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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那年,我們15歲。因為初三的考試讓我們分開班級了,他去了理科班,我去了文科班。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也漸漸走向不同的學習方向。交集也慢慢減少,直到零交集。即使在長大的過程中認識了不少優秀、陽光的人,但那段青蔥歲月和這個人,我想再過10年都會記得……予皓,我小學時的同桌、中學時的同學,一個驚豔了我幼年和少年時光的人。 初識時我們都是小學四年級學生,小學高年級分班之後,我保持在三班,他下來了三班。他被安排坐我隔壁,成了我的同桌。他侃侃而談,幽默風趣,是現在的“社交牛逼症”,我不禁感慨網絡用語讓有文化的詞更加貼近我們的生活。但就是這種性格,使得我一直把目光投向他,試圖想從他的隻字片語中瞭解他。初初也只是好奇,一個人怎麼可以這麼多話,這麼多精力和人打交道?但當時只片面的認為我自己是一個內斂,安靜的人,而他剛好和我相反。一小段相處時光後,我竟覺得他的行為、話語對我而言莫名的有吸引力,我想把他當我偶像!我為我這個想法感到無比的羞恥。不誇張地說,我也想和他一樣,“朋友滿天飛”! 就是在這段時間,我開始了不屬於我性格的“偷窺”模式。小學到初中和他同班的時光在我眼前如一幕幕走馬燈般浮現。有他成功解數學題的驕傲、逗得老師哭笑不得,不知該罵還是該笑、是同學們的開心果等等的畫面。還有還有,少年對女生的好奇,加上自來熟的性格讓他到處和女生打交道,不管別人有沒有回應他、會弄哭女生而不知所措,不知道該哄還是該跑開才能讓女生不哭、與男生朋友圈相處時的好面子和無賴,每一幀都顯得那麼生動有趣。這樣的性格不管去到哪兒都是中心點,男女通殺。 作為一個旁觀者,我知道我一直以來都只是在注視著他,並沒有真正地和他有太多的交集,大多的交集都是他需要很多人幫忙他完成任務時才會找上我,就像濫竽充數般……但我都不拒絕,因為這些是我和他為數不多的來往,想著或許能借此有比較深的友情。那時懵懂的我並不懂得怎樣和男生打交道,我也不敢問我的朋友,我太過害羞了。多年之後,聽朋友的複述,我只是他朋友圈子裡的一個“同學”。聽到的時候我還挺無奈的,但也無可否認我們只是同學。我的視角總是自己一人在“兵荒馬亂”,心情此起彼伏,實際上就算在學校,我也沒有和他吃過飯、沒有組在一起討論過功課,更何況是校外時間呢……真慚愧!我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啊?那麼自信地認為沒有交集的兩個人會無故產生同學以外的情愫? 喜歡一個人是會心亂如麻的 後來,高二時我搬家轉校,也沒手機聯絡舊同學,自然也包括他。但那時還年輕氣盛,使勁折騰,很有衝勁想要和舊同學相聚。當然,不是和他聚會,是和女生朋友,還施施然地從她們口裡探出他的近況。可不久後,我便覺得麻煩,大概是分別的情緒沒那麼重了,我也不再要求父母為我折騰了。中學的最後一年很重要,想花多些時間在新學校的人事物上。但如果某一刻我想起他,我就會用電腦上臉書看他的動態。那時看得津津有味,滿腦子都是羨慕的情緒,總感嘆一句:“他還是一如既往地把生活過得很好。”我很矛盾,又想和他有深厚的友情,又只是在遠遠地觀望,我到底要什麼? 帶著這些情緒,又過了好幾年,我也上了大學。大學裡認識到的男同學,也有讓我心動的,這種心動會驅使我主動去認識他。我還是“狗改不了吃屎”,又想通過朋友去了解他,但她們拒絕幫我,要我自己去認識。好吧,在她們的“催眠”和“慫恿”下,我忐忑地開始了第一次主動去認識一個男生的舉動。我帶著害羞又緊張的心在一群大學同學之間認識了他。嗯,外表是我喜歡的、性格也很陽光、也好動,簡直就是我的理想型,且叫他瑾賀。相比中學“偷窺狂”的行為,這次我比較主動和瑾賀聊天互動,雖然還不敢單獨和他相處,但至少有和一群同學一起吃飯、旅遊、討論功課。怎麼著都有面對面相處過,只是不直接而已。即使只是這樣,也令我心猿意馬地想像進一步的發展。雖然他表現得有些冷淡,我們也沒成功在一起。但我也在這兩年的大學時光實實在在地勇敢了一回。只有兩年的相處時間是因為2019年的疫情,我們都要各自回家上網課,就沒再見面了。我只能在社交媒體上看到他的動態。到現在我大學畢業3年了,每每看到他“贊”我的貼子,我的心都樂開了花,因為大學時他其實沒對我的任何一個帖子做出反應,每一次我都會很失落。 步入社會後,我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增長了自己的見識,從前像迷霧般看不清自己的內心到現在已能主動去探索原因。我知道了,在少年時光裡,我一直都認為這是“喜歡一個人”的表現,卻不知這叫“欣賞一個人”的表現。欣賞並不會把一個人佔為己有,而是會以喜悅的心情領會他身上美好的事物。一開始我就是欣賞宇皓他身上有那個讓我向往,渴望的品質——他一身的活力,彷彿沒什麼難倒他的衝勁,所以才會在少時封他為我的偶像,即使感情不深,也有分寸,不會感情用事;喜歡一個人則是會手忙腳亂,怕他看到我對他的感情,又怕他看不到我對他的感情。簡單的一句,心亂如麻。 我傲嬌地稱讚了自己:“我這麼一個內斂的人,可以勇敢承認自己內心迂迂迴回的感情,我真棒!” 28歲的我在完成這篇故事時,情感枷鎖“咔嚓”一聲解開了。從10歲到28歲,18年。這時我才徹底分清這兩個情感。我不禁莞爾一笑,我又長大了。
5天前
(1)我喜歡 我喜歡不攀比的自己。原本就不喜牽牛花,到處攀,上到樹,上到荒廢的屋頂,上到電線杆,看看攀得有多高。有一回,見到電線杆垂下枯乾一大片,是躁熱下這牽牛花吸不到水分,那一片枯白色有如變魔的白髮。不攀比就不成魔。 我喜歡豔羨別人的自己。他怎麼可以把文字寫得這麼巧妙,他是讀了多少書,人生閱歷了多少。知道他曾被那時代的人折騰——在牢裡被派洗舊式馬桶,又被打斷3根手指。他後來寫了一首詩,描寫街道許多美好的景物,然後重複地說暗下來暗下來,詩的最後很平靜地說——“不知原諒什麼,誠覺世事儘可原諒。”兩句話不煽情,只覺甚歉於他。毛尖的她怎麼眼也這麼尖,說出王家衛電影故事的減法——《花樣年華》4個人之間的事,電影只出現兩個人的臉孔。又說了沒有床戲的床,情慾減得只餘想像。 豔羨別人的多才多藝,而我也喜歡不太多才藝的自己,有一二就行了。多才多藝要有多力量多擔當,要保持高超,還要長久學習不倦。才疏體弱之下,吾志在小範圍,製造小快樂。 也歡喜擺在中等的自己。窮很可怕,因為天天想著錢。很富很富也可怕,因為天天也想著錢。中等的自己也想錢,想想一下就過去了——沒有想沒錢怎麼辦,也沒想錢生錢不夠多怎麼辦。 我喜歡慵懶的自己。喜歡舒國治“理想的下午”,也喜歡林燕妮曾經有個專欄名“懶洋洋的下午”,慵懶得隨性,即使張口打個極大的呵欠也不欠誰什麼。 現在呢,我喜歡不太老的自己,很老的將來是將來的事;年輕真的輕,輕飄飄就不見了。不太老的自己,沉澱了流金,閃著一點點光,看看是否還能做什麼是什麼。 (2)不多 不知道這樣的不多是不是不思長進,不知道這樣的不多也能活一輩子。 古經說:“讀書多身體疲倦。”吾這類血壓低眼皮重的更是。那時非常歡喜地訂了厚封面的“古文明之謎”,明白了一些人類的初始。這樣的精裝版要藏好,或許每年翻閱,或者三五年翻閱,或者……啊20年了也沒再碰。 那些詳讀《紅樓夢》的人真厲害,察覺人物的衣著與後四十回如何不一致,書中的考究那麼多——吃的、喝的、穿的。我沒能詳讀。前半部我最記得〈好了歌〉,從沒想到“好了”兩字拆了竟然有這麼多的意思。什麼什麼是“好”,又如何如何的“了”。最末一句——“世人都曉神仙好,只有兒孫忘不了,痴心父母古來多,孝順兒孫誰見了。”這一句是那麼真實,有人多言補加一句——“世人都曉神仙好,而今銀少人又老,一日如年難度過,不知今生何時了。”而書的後半部最記得那雪景,有道:“只落下白茫茫一片大地真乾淨。”前者〈好了歌〉是道人所說,而後者寶玉已出家。兩者所言,讓我想起所羅門說的——虛空的虛空。這樣的“乾淨”與“虛空”,比我這“不多”還要更少更少,已是無有了。 十幾二十歲最常讀的是張愛玲,白先勇的書也買了一本《臺北人》,(張與白都是紅迷),翻譯的書只記得一本梭羅的《湖濱散記》。三十幾歲後眼力越來越不行,什麼也鑽研不了,中了木心的那句話——什麼是生命,生命是時時刻刻不知如何是好。 書讀少,不知該不該行萬里路? 旅遊頻繁的黃先生,而我外遊的次數十根手指數得完。羨慕他,於是問他:“現在最想去什麼地方?”以為回答是某個冷僻的景點,或是某個願景還未達。他說……他想去釣魚。又補上一句——去哪裡都一樣。我心想,地理位置景色都不一,怎麼會說都一樣。一樣的是什麼?——貧苦與富有、城市與村落、高山與大海……萬物萬種人,都是自己的身之外。 翻看自己的舊照片,十根指頭不到的景點,告訴自己不好貪心了,看過雪爬過山,城市與荒野,金髮與黑髮,看的都是生存之道,而我也活了。 一輩子不長,不多也夠。
8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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