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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法

(香港30日综合电)香港民主派47名参与2020年立法会初选的泛民人士,涉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而遭起诉,当中16人不认罪受审,西九龙法院周四宣布裁决。16人当中,2人不成立,14人罪成。 这起官司属于高等法院的案件,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李运腾及陈仲衡审理,外界关注审讯的焦点是法官如何诠释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文中的“非法手段”,以及各被告是否达成共识并协议行动。 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据报,被告一旦定罪,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刑期视乎参与程度而定。 数十名市民当天早上6时许已在法院外排队等候旁听,一批警员在场戒备。 早上10时15分,法官宣读裁决,16名不认罪被告中,李予信和刘伟聪脱罪,其余14名不认罪被告均罪成。 在这起香港最大的《国家安全法》案件中,16名被告是47名民主派的一员,他们在2021年因参与非正式初选而被起诉。 观察人士:国安法成镇压工具 观察人士表示,本案反映出在2019年大规模反政府抗议活动之后,《国安法》成了镇压政治反对派的工具。不过北京和香港政府坚称,该法律帮助香港恢复了稳定,而司法独立也得到了保护。 这起被港媒称为民主派“35+初选”的案件,由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和泛民人士提出,有47名被告,当局指他们试图操控投票,令他们取得立法会35席或以上,从而有足够票数否决财政预算案,令行政长官辞职,政府停摆。 2020年7月11至12日,在泛民组织民主动力的主导下,泛民一连两天举行立法会选举的“35+初选”,由选民参与投票,目的是选出参加同年9月的立法会选举泛民代表,并争取在立法会选举取得过半数议席,以否决政府议案。 不过香港政府后来以冠病存在公共卫生风险为由推迟了立法选举。选举法随后被彻底修改,大大削弱了公众投票的能力,并增加了建制派的比例。 北京当时批评这次投票是对《国安法》的挑战,该法将分裂国家、颠覆国家、勾结外国势力干涉香港事务以及恐怖主义定为刑事犯罪。 发起初选逼政府回应5诉求 案情指出,戴耀廷等人发起初选的目的,是要获得立法会“35+”议席,即议席过半,逼政府回应“反送中”运动所提出的“5大诉求”。 这“5大诉求”是全面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撤回对示威的“暴动”定性、撤销所有“反送中”示威者控罪、就“反送中”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彻底追究警队滥权情况、立即实行“真双普选”。 2021年初,警方拘捕了53人,其后起诉其中47人,包括戴耀廷、黄之锋和毛孟静等31人对阴谋颠覆罪的指控表示认罪,或可获得较短的刑期,并将在晚些时候被判刑。 而否认控罪的16人则包括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他们接受了无陪审团审判,预计将在周四开始的为期两天的听证会上出庭。 李予信:反映这一代无助感 周三晚上,被告之一李予信在脸书上表示,周四对他来说像是一场特殊的毕业典礼,尽管毕业通常是与家人和朋友分享喜悦。 他说:“这也许最能反映我们这一代人普遍的无助感。” 香港国安法规定,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之一的,即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罪。 这是2020年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本地最大一起国家安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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