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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

3星期前
1月前
1月前
2月前
(新加坡4日讯)私召车司机陈炳辉因肺癌离世,当讲师的姐姐陈碧莲则在弟弟丧礼的次日,被发现突然死在家中。年迈母亲按生前遗愿,为姐弟俩海葬。 弟弟陈炳辉于8月31日早上因患肺癌过世,终年56岁。姐姐陈碧莲则在弟弟过世的隔天,即9月1日,被发现死在家中,终年59岁。 从事金融业的54岁表弟向《8视界新闻网》透露,他的表哥陈炳辉在两个月前感到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后发现患上第四期肺癌。 “他当时的病情严重,尽管他接受化疗,但癌细胞已转移到肝脏,他入住临终慈怀护理一周后,在8月31日早上过世。” 表弟说,陈炳辉患癌期间,姐姐陈碧莲对他细心照料。对于弟弟的离世,陈碧莲感到十分难过,并在他过世当天,与表弟表妹们一起为弟弟安排后事。 姐姐于8月31日早上为弟弟安排丧礼后,下午便回家休息。 一直到隔天,即丧礼第二天,表弟早上发简讯给陈碧莲,可是她没有回复。 “她母亲的女佣打给她,她也没有接。到了早上11时,她母亲和女佣到灵堂,我们很惊讶她没和她们一起来,就一直打电话给她,她还是没接,我们就开始担心她出事。” 陈碧莲表妹到她家发现没人应门后,便通知民防部队。警方和开锁匠随后抵达。进入屋内,惊见陈碧莲躺在卧室的床上过世了。死因是心脏病爆发。 由于有网民胡乱猜测姐弟俩的死因,对家人构成困扰,因此表弟希望网民能尊重死者,勿再做无谓臆测。 留下高龄母亲一人 表弟说,没料到两天内痛失两名亲人,他和家人都很震惊,特别是姐弟俩89岁高龄的母亲。 “她母亲非常难过,没想到儿女会相继离世,但她也很坚强。” 他说,姐弟俩生前感情要好,也很孝顺父母。 “他们的父亲多年前过世后,就一起照顾母亲,弟弟与母亲住,姐姐则自己一人住。” 家人将为两人举行海葬仪式,这是姐弟俩生前的遗愿。 “我的表哥有提过自己单身,死后也没人会来祭拜,也不想麻烦家人,所以他要海葬。表姐过去也曾提过自己要海葬。” 至于母亲接下来将由其他亲属帮忙照顾。 女死者生前热爱教书 陈炳辉生前是一名私召车司机,陈碧莲生前则在义安理工学院担任电影与传媒研究学院主任,也是该系讲师。 陈碧莲在大众传播教育表现出色,在2023年获颁长期服务奖章(The Long Service Medal)。 陈碧莲人缘极好,许多同事和学生这几天都前来吊唁,今早也有7名大众传媒三年级学生前来灵堂。 学生林文绮受访时说,老师想环游世界,做自己喜欢的事,所以在今年2月底退休。 “她是一个充满热忱的老师。上课虽有严肃的一面,但也会和学生开玩笑,非常平易近人,也很愿为学生付出。特别是在冠病期间,她很担心我们的成绩和健康,而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老师也观察敏锐。学生陈璟萱就分享,自己曾因不喜欢自己所选读的学系而十分沮丧,甚至以泪洗面,并萌生辍学的念头,是老师改变了她的想法,让她重拾自信。 “她注意到我每次闷闷不乐,下课后会找我交谈,倾听我的心事,为我分忧解难;是因为她,我才继续修读,也找到喜欢上课的动力。” 随着老师骤然离世,学生们希望她出席明年毕业典礼的期望也落空了。
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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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前
(新山10日讯)4名嫌犯包括一对姐弟,涉嫌在笨珍龟咯水上木屋的老家,用多件土制器具包括压丸机和烤箱,制作毒丸贩售,不仅如此,他们也从外购入其他毒品现货,经重新包装后,再分销至本地市场。 柔佛州总警长古玛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嫌犯利用水上老屋作为制毒和包装毒品的基地,是新的犯案模式。 “警方突击两间毗邻的水上木屋,起获总值432万5979令吉的各类毒品。这批毒品若流入市场,可供8万8234人吸食。” 古玛说,根据初步调查,上述犯罪集团从今年2月开始运作,警方目前还在调查其他嫌犯的踪迹。 他指出,落网的男女嫌犯,3名男子年龄介于40至59岁,女嫌犯75岁。警方尚在调查女嫌犯,即其中一名男嫌犯的姐姐,在此案中扮演什么角色。 “这两间毗邻的水上木屋,其中一间是这对姐弟家族的住宅。” 提及取缔过程,古玛透露,柔州毒品罪案调查组联合笨珍警区毒品罪案调查组人员 ,于5月4日凌晨1时30分至次日中午,到笨珍龟咯展开取缔行动。 他表示,被捕的3名男子,尿检皆对毒品呈阳性反应,并拥有毒品犯罪前科。 他提到,警方在行动中起获各类毒品,包括:26包重逾25公斤价值逾421万令吉的迷幻药粉末、970粒价值1万3750令吉的五仔丸、1700粒价值4万4471令吉的迷幻药丸、一包重逾232克价值4万6520令吉的克他命、15包重逾362克价值1万零860令吉的大麻。 另外,他说,警方也查获数件用来制作和包装迷幻粉末的器具。 他指出,部份器具是由嫌犯自制,即制作毒丸的压丸具以及用来烘干毒丸的烤箱等。 除了起获毒品之外,他表示, 警方也充公6辆总值49万5000令吉的车子、现金2万1000令吉和1万3000新元(换算马币4万5657令吉)。 他说,若计算起获的毒品、充公的车子及现金,总计488万7636令吉。 他续称,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查案,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并可施以鞭笞。 另一方面,古玛透露,柔州警方从今年1月至5月8日,共逮捕9184名涉及各项毒品案的嫌犯,并起获重逾2公吨价值1780万令吉的毒品,从犯罪集团充公的财物总值607万令吉。 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展示的各类毒品,部份包装袋上印有中文字,分别注明“鲜橙味果味固体饮料”、“蜜桃味固体饮料”、“草莓味固体饮料”、“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字眼。 古玛表示,犯罪集团将毒品重新包装,企图掩人耳目,逃过警方的侦查。 他透露,现今的犯罪集团不再只专注一种毒品的制作和贩卖,而是根据市场需求,同时制作和贩卖各类毒品。
8月前
10月前
(新加坡8日讯)4姐弟为50万新元(约174万令吉)产业对簿公堂,弟弟与爸爸联名拥有经营家族生意的店铺,爸爸付清贷款后去世,弟弟称自己独拥店铺想卖掉,3名姐姐则指店铺是4人共享的,把弟弟告上法庭。 4姐弟分别是大姐吴丽娟、二姐吴丽芳、三姐吴丽霞、以及四弟吴忠强。3姐妹为父亲留下的店铺联合起诉弟弟。该店铺位于小印度一带的维拉三美路(Veerasamy Road)。 根据高庭判词,父亲在1985年起就在该处经营生意。一直到1995年为止,父亲每年都会与建屋局续租约。 政府推出租赁店屋出售计划(Tenanted Shops Scheme)后,建屋局在1995年提议以40万3400新元(约140万4900令吉)出售店铺单位给父亲,他接受了这个价格,同年9月向银行贷款以购买店铺。 父亲与儿子吴忠强联名向银行贷款,因此店铺在父亲和儿子名下。 虽然店铺在父亲和吴忠强名下,却一直只由父亲出资偿还贷款。父亲在2016年5月付清贷款,同年12月,父亲过世。 母亲之后接管生意,她在2017年8月去世。4姐弟该月份讨论涉及店铺的事项。 2018年1月,吴忠强收到建屋局来信通知,他已经是该产业的唯一业主。同月,诉方3人询问吴忠强,卖掉产业后是否4人平分所得款项,吴忠强却表示自己是产业的唯一业主。他在2019年取得估价,该产业当时值50万新元。 同年11月,吴忠强表示要卖掉店铺。双方谈不拢,3位姐姐2020年起诉他,要求4人平分产业。 吴忠强称,父亲会与他联名买下店铺,显然有意在死后把店铺留给他。诉方则称,当年父亲会与弟弟联名,是为了得到更好的贷款条件,而非要把店独留给弟弟。 法官在裁决时倾向诉方说法。他指出,若父亲要把店铺留给吴忠强,可选择立遗嘱,而他显然没这样做。 法官最后根据无遗嘱继承法令裁定4人平分产业,吴忠强已表示要上诉。(人名音译) 弟没参与打理生意 父亲死后母亲与2名姐姐经营生意,母亲死后3姐妹继续营业,弟弟并没参与。 吴忠强在收到建屋局来信通知后,一再向姐姐们强调自己是产业的唯一持有者。 根据判词,父亲在世时吴忠强并未出钱支付贷款,也完全没参与过父亲的生意。父亲死后,母亲继续支付店铺的相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管理费用等。 虽然父亲死后,吴忠强是店铺的唯一业主,但母亲并没支付租金给他,吴忠强也没要求母亲付租金。 母亲过世后,二姐吴丽芳也加入,帮忙姐妹打理生意。水电费和管理费用由3人支付,她们同样没交租金给弟弟。 弟:家中独子    父母偏爱 弟弟称自己是家中独子,父母偏爱他,但法官认为父母并没重男轻女。 吴忠强称,自己1995年快结婚时,父亲告诉他,他将会继承父亲所买的产业,原因是他是家中独子。 法官不同意吴忠强父母偏爱家中独子的说法。他指出,母亲过世时就立下遗嘱,要4姐弟平分自己名下的产业。父亲并没立遗嘱说明产业只留给儿子。 在新加坡,当一个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资产就会根据无遗嘱继承法令依序分配给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叔伯姑姨等直系亲属。 三姐:多番希望与他达成共识 三姐表示,和弟弟的矛盾早在双亲过世后就已出现,称她们多番希望和弟弟达成共识,但对方却不愿好好坐下来谈。 吴丽霞(50多岁)接受《新明日报》访问时称,弟弟2018年时突然间表示说需要钱,要出售店铺,3姐妹当时被吓到。 她透露,父亲去世前没留下遗嘱,母亲的意愿是要继续经营店铺,因此她们才和弟弟对簿公堂。 吴丽霞说,3姐妹一直以来都有努力和弟弟协调,尝试达成共识,但弟弟从未和她们好好坐下来谈。 “若他上诉失败,我们3姐妹都愿意用较高价钱买下他的股份,协助他度过难关,希望他能心平气和坐下来和我们好好谈。”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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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闸14日讯)中国籍母亲在8年前逝世后,与他们相依为命的父亲也在2个月前离开人世间,一对姐弟顿时成为孤儿,不知何去何从。   为了让两姐弟有一个更良好的成长环境,孩子的祖母、姑姑在商讨后,决定将姐弟送入安顺Jaz护幼之家过新生活。   由于15岁姐姐江嘉晴在出世时,父母的婚姻注册尚未处理好,所以嘉晴至今仍不是马来西亚公民,无法到学校受教育,而嘉晴非常期待能重回学校念书。   而13岁的弟弟江嘉轩则在父母婚姻注册完成后出世,属于马来西亚公民,目前仍在中学念预备班。   Jaz护幼之家主席江顺进、总务陈明华、财政纪曜贤、院长廖为宪,在顾问韩镓仰、王国锦及热心人士白清松陪同下,今午到冷甲水闸新村接嘉晴和嘉轩姐弟回护幼之家。   嘉晴向记者说,她跟着父母到柔佛和霹雳金宝,完成华小教育,过后就没有上中学,如今她仍想上学受教育,并希望日后她想当一名律师。   她也告诉江顺进,在没上课时,她依然阅读一些书籍,以学习新知识。   嘉轩表示,他们姐弟愿意,并已准备进入护幼之家生活,期望能过较稳定的新生活。   历经母亲、父亲相继去世的悲痛经历,姐弟俩似乎很坚强,并不抗拒到护幼之家生活。   姐弟的姑姑刘美燕说,2名侄儿女双亲都逝世,加上还在祖母已上年纪,无法好好的教育他们,于是便向护幼之家申请,希望让他们能在护幼之家过新生活。   “姐弟俩在过去都分别在柔佛、霹雳生活,2个月前,他们的父亲逝世,又暂寄居在水闸祖母家,是时候让他们拥有一个稳定平静的生活。”   江顺进说,虽然嘉晴不是马来西亚公民,但护幼之家在获得嘉晴的监护权后,希望能通过社会福利局向教育局申请,让嘉晴能继续到中学念书。   “至于嘉轩是大马公民,只需申请转校,就能让他继续念中学预备班。”   在收拾衣物后,姐弟与刘美燕拥抱道别,登上护幼之家载客货车,从此将过上新生活。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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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6日讯)虐死5岁女童案开审,男子被指把亲生儿女裸体禁锢在厕所内百般凌虐,庭上播放他虐打女儿的画面,即使女儿被暴打后瑟缩在角落发抖,他仍不放过女儿,折返继续用藤条挥打,再掐颈施暴。 43岁被告面对谋杀、虐童、给假口供和销毁犯案证据等26项控状。受害者是他当时年仅5岁的女儿和4岁的儿子。为保护儿子,媒体不准报道被告的名字,或其他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 谋杀控状指他在2017年8月10日晚上至隔日凌晨之间,虐死女儿。另外10项控状则指被告在2015年12月至2017年8月之间虐待女儿,其中约10个月将女儿禁锢在厕所内,抵触了儿童与青少年法令。 《新明日报》报道,高庭昨天针对他的谋杀控状开审,余项暂时搁置。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与前任妻子生了一对儿女后离婚,2015年再婚。现任妻子前段婚姻已有一女,两人婚后又生了两个孩子,一家七口事发时同住一间租赁组屋单位。 被告在2015年开始虐待姐弟俩,在死者过世前数个月,她的居住环境极其肮脏。2016年初,姐弟被禁锢在家中的一个角落,几个月后被转移至家中厕所,裸身被禁锢。他们晚上在里面睡觉,白天才被放出来吃饭或让位给被告和妻子如厕。夫妻还在厕所安装了电眼,方便监控姐弟。 2017年晚上9时左右,被告妻子试图叫继女(死者)一起运动被拒,被告随后到厕所击打女儿的头部和脸部。隔天晚上7时许,被告才发现女儿已过世。 控方今早在庭上播出被告用来监视儿女的电眼画面,在约10分钟的视频中,只见被告不断指着女儿辱骂,多次对女儿拳打脚踢,还一手抓住女儿的头发往上提。 死者在忍受长达几分钟的暴打后,蜷缩在角落发抖,被告短暂离开后,又返回拿起藤条挥打。 被告后来把儿子抱出角落,再次针对女儿施暴,包括猛踹女儿的头部和手,还掐女儿的脖子,极尽残暴。 事后,被告拿湿纸巾擦拭女儿脸上的血,也更换女儿快脱落的尿片。 视频在庭内播放时,被告最初观看时很冷静,但事后捂嘴,像是对自己的举动感到震惊,还一度用衣服擦拭眼泪。 谎称女儿头撞滑梯亡 得知女儿过世后,被告随即将多样证物丢进附近组屋的垃圾桶,其中包括监视厕所的电眼、手机、藤条、剪刀、水管、浴巾和孩童安全栅栏。他也向警方撒谎,称和女儿当时不在家,女儿是头撞到滑梯后丧命。 15小时后 父带尸体去“求医” 被告发现女儿过世后,先将所有女儿的相关物品收拾起来,还把房子打扫一遍,接着他清洗了女儿的遗体,为她穿好衣服,再将她放入婴儿推车。 他交代妻子接受警方问话时,要说姐弟俩事发时不在家,而是在祖母家。然后,他出门买啤酒,回到家不知何故打了妻子,又把早前收拾的东西全都扔掉。 在女儿断气15小时后,被告才把放入婴儿推车中的女儿和儿子送到医院。医院报警,被告同日落网。 死者送院时严重营养不良,遍体鳞伤,验伤结果显示她身上至少有25处伤势。虽然院方竭力抢救,但仍回魂乏术。验尸报告指出,死者的致命伤为头部受重创。 继母承认也打过她 继母曾因死者吃粪便而动手打人。 她供称有时候会阻止丈夫打继子女,因对方像是变成另一个人的模样,施暴的力度如同打成年人。 控方问她是否也动手打过小孩,她承认打过继子女五六次,其中一次是因为看到继女正在吃排泄物而感到震惊,另一次则是回家看到屋里凌乱,觉得很生气。 控方事后针对被告把孩子禁锢在厕所,问她对此有什么看法,她说感到难过和后悔。 但控方追问她为何没有出手制止时,她沉默许久才说:“因为我跟他说过,我的孩子我自己顾,他的孩子他自己顾。” 寄养儿女不成 开始施暴 被告将姐弟俩送走寄养不成,开始对他们拳打脚气刮巴掌,还掐颈举起,丢在床褥上。 2014年间,姐弟俩曾被当局安排寄养,2015年归还给被告后,他其实有意将两人再次送往寄养或领养,但最后并未送走,随后开始虐待姐弟。死者当时约3岁,弟弟约2岁。 被告的虐童手段包括对女儿拳打脚踢、掌掴她的脸和手脚、把她丢在床褥上和鞭打她等。有一次,被告被指抓住女儿的头发拉起她的身子,再按着墙壁把她举起。另一次,被告涉在暴打女儿的过程中,导致她的头部撞到抽屉。 继母:对继子女没感情 继母供证承认对继子女差别对待,坦言是因“对他们没有任何感情”。 被告妻子是控方的首名证人,她接受引证时说和被告在婚前已说好,各自管好自己的孩子,而她的两个亲生女儿得以上学,继子女则没上学。 同住的两年间,她怀孕时没上班,大多数时间都在娘家照顾中风的母亲,被告上班时,只有继子女在家。她坦承自己的孩子体重正常,但继子女非常瘦削,这也是因为夫妇俩没给他们足够的食物。 对于差别对待,她坦承不把继子女当成自己的孩子,因无法接受他人的孩子,所以对姐弟毫无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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