓得连听也听不出所以然来。尤其谈到书中人物的性格,谁谁谁怎样怎样,男生说他最喜欢谁,最不喜欢谁。女生说她最爱的是那个谁,最讨厌的是那个谁(我不知道所提到的“谁谁谁”是谁,所以那一大堆名字中勉强只记得郭靖和黄蓉)。处在这样的场合本该是尴尬的,但我并不觉得有多丢脸,不就是插不上嘴么,无所谓。天下事你难道都非得要发表意见不成? 其实在我的书单上,缺席的并不仅仅是金庸小说,只是金庸被提及的几率比其他武侠作家更频密。像梁羽生和古龙在当年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家吧,不过要持续到今天仍不断为人所称誉,就只有金庸。尤其专家学者,他们不但有理论,有分析,还搞到几近成为一门学科。 我五、六年级开始啃小说,却不知为什么就没接触到武侠小说。所以我的童年时代和青春时代都是没有武侠小说的。即便我是那么爱看小说,几乎整个少女时代都沉迷在小说的世界里。但是在这个世界里,就是没有武侠。我自己也觉得吊诡,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然而,武侠电影我倒是从小看到大的。而且还看出门道来,门道之一是:报仇。 无论大侠小侠最热衷于报仇。报仇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仇之产生,起因必然有个痛彻心扉的惨绝过程。不论是谁欠谁的,都各有极端的恨,恨到咬牙切齿,恨到深入骨髓。完全否定前因后果,拒绝探源溯本。于是天之涯,海之角,一门心思就是要把仇家给找出来,诛之而后快。 最后大仇得报,事情却还没完,这收场只是暂时的,并非结局。接着下来的日子就等着吧,等下一代寻上门来冤冤相报。如此周而复始,没完没了——武侠的人生是一个大循环。 门道之二:无敌最寂寞。 试想,一个日日夜夜想着报仇的人,一旦没有了仇人那状况是何等的寂寞? 武侠电影最造诣精深之处,便是拍出了:无敌最寂寞。 启迪人生的同时并带有指点迷津的成分:千万别把仇恨深种,别天天想着要还谁以颜色,如何报心中之大仇。切记,大仇得报,那忽然的空虚、寂寞,凄惶更甚。 二 以前的电影,银幕上出现的都是铁汉。那时初懂人情,略识世故;对事不求甚解,其实要求甚解也是不懂的。那些年的铁汉日本有三船敏郎和高仓健;好莱坞有保罗纽曼、查理士布朗逊。他们外表硬朗,内心却布满伤痕。闯荡江湖,永远都是孤身上路。所到之处,总有个对他一片痴心的女子。但铁汉是浪荡江湖的侠客啊,终究是要离去的,不能眷恋感情,为情所囚。 70年代的香港侠客是王羽、姜大卫、狄龙、陈观泰、罗烈等人,展现另一种铁汉柔情。他们的爱情有时会开花结果,有时即使像盛开的玫瑰,却迟早都是要凋谢的。错综复杂的感情,迂回曲折而兜兜转转,难免会造成遗憾——剧情到底是更丰富了,而且还很“旺血”。日落黄昏,夕阳为背景,侠客在天涯。但不是古诗的“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羁旅愁怀,而是侠客与人决斗的惨烈,那侠客不是姜大卫就是狄龙,他们的那一身白衣,染满复仇的鲜血,与夕阳交相辉映,却比夕阳更耀眼…… 此乃张彻的江湖,他把所有相中的男子打造成一个个铁打的汉子,全都一手给捧红了;女星们反而都成了绿叶,并没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那时的武侠电影一片阳刚气;爱情只有一种:异性相吸。 这之后的之后,铁汉那样的人物就要成为过去。而今天,铁汉渐少,因他们的身影已逐渐隐入江湖的尾声中。从铁汉到“花样男孩”,出现的乃是柔美似水那样的靓男。他们不是不健壮,而是气质上“很娘”,化了精致的美妆更甚。越发留念过去的江湖,想念那一片曾经盛行的阳刚之气。 相关文章: 【专栏.所见微尘】李忆莙/花砖 【专栏.所见微尘】李忆莙/山中一寺一僧 【专栏.所见微尘】李忆莙/通胜
1年前
偶像下凡,迷哥我直奔。偶像在香港,那是购物的天堂,此时偶像过海来南洋。也忘记消息怎么得来,迷哥迷姐必然知道偶像的一举一动。 一开始也不知怎么成为她的迷哥。学校邻座同学捧着巴金,老师常宣扬冰心的母爱,我的灵魂飘离,如此的小说与散文,我自己怎么都看不到一半。此处风平浪静,没有封不封建闹革命,而再多的母爱歌颂,青春期的我们只想找个人来爱。 那应该是从看小报开始。小报就是分量没那么重,都是风花雪月。起初看那位梦湘姐姐解答青年男女问题,很多的ABC,爱上A君又遇见B君,C君又来追求。有时看得烦,有时觉得蠢,有时……然后版位的上方有许多作者的精辟文章,散漫如我,只挑短的看,最短的是两三百字的豆芽集,真的是全世界最小棵的菜最短的文,作者是依莎贝,就是亦舒。 年少怕啰唆,这么短真好。于是报纸天天剪个小方洞。后来又发现另一页连载金庸古龙小说,这些英雄侠客与我天天发愁的生活很有距离感,也不能成为我未来的理想。然后看到这里有亦舒连载的都市男女,啊我的未来有盼望。 迷歌迷姐总会模仿,偶像怎么想怎么说都有一套。于是自己开始写得短短,竟然也可刊用。偶像写的是豆芽,我写的两三百字浮浮浅浅,版头画了只蜻蜓点水起涟漪,也是配绝。 啊偶像要来了,去听讲座会来个侧写。那台上的亦舒说着话还是有偶像距离,她几时来到台下呢? 那天她穿了天蓝色的连身裙,惊觉她脚上穿的是一双红彤彤的鞋。只觉得她踩过的地方都会开花。这样违和的配搭,迷哥我也能接受——蓝天下的红花不也是很美的风景吗? 她小说的女主角大多白衬衫牛仔裤。女主角是永远的玫瑰,男主角是家中放光明。那不凋的玫瑰,那标准的家明,竟然写了7年,这样的不变应万变。似乎是后来听了金庸的劝,开始写了不同类型的人物。我赶上那个年代,她写的——我的前半生、小狐狸阿七、喜宝、玉与瓦、蔷薇泡沫、医情、朝花夕拾。主角人物开始千变万化,看得心花怒放。 我的春天开满花 她在台上说着话,回答着问题。她很勤,也持之以恒,每天写两小时。她身旁最常看的书是《红楼梦》与《圣经》,前者我明白,后者令我惊讶。她母亲是虔诚教徒,常说要写就好好写,要像西西那样。她说她对母亲的态度,不是客气就是生气。 迷歌迷姐永远贪心,我也是。散会后,也有签名会。我想,我可否多得一点点。于是冒了胆,等到周遭没什么人时,问——亦舒小姐,我是某某某,代表某报,我们可以谈谈吗? ——好啊,我们过去那边。 边走着,她搭了我的肩,像大姐姐搭肩已长高的弟弟,好像也忘记自己问了什么她答了什么,我的春天开满花。 后来的亦舒,小说从第一人称写成第三人称,那又是另一次的转变。天地出版社交替出版她的新著与旧著,排山倒海,一下子过了百部,又一下子过了两百部,我的青春已逝,无法再追。偶像从购物天堂移民去北美的人间天堂,从此过着婚后幸福日子。我者仍在凡间,灰头灰脸,苦苦生存,早已不理都市男女谁爱上了谁,谁又不爱。
2年前
2年前
〡2022年第16届花踪文学奖 ‧暖身线上讲座系列五 〡 最后一场第16届星洲日报花踪文学奖暖身线上讲座系列,已于8月13日举行,主讲人是被誉为“女版金庸”的武侠小说家郑丰讲题为“江湖来的女子——武侠小说中的女性角色塑造和命运”,主持人是拉曼大学校长拿督尤芳达,本文为讲座摘要。 武侠世界少有女性写作者,郑丰是其中的少数,继承的是金庸磅礴的武侠体系,又从中淬炼出自己的世界观。她自小爱读金庸,熟读数十载,对金庸人物的了解深入心骨,随时调度记忆库,都能说出每个角色的特征。她的武侠小说生涯,也始于对金庸武侠的热爱,“怀着不合时宜的武侠梦,希望能为世间创作出多几部可读性高的武侠小说”。作品初期角色难免有金庸烙印,后期逐渐开启自己的见解。讲座中她分享金庸女性的十个类型,梳理她熟悉的金庸武侠世界里,那些或焕彩光艳、或素淡智巧、或妖异毒惑的一众红颜。 花瓶型 武侠世界多以男性视角切入,自然不乏绝世美人。在郑丰看来,金庸笔下的女性广受男性欢迎的,自然不少是花瓶型美女,她们是男人心中的“初恋、女神、白玫瑰或白月光”。从外形观之,大多为国色天香的绝世美女,“主角一见到就惊为天人、一见钟情”,在还不认识她的个性前,就已爱上她、一辈子为之倾倒。虽定义为花瓶,郑丰表示,并非贬义,而是“她们没有太多漂亮以外的长处,自身并无出色的武功或能力,通常比较弱,需被主角或他人保护”。 她举例,《雪山飞狐》里的苗若兰,父亲苗人凤特意不让她学武功,所以她只能是娇弱的大小姐;《天龙八部》里满肚子武学图谱却不谙武功的王语嫣,因为她的美貌,段誉毕生死心塌地追求她,却其实不知她是什么样的人;《书剑恩仇录》的香香公主,美若天仙、自带香气,陈家洛和乾隆都死心塌地爱上她;金庸在《鹿鼎记》里对阿珂的美着墨甚多,韦小宝一见到阿珂,连名字都不晓得,就发毒誓要娶她,是典型的花瓶美女。 忠婢型 在郑丰看来,金庸武侠世界中一样广受男性欢迎的女性类型,还有忠婢型角色。她家中四个兄弟都喜欢金庸,聊及最喜欢的女性类型,哥哥们一致选择忠婢型女性。她分析,忠婢型女性通常“为男主角提供强大助攻或辅佐”,但她们都没有自我,只是全心为主角奉献服务。 忠婢型的典型代表是《倚天屠龙记》的小昭,漂亮柔顺,跟在张无忌身边忠心耿耿服侍他;《鹿鼎记》的双儿也属此类,武功高超且乖巧可爱,保护韦小宝但对他从无任何要求,没有嫉妒心,“像个没有自我、很好的婢女”。此外,《侠客行》的侍剑和《天龙八部》的阿碧也都是此类型代表。 妖女型 妖女是金庸最擅长也写得最好的女性类型,郑丰分析,妖女“带点邪气,出身邪教,行事邪僻”,而她们“可以邪得可爱,也可以邪得可怕”。此类型的代表非黄蓉莫属,是“天下第一小妖女”。其他诸如“比较可爱”的妖女赵敏、任盈盈、丁珰,以及“比较恐怖”的阿紫、 洪夫人、殷离等,也都各自精彩。 郑丰认为“妖女特别有意思”,她们都是小说中重要的大主角,也很吸引人,她分析“妖女是离经叛道、不受束缚的,非常特立独行”,若以张爱玲《红玫瑰白玫瑰》喻之,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妖艳、出位”,“很有挑战性、也非常有刺激性”。 中年男性则对妖女充满恐惧,“因为这些妖女完全不受社会上任何的规范、理法束缚,她们跳出了男人社会所设下的一些规范和教条。”是以大家对妖女的恐惧,来自于“无法控制她们,担心年轻人跟随她们走上歧途”,比如郭靖师傅对待黄蓉的态度、众人反对赵敏和张无忌在一起等;但也因为这些禁忌和忌惮,郑丰认为,“让妖女更充满吸引力”。 单恋型 郑丰定义单恋型女性,是“苦恋主角无果, 郁郁以终”,这些金庸笔下的单恋女子,大多一辈子都框守在单恋样态里,忧郁而终老,多半年轻时爱上一个人而无法脱走。此类型女性在小说中,大多容貌、武功、才能不甚出色,逊于女主角,而主角不爱她们只爱女主角。 她举例,《飞狐外传》中胡斐不爱程灵素,爱袁紫衣,只认她为二妹;《神雕侠侣》中程英、陆无双至死都爱着杨过,但深情不移终究是场空,郭襄也单恋杨过无结果。《天龙八部》的木婉清、锺灵都爱上段誉,但段誉的魂魄早被王语嫣勾走。《笑傲江湖》仪琳钟情于令狐冲,但他先是喜欢师妹岳灵珊、后又爱上任盈盈,自始至终只当她是妹妹。《白马啸西风》是少数金庸以女性为主角的短篇,主角李文秀自小喜欢苏普,最后选择成全苏普与阿曼。《侠客行》的梅芳姑则单恋成恨,夺走爱人之子,改名狗杂种。 郑丰分析,单恋型角色在金庸小说中不在少数,她们在小说中的存在意义,是“增加男人自信的备胎”,她笑说,“有这么多女孩子喜欢我,杨过一定觉得蛮爽的,段誉也是一样,万千宠爱于一身”,让男性自我感觉良好。 悲苦型 金庸作品中数量庞大的女性类型,除了单恋型,还有悲苦型。郑丰说,这些女性在小说中“造化弄人、身世乖蹇、所托非人 ”,且“本身并无错处,没有弱点,但不敌命运的捉弄”。这些凄苦身影非常多,“随便就是一个好长的名单”。她慨叹,这其中天字第一号悲苦女性,就属阿朱。郑丰女儿十几岁读《天龙八部》,看完悲叹,“阿朱好惨喔”,“阿朱是蕴怀在大家心里,没办法解开的一个悲剧。” 悲苦母女则有《倚天屠龙记》里的金花婆婆(紫衫龙王黛绮丝)和女儿小昭,都是美女,却命途乖舛;而《笑傲江湖》的母女岳夫人和岳灵珊则所托非人,分别嫁给了伪君子岳不群和脾气乖张的林平之。同样悲苦的还有《碧血剑》里温青青之母温仪、被金蛇郎君夏雪宜掳走,诞下一女,在娘家被看不起。而其他诸如穆念慈爱错人、阿九被父亲崇祯砍下手臂、袁紫衣无法和爱人厮守、凌霜华悲苦到恐怖的境地——为爱自毁容貌,惨遭父亲活埋、瑛姑错爱周伯通又失去儿子,一生怨恨等,都各有苦处。 郑丰惋惜,这些悲苦女性都值得怜惜,却下场凄苦,可谓千红一哭。 讨厌型 金庸描绘讨厌型女性也异常出色,这类型集合“骄纵、任性、跋扈、好妒”等特质,郑丰归纳的名单有《碧血剑》的温青青,异常好妒、小心眼,常以哭闹出走方式吃醋,袁承志常要哄她劝她,是郑丰讨厌的女性角色之一;任性又骄纵的郭芙,做为皆以自我为中心,也是斩断杨过手臂的大小姐,郑丰谓之“又愚蠢又可恨,可能是金庸笔下最讨厌的女生”。另外还有不是那么讨厌的建宁公主,好妒而跋扈,嫁给韦小宝后则乖乖听话。 在郑丰看来,此类型大多“漂亮而地位够高,结局也都蛮好的、婚姻也蛮顺利的”, 虽个性不讨喜,但“男人大多能包容”。 奸险阴毒型 金庸笔下奇女子不少,郑丰定义奸险阴毒型为“心地阴险的疯女人”,名单包括黑化后变得恐怖的周芷若、多次陷害韦小宝的方怡、大魔头李莫愁、心地险恶的阿紫,以及嫉妒心强烈的王夫人。其他诸如天山童姥和李秋水,一辈子为了无崖子相争相杀;哑婆婆装聋作哑、逼令狐冲娶仪琳;梅芳姑因爱而变得疯狂等等,是郑丰总结为“让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恐怖情人,一辈子纠缠不清,纠缠手法很恐怖”的类型,精彩而读之“让人毛骨悚然”。 邻家妹妹型+贤妻良母型 金庸笔下也有“善良天真可爱、人畜无害”的邻家妹妹, 比如韦小宝之妻沐剑屏与曾柔,《侠客行》中可爱又乖巧的阿绣,以及豪爽且和善可亲的郭襄。而年轻女性之外,角色类型繁杂的金庸小说自然也包括贤妻良母型,郑丰觉得“虽不及其他类型出色,但也值得一提”,这些好太太或好妈妈包括武三娘、闽柔、骆冰、李萍(郭靖妈)、包惜弱(杨康妈)等。 以上皆非型 而除却以上九种类型,金庸小说中也有难以归类,拥有独立人格的女性。郑丰举例,《神雕侠侣》的小龙女,“在陷入爱河之前是个非常突出的角色,没有七情六欲而武功高强”,其他例子还包括会养毒蛇的五毒教教主的蓝凤凰、武功高强的袁紫衣,以及因练功断手而装上铁钩子的何铁手。 各类型的结局 金庸作品的情节跌宕起伏,许多人物个性都有或温和或激烈的转折,郑丰汇整出几个转变型角色,其中包括嫁人后改变的黄蓉与任盈盈,从妖女变贤妻;因爱而从冰山美人变贤妻的小龙女;从开始的神秘高手变成悲苦型的袁紫衣;从邻家妹妹黑化成奸险阴毒的周芷若,以及因爱从邻家妹妹成了一辈子单恋型的郭襄。 而一众女性的命运结局都各不相同,郑丰分析,花瓶型与忠婢型的命不由己,下场好坏视乎她们的爱人而定,贤妻良母型也一样,遇好则好,遇上坏男人则下场悲苦;可爱妖女下场颇好、可怕妖女下场不佳;而单恋型和悲苦型女性下场则大多悲凄;邻家妹妹与讨厌型女性则都有不错结局;奸险阴毒型一辈子被仇恨纠缠,无法跳脱。 侠与女侠 在金庸磅礴的人物宇宙中,这些各自精彩的女性,何者为侠? 郑丰参照《国语辞典》定义,侠是“见义勇为、抑强扶弱的人”,行“见义勇为的事”。她以此类比,则女侠一样是“见义勇为、抑强扶弱的女性”。 她举例金庸笔下让人肃然起敬、能和男性平起平坐的才女,包括“机智超群、掌领丐帮、为国为民、厨艺创新”的黄蓉,“雄才大略、机智多谋、坚毅果断,为情郎背弃蒙古”的赵敏,以及具备“博览武术群书,通晓天下武功”另类才能的王语嫣。 才女之外,还有一群“武功才艺超群、不惜牺牲自我”的女性,比如“淡薄权位,对爱情无怨无悔的付出,父亲过世后重整魔教,泯灭仇恨”的任盈盈、“叱咤江湖,夺得多派掌门,成功复仇 ”的袁紫衣、“易容高超,为维护父亲与情郎而自我牺牲”的悲剧人物阿朱,以及“医术毒术高超,为情牺牲”的程灵素。 这些女侠般闪耀着光芒的人物,各有出类拔萃的才艺,且有牺牲精神,让郑丰敬佩不已,或也是她踏上武侠创作的契机。 女性武侠作家如何写女性? 身为女性作家,涉入武侠世界,郑丰被很多人提问,“身为一个女性作家,你写女性跟男性写女性有什么不同吗?”她为此也做了许多反思。 她自承,因为太喜欢金庸,早期的书,无论是人物故事情节设定,都有金庸的烙影。比如《天观双侠》中的赵观,娶了6个老婆,这些女性各自代表不同的类型:丁香(忠婢型)、陈如真(邻家妹妹型)、周含儿(花瓶型)、司空寒星(妖女型),而李画眉与李彤禧则是才女型,能独当一面。2009年的作品《灵剑》中的主角凌云是个标准的讨厌型、被宠坏的孩子;第二主角赤儿则是妖女类型。 她说,虽然“早期的小说很多都带有金庸女性的影子”,但以李画眉、李禧为例,“她们跟韦小宝的老婆比起来,她们更有才能”。李画眉是青帮的好帮手,李彤禧是朝鲜的公主,帮助弟弟发动政变,“这些都是非常厉害的女性”。她们嫁给赵观之后,成为他的贤内助,“是真的可以帮助他出谋划策、给他很好的意见的这种女性”。她说,金庸小说中只要黄蓉是这样的类型,“才能又强又是贤内助。” 后来她笔下的人物开始跟金庸类型做区隔,走出自己的路,特别是作品中的女性,有更多的自主意识,才能也很出众。 她分享,比如《灵剑》中的燕龙,“燕龙一直是我的第一女主角,也是第一主角。”燕龙是傲视天下的雪族首领、龙帮龙头,从小身负重任,完成长辈给她的任务,最后成为傲视天下的首领,不仅能跟男性平起平坐,“也是凌驾天下的一个人物”。郑丰心中的女侠就是燕龙,“她不依靠丈夫,她就是她自己,她本身就是个英雌豪杰”。 郑丰第一部出版的作品《天观双侠》写了许多出众又独特的女性,她分析,女主角郑宝安刚登场时是个和善可亲的小师妹,长大后从燕龙手上接管龙帮,是个非常有才能、气度过人武功好的一帮之主。云非凡则是爽朗豪迈的雪族新秀,虽然也是单恋型,“但我写的单恋型比较爽快一点”,不是单恋到老死、一辈子跨不过去的类型。而银瓶山庄大小姐萧柔,虽然心高气傲、体弱多病,时日不多但心志很高,“有花瓶的外表但是是个非常有个性的女性。” 2011年出版的《神偷天下》,她书写的女性类型,“变化更多了一点”。红倌是主角楚瀚的伴侣,是戏台上的武旦,地位低微但身卑心高,有狂傲之气,跟地位同样卑微的主角相濡以沫。而小说中的百里缎也是形象独特的女性,是个轻功高绝、冷酷无情的锦衣卫。 那之后的作品,都陆续诞生许多出彩女性。《奇峰异石传》的小石头宇文还玉,虽是女儿身,但出场时是个小男孩,是个精灵多智的调皮鬼、孩子王,后来成了武功高强的落难公主。《生死谷》的裴若然则意志过人、坚忍卓绝,是个不择手段但也身不由己的女杀手,这个角色让郑丰儿子觉得“非常恐怖”。 郑丰笑说,后来作品中出现的女性,“好像越来越强势”。《巫王志》中的子嫚与妇好,都是统率大军、征伐四方的女将领,手段颇毒辣,是独霸一方的女子,“金庸小说中可能还没有这样的人物”;短篇《杏花渡传说》中,她写了一个悔悟退隐的女盗匪赵真,“金庸可能也没有写过女盗匪这样的人物”。最晚近的《绫罗歌》,她写了沈雒,一个出身非常好,富贵无边的丝绸大贾之女,却跟大家不同,一心学武报仇。 郑丰总结自己笔下的女性,有几个特点,这些女性“尽量都不是花瓶,有美貌的话同时也有内涵”,很多女性都是“能干多智,气度恢宏,与男子平起平坐、甚至压过男子”的才女。郑丰书写的妖女类型较少,“我觉得这是个弱点,因为妖女是最有趣的”,她儿子也说,“妈你为什么不多写妖女?妖女才有趣啊。”相较金庸,她也少写阴险毒辣类型女性,郑丰笔下的女性命运较不悲苦,单恋不会到老死,也少见恐怖情人和疯女人,她坦承,“可能是我对这类型了解不多” 。她书中的女性,“比较不会毫无理由就疯狂爱上主角,一辈子无怨无悔。” 别人常问及她对金庸女子的看法,她分析,金庸写了许多疯狂爱上主角,爱到至死无怨的女性,这些女性不会对第二个人动心,在她看来,书中主角无需多做什么,女性就会主动投怀送抱的设定,“这有一点加入男性的遐想——我就是个英雄,这些女的一看到我就爱上我”。这些角色在郑丰看来,“有点不太合理”,她笑说,从女性本位和主观看法看来,这些女性爱上男主角毫无理由,“他要对我好才行啊,他如果对我不好又不爱我,那我去爱他干嘛?” 郑丰笔下的女性,对爱的付出皆有道理,“主角都有为她做很多事情、投入很多,展现人格上令人喜爱与敬佩的一面。”《天观双侠》中赵观的太太们爱上他有很多周折,在相处过程中、在互相了解后才爱上他,“赵观也为她们做了很多事情,她们才会爱上他。”她说,身为女性作家,这是她的其中一项坚持。 虽则她笔下的女性角色多半个性才华过人,出色且干练,还凌驾于男性之上,但对于性别平权在古代与现代的意义,常年以“过去”为写作背景的她,也还在思考这其中的视角。 郑丰心中的女侠或女中豪杰,是她笔下的燕龙、裴若然、宇文还玉与子嫚,“是我写的个性最强最突出的几个”。她自小读金庸,还是小女孩的她能从形形色色的类型中找到对照,她认为,小说中丰富的女性角色让女性读者有代入感,“成功的女性塑造,能为武侠小说带来更深刻的含义和更宽广的读者群”。 侠之于武侠世界,是最重要的存在,她写作武侠多年,对于女性角色的书写自省之余,也常思考侠的种种——什么是侠?什么是女侠?“金庸小说里看到多少女侠?我自己又写了多少女侠?什么是女侠的典范?”她坦承,女侠的定义,以及读者对女侠的期待,是她依然思考著、也尚未建构完成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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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倪匡和蔡澜来马,分别在吉隆坡和槟城主讲“蔡澜倪匡老友讲老友”座谈会。2022年7月3日,倪匡告别精彩一生。星洲人VIP内容专区特别转载当年的讲座内容,借此纪念倪匡。 整理:梁盈秀 【最欽佩 高陽】 倪匡早期写武侠小说出身,但他的武侠小说原不如他的科幻小说让人熟悉。他最脍炙人口的一本武侠小说,大概是《六指琴魔》。那时港台最著名的武侠小说家要数卧龙生、金庸及梁羽生,古龙的风行是较晚的事。倪匡后来写的《独臂刀王》虽受张彻器重,要他改成剧本,但拍成电影《独臂刀》后,除了“编剧倪匡”是属本人所有,原著的对白与情节已被改得面目全非。 倪匡写武侠小说更为人津津乐道的一件趣事,是替金庸捉刀,续写一小部分的《天龙八部》。他曾在一次受访时说:“1967年,金庸离开香港几个月,我帮他代写正在连载的《天龙八部》,他当时开出的唯一条件,是不可以死人,因为个个都有用。不过他上午上机,我下午就弄盲了阿紫的眼睛,因为她实在很讨厌。哈哈哈哈。” 金庸也在文章里提过这事,后来重新整理《天龙八部》,就把倪匡补写的那段删去了。 倪匡曾公开说,他最推崇的小说家包括金庸、古龙、琼瑶、亦舒、高阳、夏树静子、爱伦坡;最推崇的散文家是柏杨与李敖。这次和记者一起打边炉,他忽然转过头,认真地说,他很钦佩高阳。“历史小说是很难写的,高阳写得很好。尤其是《荆轲》,写了50万字,真不容易。” 【最好人 蔡瀾】 倪匡与蔡澜交情、认识之深,可从一件蔡澜写过的小事看出来。话说在第25届金像奖颁奖典礼上,倪匡与蔡澜受邀颁发最佳编剧奖。在后台等待时,工作人员替他们准备了小字条,请倪匡上台谈“小说与电影的关系”,蔡澜则谈“美食与电影的关系”。两人看了看,都扔掉了小字条。 一上台,倪匡就问蔡澜:“我写了多少剧本你知不知道?” 知道。”蔡澜说:“邵氏年代,拍过的有261部。没有拍,拍不成的也有100,加上台湾导演、独立制片双手捧着白银而来的,也至少有两百,加起来一共有561°” 蔡澜再问:“写了那么多剧本,为什么没有得到金像奖,你知不知道?” 倪匡懒洋洋回答“知道。写得糟透了嘛。”全场大笑。两人颁了奖,一鞠躬,下台。 倪匡近年深居简出,请得动他出国演讲或游玩的,更只有蔡澜一人。这回来马,也是蔡澜同行。 自认“肥肥白白”的倪匡笑言,他对于优美风景的追求,已经是“有心无力”,而蔡澜非常清楚这点,所以只要跟着蔡澜,天生路痴的倪匡不必惧怕迷路或翻山越岭去看美景,蔡澜自会把一切安排妥当。 倪匡吞一吞口水,笑说:“你知道的,跟着蔡澜,都是吃好住好,所以只要他开口邀约去玩,我就一定不会拒绝了!” 【最好玩 古龍】 虽然已离开人世23年,对古龙这位老朋友,倪匡至今仍不胜怀念。 1967年,倪匡去台湾,第一次认识古龙,先是帮一份武侠杂志约稿,一见如故。倪匡不断向张彻推荐,建议将古龙小说拍成电影,未果,便向楚原说情,后来拍成了《流星蝴蝶剑》。 有一次,倪匡、蔡澜、古龙三人在台北古家聊天,在座的还有三毛。当晚三毛穿了一件露肩的衣服,雪白的肌肤看得古龙与倪匡两眼发直,忍不住偷偷跑到三毛身后,说一、二、三,两人一起在三毛左右香肩各咬一口。三毛也不生气,反倒哈哈大笑。 倪匡在文章中数次写到古龙。最匪夷所思的,是古龙的葬礼。两人往常一见面就要喝酒,葬礼上,他带了48瓶XO放在古龙身边。后来担心有人来偷,就与几位守在棺木边的人把酒打开,每瓶喝一半。喝着喝着悲从中来,倪匡忍不住对着棺木里的古龙说:古龙,你也起来喝一点。 酒还没有倒进古龙嘴里,那嘴里就喷出两公分的血柱。当时在场的有很多朋友,包括三毛,见状赶忙拿纸去堵住古龙的嘴巴。倪匡大叫,以为古龙只是装死,就要上前去把他扶起来。旁边的人担心戶变,急忙把倪匡拉开,并钉上了棺盖。三毛拿了一堆带有古龙的血的纸,问他:“怎么办?”他说:“我要我要。”结果带回香港,倪太吓得要死,全给扔掉了。 这事,倪匡在大马讲座会上又再复述,讲时依然深深感念。他可不理会别人的半信半疑。 倪匡坦言,这辈子最开心最快活、最好玩的时候,应是古龙在世的时候。他常叹息:“我带着古龙发达,但可能也因为这样害了他,他发达太早,饮酒太多。” 【最信服 金庸】 倪匡曾写说,金庸的头极大。他有三个大头朋友:金庸、张彻、古龙。“这三个大头朋友,头都大得异乎常人,事业上也各有成就,和这三个大头朋友在一起,常有一种极度安全感。就算天塌下来,也有他们顶着。” 有一件小事,或许也能作为这“顶着”的一项附记。话说倪匡当年写《地心洪炉》,卫斯里落难南极,见一只白熊跑过来,便杀了剥皮取暖,吃肉充饥。有读者来信投诉:南极没有白熊,南极只有企鹅。 从来不理读者来信的倪匡照样漠视。结果这位读者每天寄他一信,愈写愈长,分析他态度不严谨、对读者不负责任、误导……要他解释,否则再写下去是厚颜无耻。倪匡火了,便在专栏上回复。原是250字的篇幅,他放大字体,只回答两句——××先生:一、南极没有白熊;二、世上也没有卫斯理。 平日个性严肃的金庸竟也出面“包庇”他:“原来南极是有白熊的,现在没有,因为给卫斯理杀掉了。”读者气炸了,最后一次来信,信中写着两个大字:“无赖!”倪匡大笑。 自从金庸生了一场大病动手术后,倪匡坚信金庸换了血,换了“脾气不好血”。 “他动个手术就输了不少血,那血大概都是属于脾气不好的人,所以金庸的脾气就变坏了,动不动就发脾气。” 倪匡自爆,在一次的饭局上,金庸夫人先向在座的老友们道歉,频说金庸脾气不好请大家多多包涵。惹得他又哈哈哈哈大笑四声,然后假装严肃的说:“老朋友说什么包涵啊?他要发脾气就由得他发,反正,他发我脾气以后,我就会发他脾气了!” 【最不捨 黃霑】 1989至1990年间,倪匡、蔡澜与黄霑联手主持深夜清谈节目《今夜不设防》,刚播出就大受好评。 当年制作《今夜不设防》有段故事。蔡澜曾说,倪匡那时喜欢上一家夜总会的妈妈生,经常邀他们前往捧场。不过夜总会的女人不怎么好看,酒又不好喝之余,三人自己谈天也要花万元结帐。后来蔡澜提议将这形式搬上电视,便出现了《今夜不设防》。 倪匡则认为黄霑是真才子,文宇就如人一样,率性而为,真挚而不作状。“我想念黄霑,这家伙很好玩,尤其是他喝醉酒了,全身红通通,脱光衣服就在你面前活蹦乱跳,活像一只龙虾。没有人会比他更好玩了,和他在一起,绝对不用担心会被他伤害,就一直笑一直笑。” “黄霑比古龙更好玩,‘瓣数’多,我不舍得他。”被问最不舍得黄霑什么,倪匡答:“任何都不舍得。”倪匡回忆说:“以前我和黄霑通电话,谈一小时,哈哈笑的时间占了55分钟,挂断电活后我还在笑,可是就完全不记得谈话内容,哈哈哈哈!” —原载《亚洲眼》2009年1月号— 相关文章:【专访倪匡】与倪匡打边炉,听倪匡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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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本期是最后一期了,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祈望将来再与大家继续“煮酒论尽天下英雄,品茗笑谈金庸古龙”!当然,武侠世界不只是有金庸与古龙,希望以后可以为大家导读更多武侠佳作。 我之前提到,《武林外史》是古龙刻意求变的武侠小说,也是古龙第一部开创浪子基调的武侠长篇小说。故事里面的主人翁,天下第一名侠沈浪、第一游侠熊猫儿我都分别叙述了,剩下的那一位不能不说,也一定要说的,他就是千面公子——王怜花。 如果把王怜花从《武林外史》去掉了,就好像把一碗牛肉面的汤头倒掉那样可惜。读过《武林外史》的朋友们,你们应该最了解,没了王怜花,绝对会变得如斯乏味。《武林外史》最大奸角虽然是快活王柴玉关,可是它最大的篇幅,还是用于撰写王怜花与沈浪斗智斗勇(其实是屡屡加害沈浪)的惊险故事。此外,我亦认为王怜花是古龙笔下最迷人,邪气与魅力兼具的反派角色。他也应该是在我的武侠世界库存当中,古龙笔下唯一改邪归正而获得善终的反派(金庸武侠里可是有不少是被洗白的)。 先为大家带来千面公子王怜花首次出场的情节,原文出自于《武林外史》第六章之“患难显真情”: 朱七七暗暗皱眉,她委实猜不出这究竟是何所在,看气派这实如王侯门第,但衡情度理,又绝不可能是王侯门第……她正自满腹狐疑,忽然间,身后传来一声轻佻的笑声,脖子后竟被人亲了一下。 她又惊又怒,霍然转身,怎奈她全身僵木酸软,行动不能灵便,等她转过身子,身后哪里还有人影。 就在这时,她脖子后又被人亲了一下,一个轻佻之极的语声在她耳畔笑道:“好香呀好香……” 朱七七一个肘拳撞了过去,却撞了个空,等她转过身子,那人却又已到了她身后,在她脖子上亲了一下,笑道:“姑娘家应该温柔些,怎能打人。”这次的语声,却是非常苍老,与方才判如两人。 朱七七又惊,又骇,又怒,再转过身,还是瞧不见那人的身影,脖子上还是被人亲了一下。 只听身后笑道:“你再转得快些,还是瞧不见我的。”语声又变得娇媚清脆,宛如妙龄少女一般。 朱七七咬紧牙关,连翻了四、五个身,她的筋骨已活动开来,身子自然越转越快,哪知这人身形竟如鬼魅一般,始终比她快上一步,闪到她身后,那语声更是千变万化,忽老忽少,忽男忽女,仿佛有七八个人在她身后似的,朱七七胆子纵大,此刻也不禁被骇得手软心跳,颤声道:“你……你究竟是人是鬼?” 那人咯咯笑道:“鬼……色鬼。”接着又亲了一亲。 朱七七只觉他嘴唇冰冰冷冷,被这嘴唇亲在脖子上,那真比被毒蛇咬上一口还要难受百倍。 她闪也闪不开,躲也躲不了,但她终究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子,眼珠子转了转,突然娇笑道:“你既是色鬼,为何不敢在我脸上亲一亲?” 那人笑道:“我若亲你的脸,岂非被你瞧见了。” 朱七七道:“我闭起眼睛就是。” 那人道:“女子的话,虽不可信,但是你……唉,我好歹得信你一次。” 朱七七双掌注满真力,眼睛睁得大大的,口中却娇笑道:“来呀。” 只见眼前一花,一条绯衣人影已来到面前,朱七七用尽全力,双掌同时击了出去,哪知手掌还未递出,已被人同时捉住。 那人哈哈笑道:“女子的话,果然不可相信,幸好我上的当多了,如今已学乖不少。”只见他一身绯色衣裳,足登粉底官靴,打扮得十足是个风流好色的登徒子,但面容却是鼻塌眼小,眉短嘴厚,生得奇丑无比。 ●千面公子的易容術 欸,等等,奇丑无比?王怜花是古龙笔下少有的俊俏反派,奇丑无比到底是什么状况啊?呵呵,大家别忘了被江湖中人称为“千面公子”的王怜花,那他的易容之术当然是出神入化的。根据《武林外史》,他可以一时化身唇红齿白、剑眉星目、面色白里透红,有如良质美玉的美男子;当朱七七嫌他脂粉气太重,他也可以即刻变成面如青铜、浓眉虎目、眉宇间英气逼人的男儿铁汉,就连说话声音也可以改变;甚至还可以在转身一瞬间,变成颌下多了几缕微须,眉宇神情间也变得成熟已极,像个通达世情,对任何女子都能体贴入微的中年男子。最妙的是,王怜花就连神情语声,也学得惟妙惟肖,令人难辨真伪,拍案叫绝。 ●千面公子的文武双全 之前我说过古龙世界有诗情画意的三花:花无缺(《绝代双骄》)、无花(《楚留香传奇》)与花满楼(《陆小凤》);可是我总觉得是三缺一,少了一个王怜花。让我们来看看原因为何。姑且不说世人如何评价王怜花,我们来看看王怜花自己怎么说?引述出自《武林外史》第七章之“侥幸脱魔手”: 绯衣少年苦笑道:“不肯,这是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哦,我知道了,敢情你是个聪明的女子,只重才学,不重容貌,那我也不妨告诉你,在下虽不才,但文的诗词歌赋样样皆能,武的十八般武艺件件精通,文武两途之外,天文地理,医卜星相,丝竹弹唱,琴棋书画,飞鹰走狗,蹴鞠射覆,亦是无一不精,无一不妙,你若嫁我这样的丈夫,包你一生一世永远不会寂寞,你若不信,且瞧着看。” 只见他说话之间,已连变九种身法,竟全都是少林、武当等各大门派之不传之秘,然后反身一掌,拍在石壁上,那坚如精钢的石壁,立时多了一个掌印,五指宛然,有如石刻,朱七七武功虽不精,但所见却广,一眼便瞧出这掌法赫然竟是密宗大手印的功夫,这少年年纪轻轻,竟然身兼各家之长,而且又俱是江湖中的不传之秘,岂非骇人听闻,匪夷所思之事。 根据《武林外史》里的“财使”金无望所叙述,即使是五台山天龙寺的天法大师,也只能够在王怜花手底下走个二十招。 ●沈浪、熊貓兒與朱七七眼里的王怜花 在《武林外史》第四十章之“功成亏一篑”里,沈浪一干人等就如此评论过王怜花: 沈浪微笑道:“此人的确是个人才。” 熊猫儿叹道:“我若非也起了爱才之心,方才就宰了他了。” 朱七七道:“他虽是个坏人,坏得令人恨之入骨,但却并不坏得令人讨厌,比起金不换这一类角色来说,他的确高明多了。” 沈浪笑道:“当今之世,像他这样的坏人,只怕再也找不出第二个,金不换和他比起来,简直算不得了什么,金不换只是个小人,他却可算是坏人中的君子。” 朱七七笑道:“不错,他的确并未坏得穷凶极恶,有时候还像个人样,而且随时随刻都会见风转舵,绝不会和你死皮赖脸地歪缠,譬如说,沈浪一来,他就立刻放了我,若是换了金不换这一流的角色,想必还要纠缠的。” 坏人中的君子,沈浪一语道尽王怜花的人设。 其实王怜花挺可怜的,如果换作是现代人,他就是一段失败婚姻下衍生的悲剧人物,从小就得活在亲生父亲是大仇人,母亲千方百计想报复生父的阴影里。大家试想一下,父亲是江湖第一大枭雄快活王柴玉关,母亲则为武林第一女魔头云梦仙子,这两人结合,简直就是江湖梦魇的开始。夫妻俩为了称雄武林,便合谋诱骗整个江湖的武林人物,以获取他们的信任而交出各自的独门秘技、武功秘笈;然后诈死避世,好让自己得以静心潜修所有骗回来的武功心法与秘技。可是后来奸计得逞之后,快活王柴玉关狼子野心,为了独霸天下,不惜辣手摧花,出手加害自己的妻子云梦仙子。云梦仙子最后重伤逃去,销声匿迹多年后重出江湖,机关算尽就是为了要报复丈夫。在这样变态畸形的单亲家庭长大,从小就一直被母亲灌输生父就是大仇人的观念,造就了王怜花的复杂心理与多变,令他行事乖张,亦正亦邪。王怜花最大的心理枷锁来自父母,可当他知道父母双双死于大火中,为失去母亲而悲伤,却也从中解脱,大彻大悟,被沈浪感化而改邪归正,最后跟沈浪、朱七七、熊猫儿结伴远赴海外归隐。 ●王怜花呕心沥血之作——怜花宝鉴 一个好像王怜花那样聪明绝顶,样样皆精的人,当然不甘心自己的一身绝学就此失传,因此在他还没启程出海之前,他倾尽了毕生心血写了《怜花宝鉴》绝世秘笈。《怜花宝鉴》不但有他的武功心法,也记载着医术(据说《圆月弯刀》里也有提到《怜花宝鉴》有用来救人的金针开穴之法)、下毒术,易容术,苗人蛊毒之术,甚至还有波斯传来的摄心术。如果想知道更多《怜花宝鉴》的细节,可以参考古龙《多情剑客无情剑》第七十七章与第七十八章,此小说主人翁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小李飞刀李寻欢,还有阿飞。阿飞其实原名沈飞,他就是天下第一名侠沈浪与幽灵宫主白飞飞的儿子。以后有机会我将为大家导读小李探花与阿飞。 最后,我相信读到最后这一段的读者朋友们对王怜花这位江湖怪侠、千面公子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简单来说,王怜花绝对是不按理出牌,令你难以捉摸的武林奇侠。 ●怜花彩蛋 我偷偷告诉你,如有必要,王怜花他是连屎尿污水都会拿来喝的人,所以快活王才会说王怜花倒是个人物,而沈浪在某一个程度上也是挺欣赏王怜花这位生平劲敌的,认为他能人所不能。哈哈哈,请大家看看这一段摘自《武林外史》第三十八章之“英雄照肝胆”的情节: 只见远处有三个牧女打扮的少女,正瞧着他嘻嘻拍手而笑,几十条肥猪,正在溪水里打着滚。 此外,还有些牛、羊、鸡、鸭、狗,有的在喝水,有的在洗澡,还有的竟在溪水中排泄。 熊猫儿大怒跳了起来,手里捧着的水洒了一身,大骂道:“混蛋,王八蛋。” 牧女们拍手娇笑,齐声歌道:“快活王,计谋高,小沈浪,上当了,眼看水,喝不了,急得猫儿直跳脚,气得沈浪满地跑……!” 朱七七叹道:“我说的不错吧。” 熊猫儿恨得磨牙,果然跳脚道:“恶贼,畜牲。” 朱七七苦笑道:“这么缺德的主意,也亏他想得出。” 王怜花站在那里怔了半晌,突然伏下身子,捧起一掬溪水,喝了下去,而且还喝了很多。 朱七七骇然道:“你……你敢喝这种水,这水里有尿你知不知道?” 王怜花站起来,神色不变,缓缓道:“若在沙漠之中,有尿喝已算不错了。” 朱七七道:“但……但你……你竟真的…… 王怜花淡淡地说道:“大丈夫能屈能伸,这又算什么,淮阴侯能受胯下之辱,我王怜花为何不能喝尿……等到你们走不动时,再想喝这尿也喝不到了。” 他,就是不能以常理度之,独一无二的天下第一怪侠——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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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武侠的朋友们,大家好,又来到新一期的全民武侠读书会之古龙群侠系列的王日武侠导读专栏,这也是最后第二期了。2022年也不知不觉地迈入了年中,这些日子以来,感恩大家的支持与阅读此专栏。上一期,我为大家解析了古龙武侠世界里,第一个黄金十年的代表人物——沈浪,这一期,我决定跟大家聊一聊《武林外史》里的另一位传奇人物。纵观古龙武侠小说系列,除了他的名字独一无二之外,他的豪迈潇洒也是别具一格的,他就是沈浪的知交好友,天下第一游侠——熊猫儿。 对我来说,熊猫儿是古龙笔下所塑造出,一位不可多得的可爱人物。先不说他的武功来历,单单只是说他的为人处事,也绝对引人发噱,令人莞尔不已。 熊猫儿初次登场是在《武林外史》里的第七章“侥幸脱魔手”,引述原文如下: 突然间,外面竟似有人干咳一声。 朱七七心头一震,身子缩成一团颤声道:“什么……什么人?” 墙外一个沉重苍老的语声道:“风雨交加,出家人在檐下避雨。” 朱七七这才松了口气,点头轻笑道:“这位出家人看来倒是个君子,非但没有进来,竟连窗口都不站……” 哪知她话音未完,突听一人咯咯笑道:“君子虽在外面,却有一个小人在屋里。” 朱七七这一惊更是非同小可,抓起件衣服,挡在胸前,仰首向笑声传出之处望了过去。 只见那满积灰尘,满结蛛网的横梁上,已有个脑袋伸出来,一双猫也似的眼睛,正盯着朱七七的身子。 朱七七又羞又怒,又是吃惊,道:“你……是谁,在……在这里已多久了?” 那人笑道:“久得已足够瞧见一切。” 朱七七的脸,立刻像火也似的红了起来,一件衣服,东遮也不是,西掩也不是,真恨不得钻下地去。 那人却扬声大笑道:“只可惜在下眼福还是不够好。姑娘这最后一件衣服竟硬是不肯脱下来,唉!可惜呀,可惜……” 朱七七羞怒交集,破口骂道:“强盗,恶贼,你……你……” 哪知她不骂还罢,这一骂,那人竟突然一个翻身跃了下来,朱七七娇呼一声,口里更是各种话都骂了出来。 只见那人反穿着件破旧羊皮袄,敞开衣襟,左手提着只酒葫芦,腰间斜插着柄无鞘的短刀,年纪虽然不大,但满脸俱是胡渣子,漆黑的一双浓眉下,生着两只猫也似的眼睛,正在朱七七身上转来转去,瞧个不停。 朱七七骂得越凶,这汉子便笑得越得意。 等到朱七七一住口,这汉子便笑道:“在下既未曾替姑娘脱衣服,姑娘要脱衣服,在下也不能拦阻,姑娘如此骂人,岂非有些不讲理么?” 哈哈哈,以上那位被朱七七骂得“狗血淋头“,生着两只猫也似眼睛的汉子,不言而喻,就正正是我们这一期的主角,熊猫儿。这个是熊猫儿的非正式登场,亦是从朱七七的“厌恶”角度所描述的熊猫儿。他的正式登场却是在《武林外史》的第八章“玉璧牵线索”,引述原文如下: 沈浪叹道:“朋友贵在相知,你既知我心,我夫复何求?”两人目光相望一眼,但见彼此肝胆相照,言语已是多余。 突听得道路前方,传来一阵歌声:“千金挥手美人轻,自古英雄多落魄,且借壶中陈香酒,还我男儿真颜色。”一条昂藏八尺大汉,自道旁大步而来。 只见此人身长八尺,浓眉大眼,腰畔斜插着柄无鞘短刀,手里提着只发亮的酒葫芦,一面高歌,一面痛饮。 他蓬头敞胸,足登麻鞋,衣衫打扮虽然落魄,但龙行虎步,神情间却另有一股目空四海,旁若无人的潇洒豪迈之气。 路上行人的目光,都已在不知不觉间被此人所吸引,但此人的目光,却始终盯在沈浪脸上。 以上就是沈浪第一次遇见熊猫儿的情景,也是熊猫儿给沈浪的第一个印象。其实,熊猫儿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一帮之会的龙头老大,手下兄弟数千人,神情间自然流露出一股潇洒豪迈的霸气。让我们来看看,从他兄弟的角度,熊猫儿是一位怎么样的人物。取自于《武林外史》第九章的“江湖奇男子”,原文如下: 天色险霾,风冷,僻道之旁荒祠中,燃着堆火,十七八条大汉,围坐在火堆旁,四下空樽零乱,大汉们拍手而歌:“熊猫儿,熊猫儿,江湖第一游侠儿,比美妙手空空儿,劫了富家救贫儿,四海齐夸无双儿……” 由此可见,在他的兄弟们眼里,他是一位劫富济贫的风尘游侠,他的所作所为都受到兄弟们的敬仰与赞赏,继而甘附骥尾,终生追随。 虽然他身为数千汉子的龙头老大,可是他从来都不会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即使出糗了,也直认不讳,还不吝赞赏对手。如此宽阔的胸襟,如此不凡的气度,就解释了为何他年纪虽轻,可是却足以令到一众大汉衷心折服。我们再来看看同一章节的另一段情节: 瞧了瞧熊猫儿那只伸在怀里还缩不回的手,他顿住了语声。 熊猫儿笑道:“你此刻心中已是满腹疑云,却又不便问出口来,是么?但我却不妨告诉你,不但我自那人身上偷来的银票已被那少年偷回去了,就连我自己的荷包,也落入那少年的手中,这岂非偷鸡不着蚀把米。” 这种丢人的事,若是换了别人,怎肯在自己手下弟兄面前说出来,但熊猫儿却说出来了,而且说时还在笑得甚是高兴。 大汉们面面相觑,作声不得。 这就是熊猫儿与众不同的个人魅力。随后他还说要去找那个少年交交朋友而不是去兴师问罪,端的是一位非常有趣的人物。引述同一章节,第九章的相关原文如下: 他方自顿住语声,便要转身而出。 大汉们一齐脱口问道:“大哥要去哪里?” 熊猫儿道:“我好歹也要将那荷包要回,也想去和那少年交个朋友,你们无事,便在这里等着。”话未说完,人已走了出去。 吴老四望着他背影,喃喃叹道:“我走南闯北也有许多年了,却当真从未见过熊大哥这样豪迈直肠的汉子,咱们能做他的小兄弟,真是福气,这种人天生本就是要做老大的,他要找人,我好歹得去帮他一手。”说着说着,也走了出去。 熊猫儿的武功 网上流传说,熊猫儿修炼的是“纯阳无极先天神功”,也有说他使用的掌法叫作“火龙阳掌”,可是整部《武林外史》并没有特意着墨在熊猫儿的武功出处,只是说他武功不凡,轻功高超。我在此想要特别提出一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上网搜索资料的同时,也可以分清楚资料的虚实。有很多时候,网上搜索到的武侠资料,其实跟原著是有些许出入的,譬如武功来历、故事背景、甚至人物的描述。这是因为,金庸与古龙有许多脍炙人口的著作(或是小说里的人物也不可幸免地被“借用”,甚至滥用)是曾经被不同年代的电影工作者拍成电影,或是拍成连续剧的,几乎每一个版本都不是完全忠于原著、跟着原著而原汁原味地为观众呈现出来,有些甚至改编到惨不忍睹。譬如2001年大陆版本的《武林外史》的情节就已经跟原著有所不同,其中一点就是,《武林外史》电视剧集里的熊猫儿竟然是快活王的义子,这跟原著完全是南辕北辙,压根儿沾不上一点关系的。 好了,我们先来看看熊猫儿其中一个展露武功的情节,引述《武林外史》第九章的“江湖奇男子”,原文如下: 他喝声方起,青衣妇人已如影随形般跟来,他喝声未了,青衣归人第二招已攻向他下腹要害。 这一招出手更是阴毒,此刻熊猫儿身子尚未站直,新力未生,旧力已竭,青衣妇人只当这第二招已可将他送终。 哪知熊猫儿体力之充沛,却非任何人所能想像,体内真力,竟如高山流水,源源不绝。 只见他胸腹间微一吸气,身子“刷”的又后退数尺,脚跟着力,凌空一个翻身,又回到青衣妇人面前。 青衣妇人见他不但能将自己这两招避过,而且身法奇诡,来去如电,目中也不禁露出惊惶之色,厉声道:“还有一招,你接着吧。” 从以上的情节可见,熊猫儿体内的真气应该是颇有来头,展示的身法也绝不是普通轻功,因此我个人觉得,熊猫儿是《武林外史》里,至少可以名列前五位的高手人物。 熊猫儿的神磁葫芦“乾坤一袋装” 人人都以为熊猫儿随身携带的武器就只有腰间插着的无鞘短刀,殊不知他那发亮的铜铸酒葫芦竟然就是以东海磁铁所铸,专破天下各门各派暗器,号称“乾坤一袋装”的神磁葫芦。碍于篇幅,我只能够引述部分原文如下,亦是出自于《武林外史》第九章的“江湖奇男子”: 这一招又是攻人不及之处,熊猫儿全力闪身,堪堪避过,青衣妇人衣袖中突然又有数十道细如银芒的游丝,暴射而出,只听满天风声骤响,闪动的银芒,威力笼罩了熊猫儿身前左右三丈方圆之处,这一下熊猫儿自身的武功纵然再高,只怕也是难以闪避的了。 一旁观战的大汉们,方才见到熊猫儿屡遇险招,屡破险招,已是又惊又喜,耸然动容,此刻更不禁为之惊呼出声。就在这一刹那间,熊猫儿掌中葫芦突然挥出,那满天银芒,竟有如群蜂归巢般,全被这葫芦吸了过去。 青衣妇人大惊失色,大汉们惊呼变作欢呼。 熊猫儿长身站定,纵声狂笑道: “好歹毒的暗器,好歹毒的手法,幸好遇着我熊猫儿,乃是专破天下各门各派暗器的祖宗。” 在武侠小说世界里,一般豪迈潇洒,放荡不羁的粗犷汉子,很多时候心思皆不够细腻。可是沈浪眼中的熊猫儿却是有勇有谋,细腻入微的。虽然熊猫儿平时为人直来直往,看似毫无心机,可是在重要关头他往往又会展露出他过人的心智,绝不莽撞。感情方面,他对朱七七是一见钟情,情有独钟的,可是他深知朱七七心里只有沈浪,因此潇洒豪迈的他也绝不拖泥带水,选择把朱七七当作妹妹般来爱护。 玩世不恭的熊猫儿在紧急关头,危难之间,也曾经揶揄过“千面公子”王怜花,他说:“你知道什么,现在才是最需要开玩笑的时候。” 因此,沈浪对熊猫儿这位挚友才会有如此的十字评价: 无赖得有趣,洒脱得可爱。 有读过古龙这一部开创浪子风格著作《武林外史》的朋友们,你们认为呢?
3年前
各位武侠小说爱好者与读者,【全民读书会】的武侠导读专栏不知不觉已经来到第十期了,在下感恩各位的鼎力支持。如果大家有任何的提议、建议或是意见,请写信来《活力副刊》,转交王日即可。或者直接到“活力副刊”脸书专页上的武侠导读贴文上留言,亦无妨。 这一期为大家介绍的,可以说是古龙武侠世界里,第一位堪称名侠的英雄人物,他就是沈浪。沈浪是古龙武侠小说《武林外史》(另一书名叫《风雪会中州》)中的主人翁。《武林外史》无疑是古龙自求多变的一个转折点,甚至可说开创了古龙创作生涯中期的浪子格调,名侠风格。熟读古龙的朋友都知道,古龙世界可说云谲波诡,这是因为古龙从不拘于传统,也绝不按理出牌,因此才创造了属于古龙自己独特的武侠风格,跟金庸可说是一时瑜亮,各擅胜场。 沈浪是很奇特的武侠人物,据说他是百年武林世家沈家一代大侠“九州王”沈天君的后人,在他的父亲谢世后,他便将沈家百年基业的家产散尽,悉数捐给了仁义庄用作悬赏花红,奖赏把恶人除去的江湖侠士。更令人惊叹不已的是,当时的沈浪,还只是一个10岁稚童。引述原文如下,摘自《武林外史》第一章之“风雪漫中州”: 李长青道:“怎奈此举所需资金太大,我弟兄虽然募化八方,江湖中什么八家大豪也俱都慷慨解囊,数目仍是有限,这其间便亏了‘九州王’沈大侠之后人,竟令人将沈大侠之全部家财,悉数送来,沈大侠簪缨世家,资财何止千万,此举之慷慨,当真可说得上是冠绝古今。” “雄狮”乔五击节赞道:“沈大侠名满天下,想不到他的后人亦是如此慷慨,此人在哪里?乔某真想交他一交。” 李长青叹道:“我兄弟也曾向那将钱财送来之人再三询问沈家公子的下落,好去当面谢过,但那人却说沈公子散尽家财之后,便孤身一人,浪迹天涯去了,最可敬的是,当时那位沈公子,只不过是个十岁左右的髫龄幼童,却已有如此胸襟,如此气魄,岂非令人可敬可佩。” 上面原文中所引述的沈公子,就是沈浪。沈浪被誉为古龙首位以浪子基调去打造的天下第一名侠,有别于之后《绝代双骄》里的天下第一大侠燕南天。燕南天的大侠风范是粗犷仁义,恩怨分明的。沈浪却是另一个层次的侠士,因为他是古龙世界里,第一个智勇双全、武功盖世,而且无欲无求,内敛宁静的主角,他的人物塑造近乎完美。如果各位都懂得李寻欢、楚留香还有陆小凤的话,沈浪就是3位结合一体的侠客原形。任何跟他打交道的人,无论男女老少、是敌是友,到最后都会被他嘴角那永远挂着的一丝微笑,举手投足看似懒洋洋,却又充满活力的仁义魅力所吸引。沈浪首次出场的原文出自于《武林外史》第一章的“风雪漫中州”,原文引述如下: 这时两骑已至庄前,身穿敝裘,头戴风帽之人翻身落马,抱起那具尸身,走入了庄门,他脚步懒散而缓慢,似是毫无力气,但一手挟着那具尸身,却似毫不费力,他看来落拓而潦倒,但下得马后,便对那两匹骏马毫不照管,似乎那两匹价值千金的骏马纵然跑了,他也不会放在心上。只见他笔直走到防风墙前,懒洋洋地伸手将貂帽向上一推,这才露出了面目,却是个剑眉星目的英俊少年,嘴角微微向上,不笑时也带着三分笑意,神情虽然懒散,但那种对什么事都满不在乎的味道,却说不出的令人喜欢,只有他腰下斜佩的长剑,才令人微觉害怕,但那剑鞘亦是破旧不堪,又令人觉得利剑虽是杀人凶器,只是佩在他身上,便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在沈浪的武侠世界里,无论对上任何人,他永远都是胸有成竹,游刃有余的。除了不断地跟“千面公子”王怜花斗智斗勇(王怜花对上沈浪永远都是棋差一着,好像老鼠遇着猫),连集合了百家之长的“快活王”柴玉关也奈何不了沈浪。在《武林外史》里,沈浪未曾尝过败绩。网上很多人流传说,古龙的武侠时代是以一位英雄人物代表一个十年,而沈浪就是开创古龙笔下江湖第一个十年的人物,也是古龙世界里的第一位浪子名侠。 根据我自己的看法,再综合各方面分析,我觉得沈浪被尊称为天下第一名侠,除了他智勇双全,无人能敌之外,也因为他的武功才情、胸襟确实是无人能及。古龙世界里,多数主角一出场就是强者姿态,无论是我之前写过的燕南天、三少爷谢晓峰、燕十三、西门吹雪还是陆小凤,甚至是小李飞刀李寻欢、盗帅楚留香也都是如此。沈浪身为第一个十年的江湖缔造者当然也不例外,他的武功只能以4个字来形容——深不可测。可是因为沈浪天性待人宽厚谦卑,也相信凡事不一定需要以武力解决,所以不到非必要的关头,他绝不会轻易出手,很多时候他都是靠着他沉稳的睿智去解决问题。在这就让我为大家概述一下,沈浪冠绝天下的轻功、武功与他的过人之处。 ◢沈浪的轻功 在《武林外史》的第三章之“死神夜引弓”里有提到,年纪轻轻的沈浪已经臻至“踏雪无痕”的轻功化境。引述原文如下: 群豪这才想起足印还少了一双,又情不自禁转目去瞧沈浪,沈浪微微一笑,道:“只怕在下身子瘦削,足印看不出来。” 他说的可真是客气,群豪却仍不禁耸然动容,谁也未瞧出,这年纪轻轻,文文弱弱,受了气也不还嘴的无名少年,竟然身怀“踏雪无痕”的绝顶轻功,群豪既是惊佩,又是怀疑——怀疑这少年怎么会练成这等功夫,又怀疑这少年的身分来路,但此刻可没有一个敢问出口来。 ◢沈浪的剑法 在《武林外史》里,沈浪从不轻易展示武艺,即使出手也是空手对敌,极少使剑,虽然上文有提到他随身佩带一把剑鞘破旧不堪的长剑。沈浪使剑的小说原文引述如下,出自《武林外史》第二十七章之“莫测其高深”: 沈浪以指弹剑,剑作龙吟。 龙吟不绝,长剑也化为神龙,一剑刺了过去。 这一剑夭娇如神龙,迅急却如闪电,这是沈浪第一次使剑,剑法正如其人,潇洒,灵秀,不可方物。 谁知快活王非但不避不闪,反以胸膛去迎剑锋,这“快乐王”竟似疯了,竟似存心要死在沈浪手中。 他为何要死在沈浪手中,谁猜得出? 沈浪的剑,如高山流水,直泻而下,一发而不可收拾,又如离弦之箭,有去无回,已不可抑止。 以上情节,小说已经注明了是沈浪第一次用剑,可是他出手的那一剑,夭矫如神龙,迅疾如闪电,而且潇洒灵秀,不可方物。由此可见,沈浪虽不常用剑,却不代表他不擅长使剑。网络上流传指沈浪所使用的剑法叫作“沧浪剑法”,是一套阴阳交替、刚柔并济的绝世剑法,可是《武林外史》里并无此描述或说法。 ◢沈浪的掌法 小说里对沈浪的掌法描述不多,以下勉强可以说是沈浪出掌的情节,原文引述《武林外史》的第四十四章之“情缠死方休”: 这些人瞧见沈浪冲出,惊呼着扑上,但沈浪手掌微挥,他们就被震得四散跌倒——世上又有几个人能拦得住沈浪? ◢自行解穴法 《武林外史》里,似乎没有人可以真正制得住沈浪,其中一个例子如下,引述出自《武林外史》的第四十四章之“情缠死方休”的原文: 朱七七手脚还是发麻,熊猫儿、王怜花踉踉跄跄跟在她身后,显见得手脚也不如平时灵便。 他们就算有不平凡的功力,但穴道被人禁闭了这么久,手脚自然难免麻痺,这原是谁也避免不了的现象。 而沈浪却偏没有这现象。 他身上还背着一个人,身手也还是那般灵活。他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无论任何人也猜不透。 这就是沈浪了。很多时候,身边的人无论如何小心提防沈浪,却永远还是低估了他的武功,因为我都说了,沈浪的武功只能够以4个字来形容——深不可测,既然是深不可测,那又岂可预计得到?如果只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沈浪的武功,我会说:“神奇。” 网络上也有此说法,说沈浪的武功源自无敌和尚的“无敌宝鉴”,可是《武林外史》里也是没有特别说明。 ◢处变不惊 潇洒不羁 无论遇上任何惊天大变、阴险人物或是深陷险境,沈浪脸上总是带着他那招牌的三分笑意,七分懒散地沉着应对;端的是一个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狠”角色。这一点确实令很多跟他敌对的人感到莫测高深,难以捉摸。 说到这一点你不得不佩服沈浪。可以以德报怨,武功心智皆令桀骜不驯的财使金无望佩服到五体投地的,纵观整个江湖,也只有沈浪一人矣。沈浪的天性宽厚,令许多江湖豪杰佩服不已,无论如何十恶不赦的坏人,沈浪总是可以找到宽恕他的理由。即使是一直在他身旁虎视眈眈,时时刻刻想害死他的王怜花,沈浪到最后也以自己高尚的德行感化了他。王怜花最后还与沈浪、熊猫儿、朱七七携手并肩远离中原,到海外寻找另一片天。对于深爱着他,却到处闯祸惹麻烦的朱七七,他也一直默默地守护,从没有一丝怨言。连江湖第一游侠熊猫儿也愿意跟他成为莫逆之交,肝胆相照,从此追随在他左右。 沈浪,一个江湖儿女皆为他倾倒的名字;一个可以令敌人随时变成朋友的人物。 沈浪的魅力,可不是一般地流于表面,他仿佛是古龙用尽一切心机去塑造的一个近乎完美的浪子名侠,并以他掀开古龙武侠的第一个黄金十年。承接古龙武侠第二个黄金十年的,就是天下闻名的小李飞刀李寻欢,然后就是他的传人叶开独领风骚的第三个黄金十年,接下来的第四个黄金十年就是属于沈浪的传人公子羽的。 对武侠开始产生兴趣的朋友,如欲从古龙的武侠小说开始“武侠的不归路”,不妨选读由沈浪开创的武林第一个十年神话——《武林外史》。《武林外史》连同《大旗英雄传》、《浣花洗剑录》与《绝代双骄》,是古龙武侠中期的四大代表作品,皆属于古龙武侠小说里的佳作。
3年前
印象中,青少年时代读得最多的书是武侠小说,而武侠小说中读得最多的是古龙。那时候金庸的武侠小说大概只读过《书剑恩仇录》。古龙小说读得较多,可能是他的书有点推理、侦探的意味,情节引人入胜,让人不舍昼夜地拼命追赶,想一窥究竟。中学时期有个朋友非常喜欢读他的小说,几乎每本他都有。看古龙小说,肯定比看教科书更勤力。我也从那里认识了《流星蝴蝶剑》、《多情剑客无情剑》、《陆小凤传奇》、《白玉老虎》、《楚留香传奇》等。 武侠小说伴我度过迷惘、青涩的青少年岁月。不知道现在的少年人在读什么书,他们还读书吗?2021年10月初,世界还处在抗疫期间,我深居简出,没来由地发起怀旧情绪,渴望再读一读少年时期的书刊。于是把《浣花洗剑录》搜出来读。读到一半,想到古龙小说中有个著名人物,叫做“中原一点红“,但是忘了他出现在哪本书里。习惯性地询问谷歌大兄,原来是《楚留香传奇》里的一个人物,于是去书房找这本书。记得在2005-2006年间,我曾在吉隆坡商务书局买了太白文艺出版社出版,精装本《古龙作品全集》中的几本。找了一找,只看到《愤怒的小马》、《武林外史》、《大旗英雄传》等,就是没有《楚留香传奇》,有点失落。对我来说,要读的书应该是到书架一找就手到擒来,那才是完美的人生境界。 过了几天,我忽然想起好像买过香港天地出版社的《楚留香传奇》之《血海飘香》,再回去找找,真的给找到了。封面看来依然崭新,颜色鲜艳,用发亮的纸印刷。翻看扉页,注明是2010年11月买的。再翻看内容,完全没有读过的迹象,没有highlight,没有划线。 古龙文字合我的脾性 古龙的文字简练明快,故事胜在情节引人入胜,节奏快速。与梁羽生相比,梁的文字四平八稳,有时拖沓沉闷。金庸的描写有时则太详细了,一招来一招去,令人不胜其烦。古龙的招式干净利落,“小李飞刀,列无虚发”就那么一句;他的小说多是短句,文字有诗意,充满哲理,有点心灵鸡汤的味道,较合我的脾性。小说中的人物名字也很奇怪,摆明告诉你他们只是小说人物。比如“楚留香”,就令人感觉一点也不真实。少年时代还不知道有人姓“楚”,也想不通谁会用“留香”这种名字。其他人物名字也是别出心裁的:如诗意十足的“无花”、“花满楼”、“姬冰雁”、“中原一点红”等。然而小说的畅销,加上郑少秋主演的楚留香系列电视剧,楚原改编的古龙武侠电影的大卖,这些名字曾经在70、80年代风靡东南亚。还记得当年本地有个商家把他们的肉干取名为“楚留香”。 如今我已忘记《血海飘香》的内容细节,只记得楚留香像侦探般地追查谁杀了多名江湖成名的高手;也记得书中有种无味无色的毒水,只需一滴就能杀人于无形,名字叫“天一神水”,为神水宫的独门剧毒。当年也看过楚原导演、狄龙、岳华、李菁、贝蒂等人演出的电影《楚留香》,印象中电影画面华丽、唯美,以当年的水准,算是拍得蛮好看的。此外,依稀记得中原一点红由凌云扮演。这些邵氏演员扮演的角色形象与神韵,还蛮符合小说描写的(可惜年龄大了一点)。 找到天地版的《血海飘香》后,我特意翻查中原一点红的部分,看到楚留香与中原一点红交手,楚留香要阻止一点红自杀(参看〈清风明月〉一章)。妙僧无花用琴声控制一点红,令他听到琴声而疯狂。楚留香只好把他拖下湖,才让他获得生路。 楚留香上了岸,看到无花坐在一叶孤舟上,书里这样写:“孤舟上盘膝端坐着一个身穿白色僧衣的少年僧人,正在抚琴。星月相映下,只见他目如朗星,唇红齿白,面目姣好如少女,而精神之温文,风采之潇洒,却又非世上任何女子所能比拟。” 结尾,无花和尚假装自杀,瞒过楚留香。他在《楚留香传奇》第三部曲《画眉鸟》中重现江湖,再次引起腥风血雨。无花无疑是古龙创作出的诸多人物中,一个相当特出、令人印象深刻的角色。他年少,但是知识渊博,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样貌英俊雅儒,风度翩翩,武功高强,但是内心阴险毒辣。如果现在由二十多岁的韩流明星,如朴宝剑或南柱赫来演,肯定会是令人惊艳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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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王日导读/武侠读书会(八):古龙群侠之四条眉毛陆小凤(上) ◢第二、“彩翼双飞” 陆小凤的轻功,在古龙的笔下虽然着墨不算多,可是让我们来看看以下,出自《大金鹏王》(原名为《陆小凤传奇》),第二章的情节,原文如下: 萧秋雨道:“色是刮骨钢刀,酒是穿肠毒药,留下总是害人的!” 独孤方道:“对,连一坛都留不得!” 他竟大摇大摆地走过来,抓起了桌上这最后一坛酒往地上一摔。 这次酒坛子并没有被他砸碎。酒坛子忽然又回到桌上。 独孤方皱了皱眉,又抓起来,往地上一摔。 这次终于看清楚,酒坛还没有摔到地上,陆小凤突然一伸手,已经接住。 独孤方再摔,陆小凤再接。霎时间独孤方已将这坛酒往地上摔了七八次,但这坛酒还是好好地摆在桌上。独孤方看着这坛酒,好像已经开始在发怔了。 怔了半天,他才转过头,看着萧秋雨苦笑,道:“这坛酒里有鬼,摔不破的!” 萧秋雨道:“什么鬼?” 独孤方道:“当然是酒鬼。” 萧秋雨道:“我来试试。” 他居然也走过来,好像也没有看见坐在桌子旁边的两个人,突然抓起酒坛子,用力一抡。 这坛酒突然“呼”的一声,飞出去五六丈。但这坛酒还是没有被摔破。 酒坛子飞出去的时候,陆小凤也跟着飞了出去。 陆小凤刚回到椅子上坐下来的时候,酒坛子也已回到桌上。 萧秋雨再抓起来尽力一抡,这次酒坛子飞得更快、更远。 他本来就是天生的神力,这么样用力一抡,几百斤重的铁都可能被他抡出去。 可是这坛酒却又回来了,跟着陆小凤回来了。 萧秋雨也不禁开始发怔,喃喃道:“这坛酒果然有鬼,好像是长着翅膀的酒鬼。” 柳余恨突然冷笑了一声,他的人已到了桌子前,双手抓起了酒坛子,抓得很紧,猛然重重往他自己脑袋上砸了下去。 别人要砸烂的本是这坛酒,他要砸烂的却好像是自己的头。 萧秋雨叹了口气,这下子酒坛固然非破不可,柳余恨的头只怕也不好受。 谁知柳余恨的头既没有开花,酒坛子也没有破。 陆小凤的手已突然伸到他头上,托住了这坛酒。 柳余恨又一声冷笑,突然飞起一脚,猛踢陆小凤的下腹。 他也没有踢着。 陆小凤的人已突然倒翻了起来,从他头顶上翻了过去,落到他背后,手里还是托着这坛酒。 柳余恨反踢一脚,陆小凤就又翻到前面来了,忽然叹了口气,道:“这坛酒已经是我们最后一坛酒了,这脑袋也是你最后一个脑袋,你又何苦一定要把它们砸破?” 柳余恨瞪着他,没有瞎的眼睛也好像瞎了的那只眼睛一样,变成了个又黑又深的洞。 萧秋雨忽然笑了笑,道:“看来这个人果然是真的陆小凤。” 单单从这里就可以看得出,陆小凤的轻功有多骇人听闻,可以震慑三位一流高手。要知道,这可不是那三位高手慢,而是陆小凤的身手太快了。 在同一章节里,陆小凤也说了以下的几句话,证明了他对自己的逃跑本事似乎比对他的灵犀一指还更有信心。引述原文如下: 陆小凤笑了笑,道:“我别的本事没有,但逃起来却快得很!” 霍老头道:“是不是已经快得没有人能追得上?” 陆小凤道:“能追上我的人至少还不太多!” ◢第三、偷学的 “天外飞仙” 天外飞仙是白云城主叶孤城的独家绝技,可是竟然也被陆小凤这个混蛋偷学到,从这里我们又可证实另一件事,他是天生的练武奇才,除了看过的武功招式可以过目不忘,还可以融会贯通。这也解释了为何他的灵犀一指总是能够在间不容发而却又可以从容不迫地夹住任何剑法招式、枪法、拳招掌法,甚至是暗器手法等,很大可能是因为他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参透对手的招式而一举破之(夹之)。陆小凤施展 “天外飞仙”的原文引述如下,见于《绣花大盗》第八章之“醉后比剑”: 这种剑法既然脱胎于舞,当然和别的剑法不同,所以今日的公孙大娘才会特地换上了这么样一身彩衣,甚至不惜以真面目见人。因为这种剑法真正的威力,是需要“美”来发挥的,也只有她这么样的绝代佳人,才能将这种剑法发挥到极致。 陆小凤心里在叹息,直到今天,他才知道武功的玄妙奥秘,绝不是任何人所能凭空臆测的! 假如他今天没有亲身体验,也许永远不会懂得这种剑法的妙处何在? 可是他并不想体验得太多。 因为这种剑法的变化实在太奇诡,招式实在太繁复,一旦发出来,就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只要他露出一点破绽,只要他的眼与神稍有疏忽,就很可能立毙于剑下,他想战胜只有凭一个字。 快!以快刀斩乱麻,以不变应万变。公孙大娘乍一出手,他的身子已凭空飞起,飞上了对面的屋脊。 红衣少女叫道:“这人想逃了!” 五个字还没有说完,陆小凤的人又已飞出,人与剑似已合二为一。只见剑光如匹练如飞虹,从屋脊上向公孙大娘直刺了过去,剑光辉煌而迅急,没有变化,甚至连后着都没有。他竟已将全身的功力都融入这一剑中,没有变化有时也正是最好的变化。 公孙大娘人如彩霞,剑如流星,但却还是已来不及变化。她的人与剑,似已全都在陆小凤这一剑的剑气笼罩下。只听 “盯” 的一声,声如龙吟。剑光一合即分,满衣彩霞飞舞,公孙大娘身上的彩带,已被削断了数十条,没有人动,没有人说话。 公孙大娘身形已停顿,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竟不再出手。陆小凤也不再出手,也只是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看着公孙大娘。 二娘忽然大声道:“这一阵还未分出胜负,你们为什么已住手?”陆小凤淡淡道:“这一阵若是比杀人,当然还没有分出胜负,若是比剑,就已算我胜了!” 公孙大娘终于长长叹息,道:“不错,这一剑之威,实在已胜过了我!” 陆小凤道:“多谢。” 公孙大娘道:“但我却从未想到,你居然能使得出这样的一剑?” 陆小凤笑道:“这一剑本是我刚刚偷学来的!” 公孙大娘问道:“从哪里偷学来的?” 陆小凤道:“白云城主。” 公孙大娘耸然道:“叶孤城?” 陆小凤点点头道:“这一剑叫天外飞仙,本是白云城主剑法之精华,连木道人都认为这已可算是天下无敌的一剑。” 公孙大娘长叹道:“这一剑形成于招未出手之先,神留于招已出手之后,以至刚为至柔,以不变为万变,的确己可算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陆小凤笑道:“白云城主若是能听到大娘这番话,一定愉快得很。” ◢第四、“左右中护法” 与相交满天下 陆小凤很多次的险象环生却得以死里逃生都是靠朋友的协助。他活脱就是一个 “出外靠朋友” 的典型例子,最佳示范。虽然陆小凤是一位有钱也买不到,有情有义的朋友,可是很可惜,很多他的朋友到最后都变成了他的敌人,选择跟陆小凤站在对立的一边。唯独有三位朋友是不离不弃地追随着他,与他出生入死,肝胆相照的。上文有提到后人对陆小凤的评价,其中三句就描述了陆小凤的那三位知交好友:……鲜花满江楼,吹雪风中立,摘星天下游……他们分别就是盲侠花满楼、剑神西门吹雪与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又碍于篇幅的关系,只能为大家引述以下,其中一次西门吹雪营救陆小凤的情节,出自于《银钩赌坊》第十一章之“群丑伏诛”,原文如下: 陆小凤道:“近六年来,我最少已经应该死过六十次了,可是直到现在,我还是好好的活着,你们知道为什么?” 孤松道:“你说。” 陆小凤道:“因为我有朋友,有很多朋友,其中凑巧还有一两个会用剑。” 他的 “剑”字说出口,孤松背脊上立刻感觉到一股森寒的剑气。 他霍然回头,并没有看到剑,只看到一个人。 森寒的剑气,就是从这个人身上发出来的,这个人的本身,就似已比剑更锋锐。 有雾,雾渐浓。 这个人就站在迷迷蒙蒙,冰冰冷冷的浓雾里,仿佛自远古以来就在那里站着,又仿佛是刚刚从浓雾中凝结出来的。 这个人虽然比剑更锋锐,却又像雾一般空蒙虚幻飘渺。 孤松、枯竹看不见他的脸,只能看见他一身白衣如雪。 绝世无双的剑手,纵然掌中无剑,纵然剑未出鞘,只要他的人在,就会有剑气逼人眉睫。 孤松、枯竹的瞳孔收缩。 “西门吹雪。” 是的,陆小凤的朋友再一次救了他的性命。 ◢第五、主角光环 这个无需多加诠释了,古龙在写陆小凤的时候,仿佛就是好像把自己写入他的武侠世界里,古龙与陆小凤的性格喜好非常地相似,喜欢喝酒、欣赏美女,对朋友总是两肋插刀,有情有义。如果说楚留香是公子版的古龙,那么陆小凤就是写实版的古龙,我个人觉得更接地气。作者把自己写入武侠小说里,很多时候都会是接近天下无敌的。当然,故事的主人翁或多或少都会有光环加身,这是无可厚非的,当中,我个人觉得陆小凤、楚留香与李寻欢更是其中的代表。 ◢第六、因为他是陆小凤 对啊,因为他就是人见人爱,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也有人专称他为陆三蛋(大笨蛋、穷光蛋再加大混蛋)、陆小鸡、陆小鸟。 无论他被称为什么都好,他就是他。 他就是陆小凤,独一无二的陆小凤。 【陆小凤妙趣横生的智慧语录】 “只要是个人,到我房里来都会先敲门的,只有野狗才会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从窗口跳进来。(《陆小凤传奇》第一章) 陆小凤叹了口气,在石阶上坐下来,喃喃道:“一个男人若是能活六十年,至少有十年光阴是白白浪费了的。” 二娘忍不住问道:“怎么浪费了的?” 陆小凤道:“这十年中,起码有五年是在等女人换衣服。” 二娘道:“还有五年呢?” 陆小凤道:“你一定要听?” 二娘道:“你不敢说?” 陆小凤又叹了口气,道:“你一定要听,我就说,还有五年是在等女人脱衣服。” 二娘的脸都气红了,青衣女尼的脸都气得发白。(《绣花大盗》第八章之“醉后比剑”) “我只知道不该做的事我决不去做,应该做的事,你就算砍掉我的脑袋,我也一样要去做。(《决战前后》第十二章之“强敌已逝”) “我们这些人,有的喜欢钱,有的喜欢女人,有的贪生,有的怕死,可是一到了节骨眼上,我们就会把朋友的交情,看得比什么都重。”(《决战前后》第十二章之“强敌已逝”) “我只有在喝醉酒的时候,才会骗女人,现在我还很清醒。”(《陆小凤传奇》第九章之“强仇大敌”) “其实你也该喝杯酒的,酒最大的好处,就是它能让你忘记很多想也没有用的事。”(《陆小凤传奇》第十一章之“霍天青”) 陆小凤:“有的人求名,有的人求利,我求的是什么呢?” 西门吹雪淡淡道:“麻烦。” (《陆小凤传奇》第十二章之“强敌已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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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喜欢武侠的朋友们,上两期我为大家介绍了剑神西门吹雪,然后上一期是热爱和平却深藏不露的盲侠花满楼,这两个人物在古龙的武侠世界里却是因 “凤” 而生,只要有他们的地方,就会有四条眉毛的踪影。 是的,他就是陆小凤。 陆小凤这个人物的创作原因很特别,他是古龙应好友金庸之约而为其旗下《明报》撰写的武侠小说。因此,陆小凤可以说是两大武侠小说宗师合力下衍生出来的武侠人物,意义重大非凡。 陆小凤称得上是古龙笔下少数最有名气的一位角色。为何他会有个诨号叫四条眉毛?因为陆小凤嘴上总是留着两撇胡,这两撇胡也总是修剪的犹如他的眉毛般整齐漂亮,因此江湖中人都称他为四条眉毛。 他相交满天下,连皇帝老儿也视他为知交好友,当然,敌人也不少,可是却没有人可以真正地讨厌他、仇视他。因为很多人都说他是最可爱的混蛋,就连他的对手也是如此认为。 陆小凤是独一无二的。 他有时候看似很精明,可是有时候却可以很糊涂;他有时候明明异常冷静,下一刻却可以冲动任性。他有时候还很爱管闲事,有时候却很懒,懒到只想躺着在床上喝酒。我只能说,陆小凤他总是可以“险过剃头”地逢凶化吉,一直都完好无缺,安然无恙,原因只有两个:其一,他总是在不对的时候做对的事,也在对的时候,做更对的事。其二,因为他有很多待他比对自己更好的朋友,其中三位更是犹如他的左右中护法——偷王之王司空摘星、盲侠花满楼与剑神西门吹雪。 古龙亲自撰写的陆小凤系列一共有七篇,分别是:《大金鹏王》(原名为《陆小凤传奇》,也有称为《金鹏王朝》)、《绣花大盗》(也有称为《凤凰东南飞》的)、《决战前后》、《银钩赌坊》、《幽灵山庄》、《凤舞九天》与《剑神一笑》。 陆小凤武侠系列的第一部——《陆小凤传奇》引子里,花满楼便是这样形容陆小凤的,原文如下: 花满楼道:“我有很充足的睡眠,有很好的胃口,有这间很舒服的屋子,有一把声音很好的古琴,这些本已足够,何况我还有个很好的朋友。” 上官飞燕道:“你的朋友是谁?” 花满楼脸上又发出了光,道:“他姓陆,叫陆小凤。” 他微笑着,又道:“你千万不要以为他是女人,他名字虽然叫小凤,但却是条不折不扣的男子汉。” 上官飞燕道:“陆小凤?……这名字我好像也听说过,却不知道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花满楼笑得更愉快,答道:“他也是个很奇怪的人,你只要见过他一面,就永远再也不会忘记,他不但有两双眼睛和耳朵、有三只手,还长着四条眉毛。” 两双眼睛和耳朵,当然是说他能看见的和听见的都比别人多。 三只手也许是说他的手比任何人都快,都灵活。 但 “四条眉毛” 是什么意思呢?上官飞燕就实在不懂。 她决心以后一定要想法子去看看这个有着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陆小凤是江湖中的大忙人,稀奇麻烦的事总会找上他的门,之后他就会忙着一探究竟而展开一系列的惊奇探险之行。因为陆小凤也是江湖中最好奇“八卦”的“侠探”。 “翩翩人中凤,九重天上游,纵无灵犀指,眉毛亦堪豪,齐名楚留香,不逊探花郎,情义是无价,鲜花满江楼,吹雪风中立,摘星天下游,得友如此,此生何求”,这是古龙原著里对陆小凤的评价,也算是后人给他的称颂。从这里就可以看得出,陆小凤令人瞩目的,除了他的 “灵犀一指”,还有他的四条眉毛。可是,有读过陆小凤武侠系列的朋友,一定会察觉到,其实陆小凤逃跑的本事也很高明。换句话说,他的轻功也是武林中名列前茅的少数几人。 因此,基本上我们可以这样了解,陆小凤的轻功(听说他的轻功有个名堂,叫彩翼双飞)+ 灵犀一指(这一指可以说已经是接近天下无敌的状态了)= 陆小凤的武功。然后,陆小凤加彩翼双飞再加灵犀一指,大家是否觉得似曾相似?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对了,陆小凤这个妙名,再加上他的两项成名绝技,就构成了晚唐诗人李商隐的〈无题·昨夜星辰昨夜风〉里最著名的两段诗句。相信古龙大师也是从这首七言律诗中获得灵感来撰写陆小凤这位武侠传奇人物与其成名绝技。 到底陆小凤有什么能耐魅力?为何他往往都能够化险为夷,逢凶化吉? ◢第一、他的 “灵犀一指” 江湖传闻说,陆小凤的两根手指,可以随心所欲地夹住敌人攻击过来的任何兵器、武器、暗器,甚至任何人施展的杀招,他都可以单凭着两根手指一夹,破解于无形。因为陆小凤的手指随心所动,甚至到了意未动,指头已动的境界,跟心灵犹如相通般神奇,因此才会被命名为 “灵犀一指”。 这一招几乎是陆小凤的救命毫毛、护身灵符,一旦使出,强如白云城主叶孤城的 “天外飞仙” 也要无功而返(虽然之后陆小凤承认其实那次的确是有侥幸的成分)。此情节出自于《绣花大盗》第五章的“履险求证”,原文如下: 他忽然看见对面的平房上有个人站了起来。 一个白面微须,穿着一身雪白长袍的人。一双眼睛在黑暗中看来就像是两颗寒星。陆小凤的心沉了下去,人也沉了下去。 他忽然使出“千金坠”的功夫落到地上。就在这时,他又看见了剑光一闪,从对面的屋顶上匹练般刺了过来。他从来也没有看见过如此辉煌,如此迅急的剑光。忽然间,他整个人都已在剑气笼罩下,一种可以令人连骨髓都冷透的剑气。这一剑的锋芒,竟似比西门吹雪的剑还可怕。世上几乎已没有人能抵挡这一剑。陆小凤也不能抵挡,也根本不能抵挡。他的脚尖沾地,人已开始往后退。剑光如惊虹掣电般追击过来。他退得再快,也没有这一剑下击之势快,何况现在他已无路可退。 他的身上已贴住了宝库的石壁。剑光已闪电般刺向他的胸膛。就算他还能往两旁闪避,也没有用的。他身法的变化,绝不会有这一剑的变化快。眼看着他己死定了。但就在这时,他的胸膛突然陷落了下去,就似已贴住了自己的背脊。这一剑本已算准的力量和部位,再也想不到因他这个人竟突然变薄了。这种变化简直令人无法思议。剑光刺到他面前时,力已将尽,因为这时他的胸膛本已该被刺穿,而这一剑也已不必再多用力气。 真正的武林高手对自己出手的每一分力量都算得恰到好处,绝不肯浪费一分力气的,何况这人本是高手中的高手,他永远也想不到这一剑竟会刺空。但这时陆小凤已变得没有退路,他的剑再往前一送,陆小凤还是必死无疑的。 可是,就在这间不容发的刹那间,陆小凤也已出手。他突然伸出了两根手指一夹,竟赫然夹住了剑锋。没有人能形容他这两指一夹的巧妙和速度。若不是亲眼看见的人,甚至根本就无法相信。白衣人身子也已落下,他的剑上并没有再使出力量来。他只是用一双寒星般的眼睛,冷冷地看着陆小凤。 陆小凤也在看着他,忽然问道:“白云城主?” 白衣人冷冷道:“你看得出?” 陆小凤叹了口气,道:“除了白云城主外,世上还有谁能使得出这一剑?” 白衣人终于点点头,忽然也问道:“陆小凤?” 陆小凤道:“你看得出?” 白云城主道:“除了陆小凤外,世上还有谁能接得住我这一剑?” 陆小凤笑了。 无论谁听到白云城主叶孤城说这种话,都会觉得非常愉快的。 据说他生平从未称赞过任何人,这句话却已无疑是称赞。 除了叶孤城,其他前辈高手对陆小凤的 “灵犀一指” 也是推崇备至,赞不绝口的。譬如西门吹雪就如此说过:“有时候我甚至想拿自己的手指来换你这两根手指。 武当掌门木道人也如此说过:“四年前,陆小凤用灵犀一指接住了我一剑,至今我还认为陆小凤这手法是天下无双的绝技。叶孤城那一招 ‘天外飞仙’ 已可算是天下无双的剑法。但我认为,陆小凤还是可以接得住叶孤城这一剑。”(下期待续) 【下篇】王日导读/武侠读书会(九):古龙群侠之四条眉毛陆小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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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已为大家分享了古龙笔下的5位绝世剑客,今期我们来一点温馨小品。为啥如此形容?因为此人的世界虽然是漆黑一片,对生活却充满希望,他的出现总为身边人带来晨曦般的温暖与舒心,令人如沐春风。陆小凤身边除了时常出现莫名其妙的女人,以及剑神西门吹雪,当然更少不了武侠世界里(不仅止于古龙武侠世界)一位最享誉盛名的盲人。他绝对是在陆小凤系列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对了!就是他——盲侠花满楼。 古龙武侠世界里有诗情画意的三花(胡铁花跟诗情画意沾不了边),花满楼、花无缺与无花。三花都具备同一个特质,他们都像九天下凡尘的仙人。可能花满楼不及花无缺俊俏高贵;也不比无花弹琴、画画、吟诗、烧菜,样样皆精,可他是三花里,人设最完美的角色。此话何解? 让我们先来看看花满楼在小说里说过的话与遭遇,这样也许你就会明白了。 花满楼第一次出场的描述,见于《陆小凤传奇》的引子,第四段之原文如下: 鲜花满楼。花满楼对鲜花总是有种强烈的热爱,正如他热爱所有的生命一样。 黄昏时,他总是喜欢坐在窗前的夕阳下轻抚着情人嘴唇般柔软的花瓣,领略着情人呼吸般美妙的花香。现在正是黄昏,夕阳温暖,暮风轻柔。 小楼上和平而宁静,他独自坐在窗前,心里充满了感激,感激上天赐给他如此美妙的生命,让他能享受如此美妙的人生。 古龙寥寥数句的描述就已经道尽了花满楼的人性品格,其实也已经暗示了花满楼最厉害的功夫,看官们且听我娓娓道来。 好,接下来我们来说说花满楼的武功深浅与他的成名绝技。 ◢耳朵比一般人更灵敏 陆小凤曾经说过在这世上,他相信7样东西,其中之一就是花满楼的耳朵。据说,花满楼的耳朵比起许多四肢健全、五官完整的人加起来还要灵敏。引述在古龙陆小凤系列中的《凤舞九天》里,第二十一章“隐形的人”的原文,如下: 陆小凤决定推门了。 门一推开,他就像灵狐那样闯了进去,蓄势站定以后,他就发现一件事:——门又自动地关了起来。 所以他什么也看不见,但是他却感觉到房里有人——男人。然后他就感觉到刀锋般的掌风切向他的心脏。 陆小凤的身体忽然直直地向后倒退,避开了掌风。 但是,陆小凤还没有站定,掌风又劈向他的心脏,他已经不能躲避了。 陆小凤并没有不明不白地死去。 救他的人不是别人,是他自己,不是他的武功,是他敏捷的判断力。 那只刀锋般的手掌在陆小凤心脏前两寸就停下了,因为陆小凤说出了三个字。 三个救了他一命的字。 三个字就是:花满楼。 除了花满楼,谁能在黑暗中分毫不差的“看”到敌人的心脏部位? 以上的情节就已经很清楚地显示出,花满楼如果铆尽全力要置陆小凤于死地的话,他是有此能力的。陆小凤也曾经对丹凤公主的表姐说过,如果你们有本事制得住花满楼,天下间就没什么事是你们做不到的了,又何必来找我?在古龙笔下陆小凤的武侠世界里,最清楚花满楼深浅的,我相信非陆小凤莫属,因此陆小凤说得出这句话也必定有他的道理。 花满楼出手通常都是游刃有余,得饶人处且饶人,即使对方存心要把他击毙也是如此。以下原文出自古龙陆小凤系列中的《陆小凤传奇》之第六章“剑出人亡”: 马行空却霍然长身而起厉声道:“霍总管好意请你们来喝酒,想不到你们竟是来捣乱的。” 喝声中,他伸手往腰上一探,已亮出了一条鱼鳞紫金滚龙棒,迎风一抖伸得笔直,笔直地刺向花满楼的咽喉。 他看准了花满楼是个瞎子,以为瞎子总是比较好欺负的。 只不过他这条滚龙棒上,也实在有与众不同的招式,棒刺出后,只听“格”的一声,龙嘴里又有柄薄而锋利的狂剑弹了出来。 花满楼静静地坐着,等着,突然伸出两根手指一夹(灵犀一指),又是“格”的一声,这柄百炼精钢的龙舌短剑已断成了三截。 马行空脸色变了变一抖手,滚龙棒回旋反打一双龙角急点花满楼左耳后脑(闻声辨位)。 花满楼叹了口气,袍袖已飞云般挥出(流云飞袖),卷住了滚龙棒轻轻一带。 马行空的人就已倒在桌上,压碎了一大片碗碟,花满楼再轻轻往前面一送,他的人就突然飞起,飞出了窗外,“噗通”一声,跌入荷花池里。 透过以上几段花满楼出手抵御马行空的情节,古龙就已经把花满楼3项生平绝技完全展示出来了,那就是——“闻声辨位”、“流云飞袖” 与陆小凤为了让好友花满楼有多一些自保能力而传授的——“灵犀一指”。 以下再为大家引述花满楼轻而易举、挥洒自如便震摄了两大高手的情节,原文出自于古龙陆小凤系列中的《陆小凤传奇》(作者按:《陆小凤传奇》有另一版本叫《陆小凤系列一之金鹏王朝》,也有一些版本是《大金鹏王》)里,第四章“主持公道”,原文如下: 独孤方虽然还在冷笑,但脸上却已忍不住露出很惊异的表情。 这瞎子知道的事实在太多了。 萧秋雨道:“你知道我们要来,还在这里等着? 花满楼道:“一个瞎子又能跑到哪里去? 独孤人突然厉喝,道:“去死! 喝声中他已出手,一根闪亮的链子枪已毒蛇般刺向花满楼咽喉。断肠剑也已出手。 他出手很慢、很慢,慢到没有风声。瞎子是看不到剑的,只能听到一剑刺来时所带起的风声。 这一剑却根本没有风声,这一剑才是真正能令瞎子断肠的剑。 何况还有那毒蛇般的链子枪在前面抢攻,链子枪纵然不能一击而中,这一剑却是绝不会失手的。可是萧秋雨想错了。 这瞎子除了能用耳朵听之外,竟似还有种奇妙而神秘的感觉。 他仿佛已感觉到真正致命的并不是枪,而是剑,他既看不到,也听不到的这一剑。 剑还没有刺过来,他已突然翻身,链子枪从他肩上扫过去的时候,他的双手已“拍”的一声夹住了剑锋。 只听“格格”两响,一柄百炼精钢长剑,已突然断成了三截,别人的肠未断,他的剑却断了。 最长的一截还夹在花满楼手里,他一反手,链子枪就已缠住了剑锋。 花满楼的人却已滑出去三丈,滑到窗口,恰巧坐到窗下的那张椅子上。 独孤方怔住,萧秋雨的脸在暮色中看来,已惊得像是张白纸。 花满楼微笑着道:“我本不想得罪萧秋雨先生的,但萧秋雨先生的这一剑,对一个瞎子来说,未免太残忍了些,我只希望萧秋雨先生换过一柄剑后,出手时能给别人留下两三分退路。 ◢热爱和平与一切生命 在古龙武侠世界里,花满楼出手展示武功的情节并不多见。有鉴于此,许多读者有一个错觉就是花满楼的武功虽然不弱,但绝对不是与陆小凤、西门吹雪或是叶孤城等这些高手处于相同的层次。你如果真的这样认为,你就大错特错了。首先,花满楼极少出手并不是因为武功不高,而是他热爱和平与一切生命,很多时候他都是以人性本善去对待他人。即使是利用他的人或是伤害他的人,他也完全不计较。这样的一个人是不会动不动就以暴制暴的,即使对方先动手他也总是留有余地。 所以呢,在下认为,花满楼最令人心折的是——他那一份对任何生命都那么一视同仁的爱与关怀。他的乐天知命、无私助人也赢得了江湖许多朋友的尊敬。他心中时时充满了正面的能量,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他都是抱着最热切的希望。再坏的人来到他面前,(除了打不过他)也不会想对他再出手,因为花满楼代表的,就是“仁者无敌”的完美示范。 据说,古龙大师评价花满楼乃“心如皎月”,无论江湖再黑暗还是会有发出正义白光的花满楼,他写这个完美人物正正是要表达他对于人世间人情浅薄和自私自利的不满。花满楼这个角色亦巧妙地填补了陆小凤与西门吹雪之间的空隙,弥补了两人的互有不足之处,也让古龙得以有个理想与完美的平衡点。 因此我说,大爱与宽恕才是花满楼真正令人心服的“武器”。 你们觉得呢? 【花满楼的智慧语录】 ˙我天生盲眼,但交朋友一向很准。 ˙我不是他的帮手,我从不帮任何人杀人的。 ˙对你们来说,剑法有各种各派,招式变化都各有不同,但是对瞎子来说,世上所有的剑法,却都是一样的。 ˙每个人都难免会做错事的,何况,你的确并没有要我喜欢你。 ˙这世上有很多人虽然很可恶,很可耻,但他们做的事,有的也是逼不得已的,你最大的毛病,就是从来没有替他们想过。 ˙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一种从远山上传来的木叶清香?……你能不能够活得愉快,问题并不在于你是不是瞎子,而是在于你是不是真的喜欢你自己的生命?是不是真的想快快乐乐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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