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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液

1月前
(新加坡20日讯)为了找机会搭讪,男子把面粉掺入自己的尿液里,将它泼在穿深色裙子的女郎身上,今早被判罚款1200新元(约4181令吉)。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马来西亚籍的陈俊豪(译音,31岁),他面对一项对他人动粗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在今年4月9日早上,将面粉掺入尿液里,并把它放进一个塑料瓶。 被告之后在当天晚上8时30分,在尼诰大道(Nicoll Highway)地铁站附近,发现一名穿着深色裙子的女郎。他尾随女郎走上鸿福大厦(The Concourse)旁的天桥,找机会将掺有面粉的尿液喷在女郎裙子上。被告在干案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离开。 女郎发现裙子上有污渍,因污渍发出臭味以为沾到鸟屎,她试图将它擦掉,但没想到弄巧成拙,污渍面积越变越大,她最后决定到朋友家清理。 警方在接获报案后,不久就将被告逮捕归案。 被告在接受调查时,承认自己不是第一次干案,之前还曾以同样的干案模式,向两名陌生女郎下手。 被告坦言为了要与陌生女子有说话的机会,才会选择干案。他通常专挑穿深色衣服的女郎为目标。 被告也承认,他在住家里准备了红色染料,打算掺入尿液里。 称受查期间无收入 盼罚款数额别太高 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他在庭上表示,他在接受调查期间无收入,加上家里经济情况不好,他已经知错,希望罚款数额不要太高。 控方在陈词时表示,被告的行为很不卫生,而且在事发前准备了掺有面粉的尿液,显示他预谋干案,并不是一时冲动而犯罪。 控方指被告的罪行造成女郎不便,但考虑到被告无案底,认为罪行还没越过坐牢的门槛,要求法官判被告高额罚款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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