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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

1星期前
1星期前
(居銮17日讯)36岁油槽车司机监守自盗,私自售卖棕油后报警谎称油槽车失窃,不料谎言被查案官揭露,今早上地庭认罪,获允以5000令吉保释,此案定于明年1月21日下判。 第一项控状提到,被告莫哈末纳兹里于本月11日晚上约9时30分,到警局谎称装有4万4900公升棕油的油槽车失窃,误导查案官,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182条文(报假案)。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临长达6个月监禁,罚款高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出,被告于本月10日晚上约9时50分,在丰盛港路的一家棕油加工厂被委任为油槽车司机,并在雇用期间,把被托付的油槽车,以及车上的油棕占为己用,触犯刑事法典第407条文(失信)。 一旦罪成,被告可在相同条文下被判不少于1年及不超过10年的监禁,另加鞭笞,以及罚款。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他聆听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控状,并在法官慕吉的面前认罪。 主控官诺拉米扎副检察司建议被告第一项控状以5000令吉保释,第二项控状则以1万2000令吉保释。 被告在庭上求情时说,他尚有妻子及1名正在求学的孩子需要抚养,希望法官轻判。 法官最终允许被告由1名担保人,在第一项控状下以1500令吉保释,第二项控状以3500令吉保释,并择定此案于明年1月21日下判。 被告今早约9时30分抵达居銮地庭,他的母亲今早也到场了解情况。
1星期前
(新加坡9日讯)新加坡一名六旬行销员私吞顾客的付款,一年多来中饱私囊6万9233元57角(新币,下同;约22万8582令吉),行径被揭穿后,被判坐牢13个月。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是63岁的女行销执行人员卓美珍,她面对3项失信罪,昨日承认其中两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在2022年4月到今年6月,受雇于一家洗漱用品批发公司。身为行销执行人员,被告的工作包括向顾客收账,再把钱存入公司的银行户头。 调查揭露,去年12月公司董事收到顾客的来电,有意下订单,但系统上却显示顾客仍拖欠公司余款。 顾客指他们之前已把钱交给被告,董事于是质问被告。 被告当下承认私吞顾客支付的856元75角(约2828令吉),把钱花在自己的开销以及赌博上。 公司经调查,发现她在2022年4月到2024年1月,共失信6万9233元57角。 公司并没有因此开除她,而是让她签下同意书,要她先归还2万元(约6万6032令吉),余额再从她的薪水慢慢扣除,直到还完为止。 被告在3月8日到3月20日间,共做出3500元(约1万1555令吉)的赔偿。 公司随之于今年6月开除被告,并从她4月到6月的薪水里扣除5260元(约1万7366令吉)作为赔偿。法庭文件并没有说明公司为何开除被告。 被告丢了工作后,公司再给予被告机会,愿意让她分29个月还清欠款,但被告称无法偿还,拒绝签下同意书,公司这才报警。 主控官指被告至今仍欠6万元(约19万8096令吉),促请法官判被告至少13个月的监刑。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表示,只希望法官从轻发落。
3星期前
3星期前
(亚罗士打5日讯)1名来自浮罗交怡瓜镇的商人涉嫌挪用公司的钱近50万令吉,昨日被反贪会押上法庭,面对7项控状,他在庭内表示不认罪。 被告阿末沙拉迪(51岁)面对1项失信及6项洗黑钱指控。在失信控状下,法官普莉希拉允准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至于6项洗黑钱控状,则以1万5000令吉保外。 1失信6洗黑钱控状 根据失信控状,被告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7月25日期间,涉嫌在瓜镇一家银行通过妻子的银行户头,挪用属于一家公司的31万5500令吉保证金,作为私人用途,这笔钱原本应该支付给另一家公司。被告的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06条文,一旦定罪,可判处最高10年监禁、鞭笞和罚款。 在6项洗黑钱罪的控状指出,被告于2022年11月3日至2023年7月25日期间,涉嫌在同一家银行接受和使用非法收益所得来的款项,总额18万4486令吉。此行为已抵触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法令第4(1)(b)条文,一旦定罪,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且罚款为非法活动所得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由于被告还未聘请辩护律师,他向法官请求声称,自从去年年初被反贪会逮捕后,生意已经倒闭,他的椎间盘突,仍在接受治疗,希望法庭能降低保释金额。他还要照顾肾衰竭的妻子和一名仍在上学的12岁孩子。 法官允准被告分别以2万000令吉及1万5000令吉,在一名担保人担保下保释,及禁止被告更新护照。此案定于明年1月8日过堂。
3星期前
4星期前
(新加坡27日讯)14.6亿元(新币,下同;约48.38亿令吉)投资骗局案审讯揭露,商人黄有志声称自己在KPMG当审计师期间,接触到澳洲业者积压了大量镍金属存货,为此可以优惠价进货再以高价转卖,从中赚取可观利润。 《联合早报》报道,黄有志也涉嫌伪造各种文件,诱导投资者相信他的公司与澳洲业者签署了交易协议,以及为镍金属的运输买保险等。 黄有志的精心布局让947名投资者上钩,当中包括资产管理界的专业人士以及知名律师等。 控方指出,所谓有利可图的投资计划纯属虚构,黄有志从未向任何业者购买镍金属,更别说有制定任何真实的协议。 事实上,黄有志的公司把从投资者手上拿到的资金,用来支付其他更早入场投资者的投资“回报”,让他们以为投资计划确实在赚钱。 黄有志以此手段,6年内先后通过他的两家公司,骗了947人掏出掏出14.6亿元,并且将其中4.8亿元(约15.9亿令吉)转入他的私人银行账户。 今年37岁的黄有志一共面对108项控状,包括欺骗、伪造文件、严重失信和洗黑钱,其中105项在高庭审理。不被批准保释的黄有志目前被还押监狱,并且请了4名来自不同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为他抗辩。 案件于11月26日下午开审后,黄有志选择不认罪,控方今早读出开庭陈词,揭露黄有志经营投资骗局的手法。 控方今日也传召财富管理公司汇迅(Envysion Wealth Management)前董事沈慧娴(50岁)上庭供证。沈慧娴声称是投资骗局的受害人之一。 根据她的证词,她于2018年通过朋友认识黄有志后,开始参与投资计划,并且在接下来的一年多内投资了五、六百万元(约1657万至1988万令吉)。 黄有志原本是新加坡颇受瞩目的年轻创业人,他于2015年创办Envy私募投资生意,也开设日本餐馆、酒吧和进口超级跑车等。 Envy旗下的公司包括Envy Asset Management私人有限公司(简称EAM)和Envy Global Trading私人有限公司(简称EGT),黄有志是这两家公司的董事。 他一共面对105项在高庭审理的控状,控方以其中42项进行审讯。案件续审中。
4星期前
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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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前
(新加坡24日讯)涉未经授权登录警方系统,高级调查员读取资料后,把其他人的报案记录号码告诉越南女子。两人事后都在抵触官方机密法令的罪名下被控。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发文告说,43岁的被告陈志耀案发时是警方高级调查员,涉案越南女子则是36岁的珍氏恬(Tran Thi Tien)。 文告指,在2020年12月9日至10日左右,陈志耀涉嫌未经授权登录警队的电脑系统,读取王培良的报案记录号码,并于12月10日将这一机密信息透露给珍氏恬。 这份信息是陈志耀以高级调查员的身份取得,他未获授权就把信息透露给珍氏恬,因此触法。珍氏恬则被指在明知信息来源违法的情况下接收信息,因此同样触法。 陈志耀被控一项抵触官方机密法令和一项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的罪名;珍氏恬则被控一项抵触官方机密法令的罪名。 另外,陈志耀还另外面对一项严重失信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根据控状,在2023年1月26日,陈志耀涉嫌失信4000元(新币,下同;约1万2939令吉)款项。他后来在同年2月2日,被指要求女子姚欣慧给假口供,向助理警监谎称她早前转给自己的4000元仍在她的银行户头。 控状没有明确说明姚欣慧与被告的关系。 分别面对4项和一项控状的陈志耀和珍氏恬今日出庭面控。两人在庭上向法官要求时间聘请律师,但并未表明是否有意认罪。 法官将两人的案件展期至10月21日过堂。 抵触官方机密法令一旦罪成,违例者可判最高2000元(约6469令吉)罚款和最长两年监禁;抵触滥用电脑法令若罪成,可被判最长两年监禁,或罚款最高5000元(约1万6174令吉),或两者兼施;严重失信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20年监禁和罚款;妨碍司法公正若罪成,则可被判最长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当地媒体正在向新加坡警察部队了解更多详情。(部分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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