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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龙

3年前
尊龙后来说,有好长一阵子他在加拿大的日子安静得像个修道士。每一天,其实就只有两个日程:遛狗,还有就是推着轮椅,陪养母散步。 尊龙一丝不挂地站在镜子面前。像一只美丽的鹿,左右摆动着鹿角,安静地端详镜子里的自己。是冬天了。加拿大的冬天城府很深。深得明明以为已经走到了尽头,不可能再往下冷了,但其实还没有,其实还有下文。尊龙关掉电灯,将壁炉里的火拨得更旺一些。于是那火就像情人,暖烘烘地扑到他身上来。尊龙独身。独身常常替一个人的传奇性加多几分。然后他顺手将搁在壁炉台上的信带进卧室,打算临睡前再读一遍。已经好久了,尊龙没有再收到从北京寄来的信。他想起婉容皇后在紫禁城的那两年,几乎每天都用英文给溥仪写信,并且落款为“伊丽莎白”,那是她专给溥仪一个人专用的昵称,作风洋派得很。而且到现在尊龙还记得,婉容夜里睡觉,寝室的门从来都不关,顶多只是把门帘垂下来,她让服侍她的宫女都睡觉去,只留下一个太监在屋外守夜——只是尊龙到现在还是不明白,溥仪为什么非得要发了疯似地把婉容为他生下的孩子丢进烈火熊熊的火炉里?虽然溥仪怀疑那孩子不是他的,虽然——溥仪有足够的理由相信,那孩子绝对不是他的。可孩子终究是无罪的,尊龙对导演说,即使因为贫穷而被装在竹篮子里准备丢弃在香港街头上的孩子,也是无罪的——说完,尊龙怔怔地看着手中刚抽上一口的纸烟,突然在沙发扶手上的烟灰缸里暗中使劲将它掐灭,就好像掐灭他曾经没有办法对人开口的灰暗童年,然后尊龙站了起来,刷地一声拉开窗帘。 [vip_content_start] 尊龙后来说,有好长一阵子他在加拿大的日子安静得像个修道士。每一天,其实就只有两个日程:遛狗,还有就是推着轮椅,陪养母散步。尊龙说,大多时间他和养母都沉默着。他们远远地望着白色教堂的尖顶,却一直没有动过朝教堂走过去的念头,而是直接穿过树林,往河岸边走去。即便是春天,我几乎可以想像那景象,高高的芦苇中间,应该还悬挂着薄薄的冰层。偶尔养母觉得冷,想缩短散步的路程,就会轻轻收紧颈上的围巾,然后回过头,用一种奇怪的,带点祈求的眼神,温柔地望着尊龙—— 这样的眼神尊龙十分熟悉。他记得,他也有过这样的眼神。不发一言。望着养母急速丢下他背转身离去,并且隐约察觉,他又一次被人丢弃,像丢弃一双破了个大洞已经缝无可缝的旧鞋子——尊龙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他的身世,从一开始就是一宗没有头绪的冤案,刚出生没多久,看上去简直就像一头身子还没来得及舔舐干净的小牛,赤条条地装进一个竹篮子里,被遗弃在香港的街头。而愿意把尊龙带回家去的养母,其实是个逃难到香港的上海人,穷困,潦倒,且身有残疾,收养尊龙不是因为她喜欢孩子,而是尊龙到后来才知道,当时香港社会福利署设下开放收养小孩的条列,只要肯收养没人要的小孩,就可以每个月申索政府津贴,尊龙的养母,就是专门依靠收养小孩的援助金过活——后来尊龙稍微长大一些,开始像鹿一样敏感,常常觉得养母其实一直都在找机会将他丢弃,好让她可以去收养小一点的孩子换取高一点的津贴。有一次她把尊龙带到人声喧哗万头钻动的车站,突然一声不响就撤手丢下尊龙一个人,然后迅速转身横过街巷急急离去,尊龙知道,养母其实已经不要他了,可他始终不哭不闹,安静地立在原地,看着跛脚的养母逐渐远去的背影,也看着上天如何在赤日底下,来来回回烘烤着他的命运。结果尊龙的养母不知为何,忽然回过头来,看见尊龙安静地立在原地,而尊龙当时正是用这种奇怪的,带着祈求的眼神,温柔地望着她,于是她心头一软,迈开倒八字的脚步回头,一边大声咒骂着尊龙,一边粗暴地用力把尊龙拽回家去——直至8岁那年,家里来了个陌生的女人,养母别过头不看尊龙,只对那女人说,“你好好看清楚,他长得不难看”,然后把一个准备好的包袱塞进尊龙手中,硬把尊龙送进剧院里去,也因此松开了藏在尊龙身体里面另一个光芒万丈的他自己。 很多很多年以后,尊龙成了大明星,竟还千万百计打探养母的消息,一听说有点眉目就从美国专程飞回来找他晚景凄凉的养母。养母见了他,把头垂得低低的,没有勇气正视尊龙,而尊龙发现养母满口的牙齿都脱光了,却怎么都舍不得花钱配上一副假牙,然后想起自己小时候难得可以捧着一碗拌着半颗咸鸭蛋的饭就开心得什么似的,禁不住别过头去,第一次为自己的命运流下了眼泪,并且决定把养母带在身边,侍奉她的风烛残年,同时也侍奉自己破碎不堪的童年—— 尊龙说过,“我知道我没有当父亲的天分,我太自我,太不相信人,所以为了不要让孩子将来失望,倒不如先拒绝婚姻,甚至索性把爱情也一起给断绝,谁也不放进来。”所以当年陈冲撇了一下嘴巴,替自己叫屈,我和尊龙?怎么可能?尊龙根本是一个挤不出半点爱的男人哪。而且陈冲和尊龙拍着《末代皇帝》的时候,身边已经有男朋友了,每天和邬君梅在片场里交换的都是女孩们的爱情故事,而尊龙告诉记者他喜欢的陈冲被人抢走了,陈冲听了就笑笑说,“他一定是被逼得慌了,把我捉来塞住记者的嘴巴”。 陈冲回忆说,那时候她和尊龙还有邬君梅都是好朋友,一起游过罗马,也一起驾车到佛罗伦斯的小城镇玩儿,而那时候的尊龙因为名气如日中天,特别的志气高昂,特别的意气风发,成天闹着请大伙吃饭。有时候玩得兴起,尊龙还会大声唱歌,满场抓着别人陪他跳舞——但尊龙其实是抓摸不定的,就连他的热情也是,一忽儿就消失无踪,然后人影都不见,把自己藏起来,连陈冲也找不着他。 我想起尊龙在《蝴蝶君》里恢复男儿身之后和杰瑞米艾恩斯饰演的法国大使馆官员面对面坐在囚车上被押走,他突然站起身把身上的衣服都脱掉,然后蹲下来把脸埋进杰瑞米的两腿之间,再拿起杰瑞米的手在他脸上温柔地来回厮磨,轻轻地问杰瑞米,“如今我西装革履,不再是袅袅绕绕的京剧女伶,你还会不会爱我如昔?”在那一刻,我想起爱情的坚固与脆弱,原来不过是一张宣纸那么薄,一戳即破——有时候你甘心为它万劫不复的,其实就只是个假象而已。就好像杰瑞米,他永生不会忘记宋丽伶在戏班后台掀开帘子一角露出小半张脸要他为她点烟的风情,他的手微微颤抖,认定这东方戏子就是他跋涉千里来到中国的因由,可后来知道宋丽伶的真身原来是个间谍,是个男人,怒目金刚是他,宛转蛾眉也是他,杰瑞米反而整个人崩溃下来,因为他的爱情彻底被毁灭,因为他向往的——是他为自己铸造的爱情的金身,而不是爱情本身。我看见尊龙在戏里全裸跪倒在囚车里的卡位上,背对着镜头,哭得浑身抖索,真正的爱,爱上谁不重要,而是这样一份卷着漩涡的爱,为什么值得你去要? 飞往美国之前,尊龙师拜京剧武旦粉菊花,在对方门下当学徒,粉菊花对尊龙一点即通的戏剧天分甚为看重,有一次因为排练时表现出色,难得老师高兴,赏了块猪肉给他,偏偏他太久没吃肉,吃不惯猪肉的油腻,忍不住就吐了出来。老师见了以为他不识好歹,反手就给了尊龙一记响亮的耳光,尊龙不敢反抗,两只手垂得工工整整的,把脸迎上去。谁也没想到尊龙这犹如没落贵族的翩翩美公子,背后却是如此千苍百孔。于是我想起尊龙失之交臂的《霸王别姬》,里头程蝶衣的角色根本就是在讲着尊龙自己,尊龙说,他一看到剧本,就觉得这角色是为他写的,可惜最后这角色还是被张国荣拿了去。里头有一幕,说程蝶衣当妓女的母亲把他卖到京戏班里学唱青衣,可班主发现程蝶衣长了6根手指头,青衣的手就是犀利的灵魂,手指有缺陷怎么能把戏演下去,当场把程蝶衣打发回去,程蝶衣的母亲一听,即刻把程蝶衣撵出庭院,然后二话不说,抓了把刀就将程蝶衣多长的那根手指给大大力剁下去——我猜尊龙读到这一段,一定遍体生寒,一定禁不住打上一个冷颤,一定想到自己阴暗的前尘,虽然到最后,程蝶衣成就的是张国荣,而不是尊龙,命运的耐人寻味,往往就是在有心栽花花未必发与无心插柳柳却成荫之间的千般滋味。 但也没什么。最终每个人的生命都将以不同的速度走向结束。一切总会一闪而逝。不同的只是,尊龙曲折的传奇的美丽的一生,像是在结冰的湖上开了一枪,那枪声在冬天空旷的湖面上安静地回荡着,我们因此都记得——记得尊龙曾经一个人,赶赴一场又一场的鸿门夜宴,对着高朋满座的宾客举杯畅饮,一面谈笑风生,一面克制自己真情不动,在红尘里走遍山南水北,在孤独中穿越人山人海。我记得尊龙,是记得他是所有东方人的审美终点,尊龙以外,再往下走,就是悬崖,而不是风景了,尤其他那遗世孤立的没落贵族的气质,总是住在我记忆的密室里,野蛮生长,像个发烫的灵魂,怎么浇,也浇不息。  
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